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我国北方的古代少数民族,如匈奴、乌桓〔huan还〕、鲜卑、契丹、女真、党项、蒙古族等都是游牧民族。这些民族善骑射,好武勇,如羌族“鞍马为居,射猎为业”(《后汉书·陈龟列传》)。匈奴“天性骁勇,弓马便利,倍于氐羌”(《晋书·江统传》)。乌桓族“俗善骑射,弋猎禽兽为事”(《后汉书·乌桓传》)。鲜卑人“兵利马疾,过于匈奴”(《后汉书·鲜卑传》)。北方少数民族逐水草而居,一般都采取军民一体、全民皆兵的制度。如契丹族凡15岁以上,50岁以下的民众,都隶属兵籍。每正军一名,配打草谷、守营铺家丁各一名,马三匹(《辽史·兵卫志》);党项羌族建立的西夏,凡年龄在60岁以下,15岁以上的男子都要“自备弓矢甲胄而行”(《隆平集·西夏传》);蒙古族男子15岁至70岁,都算作士卒,“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兵志》);满族也采用兵民合一的八旗兵制度,15至60岁的男子均为“旗丁”,平时参加军训和生产,战时“三丁抽一”打仗。
北方少数民族没有儒家纲常礼教的束缚,全民皆兵、崇武、尚武的习俗,也使妇女习武在这些民族中蔚然成风。如前秦苻〔fu 服〕登的皇后毛氏(氐族)“壮勇善骑射”,有一次苻登受到姚氏的攻击,营垒即将失守,只见毛氏毫无惧色,仍然“弯弓跨马,率壮士数百人,与苌〔g常〕交战,杀伤甚众”(《晋书·苻登妻毛氏传》)。北魏孝明帝元诩(公元516—528年在位)的母亲胡太后(?—公元528年) (鲜卑)喜欢马、步射,经常在居处的后园中练习射箭,能射中针孔(《资治通鉴》卷一四八)。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通过民族的大融合,将这种刚健之风传入中原,大大促进了妇女武术的开展。
北方少数民族习武的主要内容是骑射,孩子们从小就骑着羊,拈箭张弓射鸟射鼠,长大一些就射狐狸射野兔(《史记·匈奴传》)。如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公元1068—1123年)10岁就喜欢弓矢,在少年时代,箭术已经精熟。长大后有一次他射群鸟,连射三发皆中。有一次宴饮之后,他在门外散步,看到远方有一土山,就让大家用箭射,所有射出的箭都达不到土山。金太祖拿过弓来,一箭就过了土山,一测量,竟有320步之远。天德三年(公元1151年),还专门在此立了一块射碑,以纪念此事。(《金史·太祖本纪》)
再如元代蒙古军队中的搠〔shuo硕〕阿精于骑射,深得元太祖铁木真的赏识,称他为神箭手。一次,元太祖路遇强盗,此时正好空中有两只野鸭飞过。太祖命令搠阿射飞行中的野鸭,搠阿问道:“是射雄的,还是射雌的?”太祖说:“雄的。”搠阿弯弓一箭,雄鸭应弦而落。强盗们一看,大吃一惊,仓皇逃走。(《元史·忙哥撒儿传》)
出色的骑射,使这些少数民族具有高度机动的作战能力,正像汉代重臣晁错评论匈奴武技时所说的,“险道倾仄,且驰且射”,中原的骑兵比不上他们;“风雨罢劳,饥渴不困”,中原的士卒比不过他们。(《汉书·晁错传》)
北方少数民族多采用田猎的形式训练武艺。田猎对他们来说,不仅可以练骑射,提高格斗能力,而且可以得到生活所需的衣食。他们也的确在与野兽搏斗中练出了降龙伏虎的本领。汉代时,汉成帝为了向胡人夸耀国力,发动扶风郡的民众进山,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围猎,捕获了许多熊罴〔pi 皮〕豪猪、虎豹狐兔麋鹿等各种野兽,用槛车运往长杨宫,将野兽放入宫中的射熊馆,围上网子,让胡人徒手与野兽搏斗,自取猎物,成帝在一旁观看(《汉书·杨雄传》)。南北朝时北魏的可悉陵(鲜卑族),年龄只有17岁时,跟随魏太武帝出猎,遇到一只猛虎,可悉陵就徒手与虎搏斗,将虎制服献给魏太武帝(《魏书·昭成子孙列传》)。北魏柱国大将军尔朱荣(鲜卑族)非常喜欢田猎。田猎时,不分寒暑,以大军合围猎物,令士卒齐头并进,不管地形如何,不得有误。一只鹿逃脱,也要杀几个士卒。一个士卒遇虎而逃跑,即被斩首。从此,每次田猎,士卒就像上战场一样。一次一只老虎被逼在山谷中,尔朱荣命令10余名士兵空手与虎搏斗,必须生擒不能伤虎,死了好几个人才将虎生擒。(《资治通鉴》卷一五四)尔朱荣的侄子尔朱兆非常骁勇,“善骑射,手格猛兽,矫捷过人”。(《魏书·尔朱兆传》)
武术活动也是这些少数民族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娱乐。最初,这种娱乐往往与宗教祭祀联系在一起,是宗教祭礼的一项内容。后来,世俗的娱乐气息越来越浓,原来的宗教目的反而淡薄了。如契丹人每年在三月三日传统的“陶拉葛乐布节”上举行射兔比赛。箭靶是木雕兔子,比赛者分为两队,骑马射箭。先中者胜,输的一方下马,曲身下跪举酒杯,而获胜的队则在马上接杯一饮而尽。(《契丹国志》卷二十七)
在契丹人、女真人建立的辽金两代,还有一种专用于祭天的活动“射柳”,称为“射柳仪”或“瑟瑟礼”。每逢重五(五月五日)、中元(正月十五日)和重九(九月九日)行拜天礼后,进行射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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