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着。一闭上眼睛,电视人便浮现出来——搬电视机的电视人,撤掉座钟的电视人,把杂志转移到茶几的电视人,把插头插进插座的电视人,检查图像的电视人,默然开门走出的电视人。他们始终在我的脑海里,在脑海里走来窜去。我再次下床,走进厨房,往洗涤槽边上的咖啡杯里倒上两份白兰地喝了,喝完重新歪倒在沙发上打开马尔克斯的那一页,但还是一行也进不到脑袋里去,根本搞不清所云何物。
无奈,我只好扔开马尔克斯,翻阅《自我》。偶尔看一下《自我》怕也并不碍事。可《自我》没有刊载任何吸引我的内容,上面不外乎是新发型啦,高档白绸衬衣啦,可以吃到美味炖牛排的小食店啦,看歌剧时穿什么服装合适啦等等,不一而足。我对这些百分之百感到索然无味,便抛开《自我》,端详地柜上的电视机。
结果我一事无成地一直坐到天亮。六点钟我用壶烧了开水,冲咖啡喝了。由于无所事事,就在妻子起床前做好了三明治。
“起床可真够早的。”妻子没睡醒似的说。
我“噢”了一声。
我们寡言少语地用完餐,一起走出家门,去各自的单位上班。妻子在一家小出版社工作,编一种关于天然食品方面的专业杂志,主要介绍香菇有利于预防关节红肿、有机农业技术展望等等。杂志内容的专业性很强,销量不大,但由于几乎不花制作费,又有热心得近乎教徒的固定读者,因此不至于关门大吉。我在电视公司的广告宣传部供职,制作电烤箱、洗衣机、微波炉等电器的广告。
9
上班时,在公司楼梯同一个电视人擦肩而过。我想是昨天搬来电视机的电视人中的一个,大概是最先开门进屋、没扛电视机的家伙。他们脸上没有明显特征,要分辨出每一个人是极其困难的。所以我没有确切的把握,不过十有八九不至认错。他仍穿着和昨天同样的上衣,两手空空,只是在迈步下楼梯。我则上楼梯。我不喜欢乘电梯,总是步行上下。我的办公室在九楼,因此这并非轻易之举,有特殊急事时便累得大汗淋漓。但作为我,大汗淋漓也比乘电梯惬意得多。众人因此开我的玩笑,我一无电视机二无录像机,又不乘电梯,他们都认定我是个怪人,或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我还处于未成熟的阶段。莫名其妙!我不大理解他们何以有如此想法。
不管怎样,此时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步行上楼。步行上楼者舍我无他。几乎无人利用楼梯,在四五楼之间的楼梯我同一个电视人擦肩而过。由于太事出突然,我不知如何应付,本想打声招呼来着。
但终归什么也没说。一来一时想不起说什么合适,二来电视人看样子很难容人打招呼。他非常机械地步行下楼,以同样的频率精确而有规则地移动脚步,仍像昨天那样根本无视我的存在,眼睛里全然没有我这个人。我便是如此不知所措地同其擦肩而过,那一瞬间我恍惚觉得周围的重力都倏然一晃。
这天,公司一上班就开会。会很重要,研究新产品的推销战略。几个职员宣读了报告。黑板上排列着数字,电脑荧屏推出图表。讨论气氛热烈。我也参加了,但我在会议上的立场无足轻重,因为我不直接参与这项计划。开会时间里我一直在想别的。但我还是发了一次言。无所谓的发言,讲的不过是作为出席者的极为常识性的意见。毕竟我不能一言不发。我这人虽说工作热情不是很高,但终究要在这里拿工资,还是感到肩负一定责任的。我将前面的意见大致归纳一下,甚至讲了句活跃会场气氛的笑话。有几个人笑了。一旦发过一次言,往下我只管装作看材料的样子,继续思考电视人,至于为新生产的微波炉取什么名字,与我毫不相关。我头脑里有的只是电视人,时刻念念不忘。那台电视机到底有何含义呢?为何故意把它搬进我的房间呢?为什么妻子对电视机的出现不置一词呢?为什么电视人潜入我们公司来呢?
会议开得没完没了。十二点因吃午饭才短时休会,短得没有时间去外面吃饭,便每人发了一份三明治。会议室烟味呛人,我拿回自己办公桌来吃。正吃着,科长走到我身边。说实在话,我不大喜欢这小子。若问何以不喜欢,原因我也说不明白。其实他并没有什么令人反感之处,风度翩翩,显得富有教养,脑袋瓜也不笨,领带的情趣也还可以,又从不洋洋自得,对部下也不吆五喝六,对我甚至高看一眼,还不时邀我吃饭。然而我对他就是看不顺眼,这大概因为他过于亲昵地触摸谈话对象的身体所致,我想。无论是男是女,交谈当中他总是轻轻触摸对方的身体。虽说是触摸,但并不使人特别生厌,触摸方式十分潇洒十分自然,以致几乎所有的人恐怕都不会有被触摸的感觉。可不知什么缘故,我却是非常耿耿于怀,所以我一瞧见他的身影,便本能地感到紧张。如果说此事微不足道倒也微不足道,但反正我是耿耿于怀。
他弓下身子,把手搭在我肩上。“刚才你在会上的发言,发得不错。”科长亲切地说,“非常简明扼要,我都心悦诚服。一针见血,满座皆惊。时机也选择得正是火候。以后也这样发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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