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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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怯懦
加麻烦。当然,在这样一个地方,也就只能做这些了。”

    “我自己才不愿做这些呢,”伊扎特说,“无论如何,一个人可能会希望结婚,但随之各种麻烦就来了。”

    “不过谁愿意结婚呢?如果是个白人女子那又能怎样?我绝不会让一个白人女子生活在这里的。”

    “当然这是个品味问题。假如我有孩子的话,我一定要让他们有一个白人妈妈。”

    哈钦森低头看了看怀里的那个深色皮肤的小不点儿,微微笑了笑。

    “你会慢慢喜欢他们的,这个过程很有趣,”他说,“只要他们是你自己的孩子,即便是黑人血统,似乎也无关紧要。”

    女人看了孩子一眼,站起来说,她要抱孩子回去睡觉了。

    “我想我们最好都睡了吧,”哈钦森说道,“上帝知道现在有几点了。”

    伊扎特回到自己的房间,把百叶窗打开——窗子是跟他一块旅行的男仆哈山关掉的。他把蜡烛吹灭,以免把蚊子招来,然后在窗子前坐下,看着外面柔柔的夜色。他喝的威士忌让他睡意全无,他不想上床睡觉,于是把帆布裤子脱下来,换上一件缠腰布,点上一支方头雪茄。他的好心情没有了,哈钦森无限怜爱地看着那个混血孩子的一幕让他心烦意乱。

    “他们没有权利拥有他们,”他心里想,“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根本没有机会,永远没有。”

    他若有所思地用手摩挲着尽是汗毛的裸露着的双腿,突然全身颤抖了一下。尽管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锻炼下肢,但它们仍跟扫帚把儿一般,他憎恨它们!一直以来,一想到此他就感到不安。他的小腿跟当地人一样,当然特别适合穿长筒靴。穿上制服,他看起来相当不错。他长得高大强壮,超过六英尺高,留着整齐的黑色胡须和一头光滑的黑发。深色的眼睛好看而灵动。他是个俊朗的小伙子,这个他是清楚的。他也很会穿戴,该穿得破旧时,他就穿得破旧些;该穿得漂亮时,他就穿得漂亮些。他热爱军队,但战争结束时他没法再留在部队,这个打击让他感到痛苦。他的志向其实很简单:一年两千英镑的收入,能够举行可爱的小型晚宴,能够参加聚会,有制服穿。另外,他渴望去伦敦居住。

    当然,他母亲住在伦敦,对他的生活方式她是严加约束的。他想如果能够觅到一个家境不错(有点儿钱)的女孩并跟她订婚的话,那会让母亲到底有多幸福呢。因为他父亲过世已久,而且在他职业生涯的后期,一直驻扎在马来亚联合邦最偏远的地方,伊扎特相当肯定,在塞姆布鲁,没有人对母亲有任何了解,但他仍生活在恐惧之中,担心有人会在伦敦碰到她,然后再写信来告诉大家他母亲是个混血儿。当年在政府部门做工程师的父亲跟她结婚时,她很漂亮,但现在是个肥胖的老妇人了,头发已经花白,一天到晚坐在那里吸着烟卷。父亲去世时,伊扎特二十岁,这时,他的马来语已经比英语说得还要流畅。他的一个姑姑愿意出钱让他接受教育,伊扎特夫人便陪着儿子回到了英国。她习惯于居住在带家具的房子里,房间里挂着布料装饰物,发烫的马来银制餐具盖着盖子。她跟女房东们一直别扭不断,因为她总是把烟屁股扔得满地都是。伊扎特痛恨她跟她们的交友方式: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她们之间会变得极其熟络,然后就爆发了争吵,在某一个激烈的事件之后,她会突然搬出了房子。她唯一的娱乐活动便是去看电影,几乎一周中的每一天都去。在家里,她穿着俗艳的旧睡衣,但出门时,她就要打扮一番——不过,啊,她的穿着是多么凌乱——色彩是那样夸张,因而对于整洁漂亮的儿子来说,那简直就是一种羞辱。他经常跟她争吵,她让他变得躁动不安,他为她感到羞惭,不过在母亲身上,他还是能够受到那种深厚的柔情,这几乎是一种天然的亲情关系的流露,比普通的母子之情还要强烈。因此,尽管两人之间的难以相处让他恼火,但他仍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母亲是唯一让他感到完全心安的人。

    由于受父亲职位的影响,再加上他本人对马来亚的了解——她母亲总是跟他提及,当他发现自己在战后无事可做时,便设法加入到了塞姆布鲁苏丹的服务处。他取得了成功。他擅长参加比赛,身体强壮,是个优秀的运动员。在瓜拉索洛的休息室里,陈放着他在哈罗公学取得的跑步和跳高比赛的奖杯,现在,奖杯又增加了,因为他获得了高尔夫球和网球比赛的胜利。由于他在聊天方面的全面才能,他成了晚会上的宠儿,他的活泼使一切进展良好。他本来是应该感到快乐的,但事实上他感到自己很可怜。他如此渴望得到别人的喜欢,但这时他便有了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的一种印象,那就是他不再受人欢迎了。他不清楚瓜拉索洛曾经跟他如此友好的那些人是否已经碰巧知道他有着本地人的血统。假如他们发现了这一秘密,他非常明白会发生什么情况。那时他们不会再说他是令人快乐的、友好的之类的话了,而是说,他妈的他太熟悉这里环境了,还会说,他像那些混血儿一样效率低下,粗心大意。当他谈到跟一个白人女子结婚时,他们一定会窃笑不已。哦,真是太不公平了!他血管里那一滴本地人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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