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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秘书科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综合材料、领导讲话稿、公务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体(扩大)会议的组织、纪录和纪要的起草工作;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所联系领导分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综合调研活动。

    督办科

    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人代会、县经济工作会、县政府体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决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督促办理上级政府转交本县的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国、省、市政协委员提案及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上级党政机关转来的批示件、查办件的落实情况。

    法制科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清理、备案及汇总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以及承办本级政府委托的行政应诉代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办理本级或上级政府法制机构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宜。

    信息科

    负责县以及外省市区县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重要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和储存;编辑出刊《X县政务信息》、《要情信息》、《X县上报信息》、《新闻摘要》、《政府工作大事记》等;负责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县政府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信息调研。

    外事办

    贯彻执行中央的外事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县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国(境)人员进行有关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负责接待来本县访问的重要外宾,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的外宾接待和管理工作;管理采访的外国记者,负责做好外国记者采访的接待工作;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教育工作。

    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主席,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政协副主席。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厅局(地)副职:中共中央,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县处级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重点中学正职。县处级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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