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我倒是恭候良久:我目睹的是更糟糕的审判,即人间审判。对于人,是不考虑减刑情节的,即使良好动机也判为有罪。您可曾听说,某国人民为证明自己在世上最伟大,近来发明了一种“唾笼”。那是一种水泥封固的囚笼,囚徒直立而不能动弹。笼门坚固,将其锁牢,但高止于颚。观者所见仅为面部,每一看守路过皆可尽情唾辱之。囚徒木立,无法揩拭,但尚有紧闭两眼的权利。亲爱的,这可是凡人的发明。这杰作无须上帝存在。
那又怎样?那么,上帝的唯一用处是保障清白。但我却把宗教看做一架庞大的漂白机,用以洗刷一番。它确曾这样做,为时不久,三年而已,并且名称不叫宗教。后来肥皂短缺,咱们涕泪横流,以涕互赠。咱们个个贪婪,人人被罚,于是彼此以唾相敬。嗨!一送土牢了之。大家争着先唾为快,如此而已。我向您透露一桩机密,亲爱的:不必等最后审判,审判日日在进行。
不,这不算什么。这该死的潮湿,弄得我打哆嗦。咱们到站啦。很好。请前面走。不过也请稍留片刻,陪我走一段路。我还没说完,得往下说。难就难在往下说。喏,您知道么,为什么将此君送上十字架?我是指您或许正在想到的那一位。嘿,理由很多。谋杀总能找到理由。而叫人不死却费尽口舌,还徒劳无益。因此,罪犯总能找到律师,清白无辜者仅仅偶然能找到。除去两千年来人家不厌其详向我们解释的种种理由,还有很主要的一条足以说明这可怕的折磨,不知为何讳莫如深。真正的原因是他自己心里明白,他不尽无辜。虽然别人加于他的罪过他未曾犯下,却别有他罪,即使自己也不甚了了。真不甚了了?总之他是罪魁祸首。他肯定听说过某次对无辜者的大屠杀,正当犹地亚的孩子们惨遭屠杀之际,他的父母却将他带到安全的地方。若不是因为他,孩子们会遭此厄运么?当然这并不是他愿意的。但这些嗜血成性的士兵,这些被腰斩的儿童,令他惊心动魄。按照他的本色,他决不能遗忘。他的一切作为都含着隐忧,这不是那无法医治的抑郁么?因为他通宵达旦地听到拉结呼天抢地的悲号,她在痛哭自己的骨肉,谁也安慰不了她啊。夜空荡漾着悲号,拉结呼唤因为他被杀的孩子,而他居然无恙!
他深知内情,体验到了天天面对无意的罪过是多么痛苦(噢,或许自己不死同杀死别人同罪!),他就很难自持。不如一了百了,不再自辩,正视死亡,而不要独自生还。去到另一个世界,他那可能被拥戴的地点。结果并不如愿,他口吐怨言,最后人家删节了他的言论。是啊,我记得是从第三位福音书作者开始,便删除了他的抱怨。“你为什么抛弃了我?”这是号召反叛。难道不是?于是,一剪了之。顺便提醒:假如吕克不曾删节,就不大引人注目,至少不那么明显。结果是删节者炒热了被删的文字。人间的秩序也很暧昧的。
毕竟被删节者未能如旧。亲爱的,我说的事我明白。我一度朝不保夕。是的,你尽可在这世上大肆挞伐、卖弄风情、折磨同类,在报刊上自吹,或仅仅说几句邻人的坏话,一边编织着你的毛衣。但在某些情况下,蹈袭旧例,仅仅是照旧生活,就有如登天之难。而此君并非天国之人,对此不必存疑。他大声道出了自己的痛苦,因此,老友啊,我就爱戴他:他至死不知真相。
不幸的是他抛下了咱们,要在任何情况下都继续往前,即使咱们进了土牢,知道了他的所知,却不能像他那样作为,尤其是像他那样死去。当然,有人试着借鉴他的死法。反正作如下想法是天才之举:“您没什么光彩,得啦,这是事实。也罢,不必细谈!一次了结,上十字架吧!”可现在许多人上十字架是为了让人家远乡眺望,即使为此要多少践踏一下那位十字架上的老住户。许多人并不高尚却要施舍。唉!何其不公,对他多么不公道!令我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