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难道认为你值得我等待吗?”她笑道。
“啊,这个时候就不要嘲弄我了。我求你对这事认真点儿,它有可能会持续两年时间。”
“不要怕,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跟你结婚。”
爱德华的雇主是个不喜欢拖沓的人,他告诉爱德华,如果他接受他提供的那份工作,就必须在本周内从圣弗朗西斯科坐船出发。这样,爱德华就只能跟伊莎贝尔度过最后一个晚上了。晚饭后,朗斯塔夫先生说他要跟爱德华谈一谈,然后领他进了吸烟室。朗斯塔夫先生欣然接受了女儿告诉他的安排,爱德华想象不出他还要跟他做哪些神秘交流。他看到朗斯塔夫先生面露尴尬,这让他十分困惑。他支支吾吾、东拉西扯,最后终于脱口而出了:
“我想你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他皱着眉头看着爱德华,说道。
爱德华有些犹豫,他所知道的情况他不想承认,但他的真实天性又使他不得不如此。
“是的,我听说过,不过那是很久前的事了,我想我不会在乎的。”
“芝加哥很少有人没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朗斯塔夫先生悻悻地说道,“即使有人没有,也很容易找到乐意告诉他的人。你知道他是我太太的弟弟吗?”
“是的,这个我知道。”
“当然,我们已经多年没有联系了。当年他稍有能力后就马上离开了这个国家,我想国家也不愿意见到他。我们知道他住在塔西提岛。我给你的建议是,要跟他保持距离。如果你听到关于他的任何情况,告知我们,我和我太太会很高兴的。”
“当然可以。”
“我就跟你说这些,我想你现在想去见见女士们了。”
很少家庭没有一个败家子,家人都恨不得把他忘掉——当然如果邻居们也同意的话。倘若一两代人之后,他的离经叛道被赋予了迷人的浪漫色彩,那家人们就倍感幸运了。不过败家子在世时,要是他的古怪离奇不能被“不是别人跟他作对,是他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这样一句话宽恕,那么对他的家人来讲,一个安全的也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保持沉默——要知道,那个时候,酗酒和滥交并不比犯罪好到哪里去。这正是朗斯塔夫夫妇对待阿诺德·杰克逊的态度。他们从不去谈论他,甚至连他住过的街道都要绕开。他们都是善良之人,不想让他的妻儿跟着他遭罪,所以多年来一直支持他们。不过他们觉得,他们应该到欧洲去生活。他们做了一切努力来擦除对阿诺德·杰克逊的记忆,但也意识到,他的故事在公众眼里一直新鲜如初,如同当时丑闻乍泄、震惊了世人那一刻一样。阿诺德·杰克逊这样一个败家的玩意儿让任何家庭都受不了——他本来是一位富有的银行家,在教派里也声名卓著,还是一个慈善家,广受众人钦仰,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亲属缘故(他有着芝加哥的贵族血统),还由于他自身具有的正直人格。但突然一天,他因诈骗而被捕。法庭揭露,他的欺诈行为不是因为突如其来的诱惑而导致,而是有意为之,是有步骤有计划的——阿诺德·杰克逊其实是个恶棍!当他被送去监狱服刑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能轻易逃脱这七年牢狱之灾。
在这最后一晚的最后分离时刻,一对情人少不了柔情缱绻,山盟海誓,伊莎贝尔泪眼迷离,但爱德华炽热的爱情让她的心灵得到了些许慰藉。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的离去让她心碎欲裂,但他对她的爱慕又让她开心不已。
这是两年多前的事了。
从那时起,他就写信给她,已经写了二十四封之多,因为一个月写上一次。他所有的信件跟那些情人信札并无区别,充满了甜美欢乐和柔情蜜意,有时又是幽默的,特别是最近的信更是如此。起初,他在信里倾注着思乡之情——他是那样强烈地渴望回到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的身边;而伊莎贝尔呢,她不无焦虑地写信给他请求他坚持下去。她担心他会放弃这个机会然后飞身回来,她不希望她的爱人没有一丁点儿的忍耐力,于是她引用了下面的话给他:
我不配如此爱你,亲爱的
假如我不更爱我的荣誉。
但不久,他似乎安定下来了。看到他一天天热情饱满地把美国人的行事方式引入到那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伊莎贝尔倍感欣慰。不过她是了解他的,他至少要在塔西提岛待上一年;一年结束后,她希望能够尽量影响他、劝阻他回家——把生意之事彻底学好显然更为可取,既然他们能够等上一年,再等一年也不是不可以。她跟贝特曼反复谈论过这件事(他们一直是最慷慨的朋友,在爱德华离开的最初几天,她一个人简直无所适从),他们两人都认为,爱德华的前程胜过一切。让她心安的是,她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没有再表达回来的意思。
“他很优秀,不是吗?”她冲贝特曼叫道。
“他是个正派人,百分百的正派人。”
“从他信里的字里行间我能读出来,他不愿待在那里,但他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
她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晕,贝特曼郑重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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