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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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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征服者
    汉斯回到厨房,被他打倒的那个人还躺在原处地板上,满脸血污、呻吟不止。女人背靠着墙,两眼惊恐地望着他的朋友维里。他进门后,她喘了口气,大声啜泣起来。维里坐在桌旁,手里拿着左轮手枪,身边放着半杯葡萄酒。汉斯走到桌边,倒满酒,一饮而尽。

    “看样子,你好像遇到麻烦了,小伙子。”维里咧嘴笑道。

    汉斯脸上血迹斑斑,可以看见五道深深的指甲印。他用手轻轻地摩挲着脸颊。

    “这个婊子,差点儿把我的眼珠子抠出来。我得涂些碘酒才行。不过,她现在老实了,你走吧。”

    “我不知道。要走吗?天晚啦!”

    “别犯傻了。你是个男人,对吧?天晚了有什么关系?再说我们已经迷路了。”

    天还没黑。夕阳把余晖洒进了这座农舍的窗棂。维里踌躇了片刻。他个子不高,皮肤黝黑,脸部瘦削,原先是一名服装设计师。他不想让汉斯觉得他过于怯弱,于是站起来,向汉斯进来的那个门口走去。那个女人看到他要走,立刻尖叫了一声,向前扑去。

    “不,不。”她大叫道。

    汉斯一个步子来到她面前,抓住她的肩膀,狠狠地把她向后摔去。她趔趄了一下,倒在地上。他拿起维里的手枪。

    “你们两个,谁都不许动。”他用法语怒道,但带着刺耳的德国口音。他朝门口点了点头,说:“你走吧,我来看管他们。”

    维里走出房门,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

    “她昏迷了。”

    “哦,那又怎样?”

    “我不能走。这样不好。”

    “愚蠢,真是婆婆妈妈的。你就是个小女人!”

    维里羞红了脸。

    “最好我们一起走吧。”

    汉斯轻蔑地耸了耸肩。

    “我先把这瓶酒喝掉,然后再一起走。”

    汉斯觉得舒服些了,如果再逗留一会儿,他会感到更愉快。从早上到现在,他一直在执行任务,摩托车骑了那么久,四肢都酸痛了。幸亏路途已所剩不多——只是到苏瓦松而已,还有十到十五英里左右。他不知道运气能否好一点儿,有张床睡觉。当然,要不是那个姑娘太愚蠢,一切就不会发生了。他们——他和维里,迷了路,便喊住了一个在田间劳作的农夫问路,但他故意指错,后来他们才发现走的是一条岔路。他们来到一家农场,于是停下来问路。他们的询问非常有礼貌,因为上面有规定,只要法国的老百姓规规矩矩,就要对他们客气一点儿。一个姑娘给他们打开了门,但她说不知道怎么去苏瓦松。于是,他们就推门进来了。一个妇女,汉斯猜她可能是那个姑娘的母亲,告诉了他们怎么走。这三口人——农夫、农夫的妻子和女儿,刚刚吃过晚饭,桌上放着一瓶酒,这提醒了汉斯,他觉得自己口干如火。这一天天气酷热,从中午到现在他还滴酒未沾哪。他向他们要瓶酒喝——维里插话说,他们会付钱的。维里是个心地善良的小伙子,但性格太软弱,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胜利者呀。法国军队在哪呢?早狼狈逃窜了。英国人也丢盔弃甲,像兔子一样逃回到自己的岛屿。征服者什么都可以取,什么都可以拿,不是吗?但维里曾在巴黎的一家裁缝店工作过两年,他的法语的确说得很好,所以能找到当时那份差事,但也使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法国人的影响。一个衰败的民族,让一个德国人生活在他们中间,能有什么好处?农夫的妻子拿来几瓶酒放到桌上,维里从口袋里取出二十法郎交给她。她甚至连谢谢都没说。汉斯的法语没有维里好,但能让人听懂,两人在一起时总是说个不停,维里会帮汉斯纠正错误。因为在这方面对自己如此有帮助,汉斯便跟维里交了朋友,而且他也知道,维里很羡慕他——羡慕他个子高大、肩宽腰细,还有他的金黄色鬈发和湛蓝眼睛。汉斯抓住.一切机会练习法语,现在已经开始尝试讲法语了,但那三个法国人并不迎合他。他告诉他们,自己也是个农夫的儿子,战争结束后,他就回到自己家的农场去。原先因为他母亲想让他学商业,就把他送到慕尼黑读书,但他无心于此,所以进了一家农学院。

    “你们到这里来是问路的,现在已经知道了,”姑娘说,“喝完酒就走吧。”

    在此之前,汉斯几乎没怎么看她。她不算漂亮,但长着一对好看的黑漆漆的眼睛,和一个修长挺拔的鼻子。她面色苍白,穿着朴素,但不知为何,她看起来并不像外表那样普通。她身上散发着一种不同寻常的气息。自从战争开始以来,他就听伙伴们谈论法国姑娘,说她们身上有些东西是德国姑娘所不具备的。“时尚”——维里是这么说的,但当问他“时尚”是什么意思时,维里只会说,你亲眼见了就会明白。当然,他还听人说,法国姑娘唯利是图,冷酷无情。那好吧,他们将在巴黎驻留一周,自己亲自去了解了解吧。有人说,统帅部已为部队开了妓院。

    “喝完你的酒,我们走吧。”维里说。

    但汉斯感觉正舒服,不想急于离开。

    “你看起来不像个农家女儿呀。”他对姑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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