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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北宋的三次兴学及其对书院发展的影响


    北宋文教建设方针的调整,集中体现在改革和兴建各级官学。所以三次相继发动的兴学运动,实际是兴办官学的运动。

    北宋第一次兴学,是宋仁宗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由参知政事范仲淹主持的。

    范仲淹对于当时科举考试,朝廷或官府只管设立科目,以考试选人,而不在选考之先培养教育人,早有不同意见,曾多次上书陈述,对重科举不兴学校提出批评意见。

    范仲淹在《上执政书》中明确提出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备狄戎、杜奸雄、明国听等六大施政纲领。其中“重名器”的办法就是慎选举、敦教育。他尖锐批评不教育而只举人的科举制度,就好比农民“不务耕而求实”。他认为择而不教,久则乏人,贤才必难以继出。所以朝廷和官府应把兴教育人放在第一位,然后才可望选拔有用之贤才。无奈那时他位卑言微,他的合理建议未被重视,当朝执权者都是既得利益者,极力反对他的主张,因此他的意见无法得以实施。

    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八月范仲淹任参知政事,他近20年的宿愿才得到实现的机会。他任职后的第一个建议就是《上十事札》,十件事中的第三件就是“请精科举”,接着就建议兴学校。

    范仲淹的建议,得到宋仁宗的支持,于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三月下诏各州县设立学校,并由本道使者选属部官为教授,遇有不足再聘请乡里宿儒有道业者充任。

    庆历兴学的重点在于使应科举者先受相当的官学教育。规定所有参加科举考试者,必须在官学读书三百日,曾经应试的士子也必须在官学读书百日。不入官学者不得应举。

    兴学运动取得明显成效,朝廷和官府重视兴办官学,读书士子增强了入官学读书的积极性,官学得到发展。据记载,兴学不久,国子监生员由70人增至300人,讲官博十也增十余人。各讲官分经教授,中央官学得以扩充和改进。为了满足生员不断增多的需要,又扩充国子监房舍,还把锡庆院拨给国子监做讲殿。地方官学也得到迅速发展。著名学者和教育家胡瑗正是在庆历兴学运动时期先后任教苏州州学和湖州州学达20余年,并创立了闻名于世的“苏湖教法”。仁宗皇祐(公元1049—1054年)末,更召胡瑗入京为国子监直讲,将地方官学的先进教学经验引入中央官学,“苏湖教法”运用于国子监教学。胡瑗主持国子监后,四方学子不远千里,云集受业。

    然而不久,由于统治集团内部斗争激化,范仲淹在斗争中失败,并以朋党之嫌,被斥离职,更由于兴办官学,经费大量增加,而朝廷财政支绌,难于维持兴学费用。于是,原来反对兴学,反对改革科举的舆论又如沉渣泛起,“言初令不便者甚众”。宋仁宗迫于这种压力,遂下诏说:“科举旧条,皆先朝所定也,宜一切如故。前所更定,今悉罢。”入学日限被取消,锡庆院也重新收回。地方官学虽未明令取消,但有些地方官吏只为贪图崇儒之名,敷衍应付,地方官学多流于虚设。更有些地方官吏借兴学科敛民财,败坏了官学声誉。读书士子入官学求升迁的愿望难以实现,竟有人把入官学视作混饭吃的场所。

    第一次兴学运动就这样,宣告失败了。

    北宋第二次兴学,是在熙宁(公元1068—1077年)和元丰(公元1078—1085年)年间,王安石执政时发起的。

    王安石亲眼看到北宋王朝的内忧外患,国力衰竭,人才不济。遂产生了教育兴邦、人才救国的思想,立志改革科举,兴办官学,培养有用人才。他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范仲淹兴学失败的前夕,写了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王安石认为,天下之乱在于不知法度,而欲求革新,又苦于人才不足,而欲得人才必须使陶冶得其道。他详细论证了教之、养之、取之、任之的一整套办法。他提出:教之之道,在于择材而教,教以实用之学,反对单纯讲说章句和课试文章;养之之道,在于“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取之之道,在于改革科举,反对以诗赋、文辞取士,而代之以考试经义;任之之道,在于反对只问身世,不论其德,只讲资格,不察其才的做法,主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关键是改科举,兴学校。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参知政事,即着手实现他的主张,变风俗,立法度,改科举,兴学校。

    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创立太学“三舍法”,将太学生增至1000人。“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内舍、外舍和上舍。外舍生700人,每年年终考试,成绩优良的升入内舍;内舍生200人,每二年升级一次,入上舍就读;上舍生100人,学行成绩优良者可直接授官。实际上是用太学升舍的办法代替了科举考试,将育人的学校与选人的科举归于一途。太学的规模也加以扩大,在锡庆院和朝集院西庑建讲书堂四所,增设太学直讲十人,每二人共讲一经。

    熙宁兴学,除改革太学之外,还设立武学,讲习诸家兵法;律学,讲授法律律令;医学,讲授医药病理。总之,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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