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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失了,蒸发到空气里,跟克雷特法官老汇看戏之后,自此没有再出現过。">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家伙起初没有去鬼混。就这么平白无故地不见了。

    一张唱片播完了,准备要进广告了,就在这时,隐隐约约看到有个人把球扔出全垒打墙。应该是大都会的球迷,电视台经常拍摄在露天看台把球扔进球场的球迷。真不敢相信,他想,现在还有人干这个,捡到客队击出的全垒打球,为了表示不屑,就会扔回场中来。假设你出城去帮球队加油,假设你觉得芝加哥小熊队是支根本不值一提的芭乐队,偏偏你又捡到他们打出来的全垒打球,他们会强迫你把球扔进场里吗?就像大保罗,那个眼皮好像张不开的大保罗强要小费一样?

    另外一张唱片响起,滚石的成名作《红宝石星期二》。他又看了角落一眼,啤酒还在,不见人影。难道是啤酒出了问题?他走过去,闻了闻,闻起来是啤酒的味道。他转念一想,还是亲自尝尝看比较好。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土波啤酒,倒出一些,分装两个杯子,凑到光线下看。清澈见底,他尝了一口,味道也没问题。

    他又拿了两个干净的杯子,把剩下的啤酒平均倒进两个杯子,拿到那两个搬家工前面。“试喝。”他说。他们俩看了他一眼,耸耸肩,吸了一口啤酒。“怎样?”

    “尝起来像土波。”那个比较高的人说。“表示你偷看到酒瓶了。味道怎样?”

    “如果是什么促销活动,我可声明在先,我是不可能放弃我的黑啤酒的。”

    “我只是担心这一箱啤酒是不是坏了。”他说,“有人点了一瓶,一滴没沾,你们回头看看,杯子还是满满的。”

    “可能里面有只苍蝇,这样的话,谁都不会碰那杯啤酒。”

    “没有苍蝇。酒里面有东西,你不会说话啊?”

    “我旁边这个王八蛋就不会说,不管是什么,头一仰,全灌到肚子里去。”

    “补充蛋白质。”另外一个人没有反对的意思。“你总不能不吃不喝吧?也许他戒酒了。”

    “他根本还没开始呢。”艾迪说,“滴酒未沾。”

    “也许他戒了一阵子,特别跑到这里来,测试自己的意志力,点瓶酒,完全不碰,再走出去。”

    “他肯定已经瞪着酒看了半小时。”

    “这就是关键啊,兄弟。测试自己,证明自己的意志力比一瓶土波强。”

    “随便谁都比丹麦马尿强。”他的朋友说。“要不叫他试试健力士。”

    报纸上大肆报道玛丽琳·费雪谋杀案时,这个地方挤满了好奇的人潮,都是看了电视之后跑过来的。“逐尸之夫”,卢很不屑地给他们取了个绰号。卢那天晚上在场,还把酒端给费雪与克雷顿,也就是跟她一道回家,把她勒死的那个。(或是疑似勒死她的那个,现在的报纸很贼,动不动就把疑似搬出来,疑似的意思是:我们知道是你杀的,但是,我们不想让你的律师找上我们。)

    “逐尸之夫”多半是晚上才来酒吧,希望卢能提供他们一点小报上没读到的内幕消息。好笑的是:卢虽然是晚班,却没见过克雷顿几面。克雷顿多半是下午来,享受酒吧里冷清安静的片刻,静静地喝一杯酒,就跟艾迪一样。他通常点的是贝克啤酒,要不就是圣波丽女孩牌的啤酒。当然,他偶尔也会在晚上到“鱼壶”来——否则,他就不会碰上费雪,不会有后来的风风雨雨了。也许你会说这是宿命,这是因果,这是孽缘,半点由不得克雷顿。反正,当天晚上伺候这两个人的酒保是卢,经常见到克雷顿的人却是艾迪。艾迪觉得克雷顿不像那种会杀人的人,但是,人心隔肚皮,你永远不知道,是不是?

    有一件事情他倒是清楚得很:那个神秘的花呢帽先生是不会回来喝他的土波了。艾迪把杯子跟瓶子里的酒倒进水槽。

    有件事情占据他的心头:如果这个家伙真的可疑,那么,他,艾迪·雷根,可掌握到第一手的证据了。因为这家伙一定碰过酒瓶或是酒杯。艾迪把酒瓶跟酒杯放在他的面前,倒酒,杯子上面厚厚一层气泡,旁边的瓶子里,还剩一半,难道这个人不会把酒杯或是酒瓶移开个一两英寸?每个人都会这么做,这是反射动作,就算你一时之间不想喝酒,都忍不住去动那么一下。

    虽然,这个家伙一口酒也没喝,想来也不该例外。

    如果他碰到酒瓶或是酒杯,就会留下指纹,因为他并没有戴手套。今天的天气不坏,戴顶帽子有点诡异,但是,有人习惯戴帽子,没戴,就好像没穿衣服似的。手套可不一样,手套更引人注目,除非是手指受伤了(想到这里,他不禁微笑了一下)。这个人可没戴手套,所以,一定会留下指纹。

    一个有点脑子的酒保,一定会把这只酒瓶跟杯子分开装进塑胶袋里,等到哪天警方有需要,再若无其事地拿出来,成为破案的证据。要不,直接送到第六分局——他认识里面几个警察,让他们去伤脑筋。嘿,有个证据,他大可这么说。警察就会把这批证物转给法医室,取下指纹之后,送到联邦调查局比对,看看这个老家伙到底是谁。

    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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