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庞轮廓分明;眼神明亮,大大的角质眼镜让他显得一本正经,但也使他看上去非常有趣。他出生在檀香山,他的父亲开了家大型商店,销售针织品以及时髦人士所需要的物品,从网球拍到防水油布等,生意非常兴隆。因此当温特拒绝进入这个行当而宣布要做一名演员时,他的父亲勃然大怒,想来也是可以理解的。我的朋友在舞台上花了二十年,有时待在纽约,但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找工作的路上,因为他的天赋实在有限。他并不愚蠢,最后终于得出结论,他最好还是留在檀香山销售袜子吊裤带,而不是到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演些小角色,于是他放弃了舞台进入了生意圈。我想在遭受了多年的危险经历后,他完全喜欢上了现在的奢侈生活:开着一辆大型车,住在高尔夫球场附近的漂亮房子里。我肯定,因为他是个能力出众的人,所以能把企业管理得井井有条;但他没法跟艺术完全摆脱关系,既然不能再演戏了,他就开始绘画。他把我领进他的画室,给我展示他的作品。画作一点不坏,但距离我对他的期待尚有一些差距。他只画静物,其余什么都不画,都是些小尺幅的画作,大约有8×10英寸大小。他画得非常精细,极尽优雅,显然他对细节有着很大的热情。他的水果作品让你想到基尔兰达约的绘画,在你有些惊讶于他的耐心之时,又不由得被他的灵巧所吸引。按照我的想象,他没能成为一名成功演员,细加考量的话,是因为他身上能够吸引观众的特质既不显著,也不丰富,不能让他走完自己的演艺道路。?
他用这些“专有产品”招待了我。带我在城里转悠时,他的语气里透着些嘲讽的味道。在他心里,美国任何一个地方都不能跟檀香山相比,不过他也很清楚自己的态度有些滑稽。他开车带我看了不同的建筑,当我对建筑物适当地表达赞美时,他便得意起来。另外,还带我看了富人区。
“那是斯塔布斯家的房子,”他说,“建这座房子花了十万美元,斯塔布斯家是这里最好的四个家庭之一。斯塔布斯的父亲是七十年前以传教士的身份来到这里的。”
他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透过那双大的圆镜片眼镜看着我,眼睛眨巴着。
“这里最好的家庭都是传教士家庭,”他说,“如果你的父亲或祖父没有让一个异教徒信奉基督,那你就算不上一个标准的檀香山人。”
“是这样吗?”
“你了解《圣经》吗?”
“很了解。”我回答。
“其中有一章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子女的牙齿也发酸。我想在檀香山是不同的,父亲们给肯纳卡人带来了基督教,但他们的孩子却离开了这里。”
“天助自助者。”我嘟囔道。
“当然如此。这里的当地人接触到基督教时,只能拥抱它,因为他们别无选择。国王们赏赐给传教士土地以示对他们的尊重,而传教士们还要通过在‘天国’积累的财富来购置土地,这肯定是笔好投资。有一个传教士放弃了自己的‘活计’——我称其为‘活计’并没有侮辱的意思——而变成了一名地产商,不过,这仅仅是一个例外。大部分情况是,他们的经济事务由孩子们来管理。哦,一个父亲五十年前来此传教真是件好事啊!”
他看了看手表。
“呦,表停了,该去喝杯鸡尾酒了。”
我们沿着一条两边盛开着红色木槿花的路况极好的大道回到了城里。
“你去过联盟酒馆吗?”
“还没有。”
“我们去那儿。”
我知道这是檀香山最著名的地方,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跟着去了酒馆。到那儿需要从国王大街穿过一个狭窄的过道,过道两旁是些服务处,那些口渴的人们可以到酒馆,也可以在此喝上一杯。酒馆是一个宽敞的四四方方的房间,有三个入口。柜台从一面墙壁伸展到另一面,对面的两个角落被隔成了两个小单间。据传说,当年这样建造是为了让卡拉卡瓦国王喝酒时不被随从们看到。想想在这样一个小小隔间里,一个皮肤黝黑的君主曾和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一起痛饮过,很有意思。酒馆里有一幅他的肖像油画,镶嵌在鲜亮的金黄色画框里,还有两幅维多利亚女王的版画。墙上挂着十八世纪的古老线雕铜版画,其中一幅挂在王尔德的剧照之后,老天才知道这样的挂法是何道理。此外还有二十年前的《图片报》和《伦敦新闻画报》圣诞增刊,各种威士忌、杜松子酒、香槟和啤酒广告,以及棒球队和当地交响乐团的照片。
进酒馆后,里面已经相当拥挤。几名商人站在柜台边谈着什么,角落里两个肯纳卡人在喝酒,两三个店主模样的人正摇着骰子。其余人显然来自海上:流动货船的船长,大副,以及工程师。柜台后面两个混血调酒师在忙着调制檀香山鸡尾酒——酒馆正是以该酒出名,他们穿着白色服装,身材肥胖,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浓密而卷曲,有着大而明亮的眼睛。
温特似乎认识一大半人。当我们走向柜台时,一个独自站着、戴眼镜的矮胖男子要请他喝一杯。
“不了,船长,你跟我喝过了。”温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