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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7、主管县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干部教育规划,负责落实省、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调训任务;负责组织县委管理干部和中、青年干部以及组工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Qī.shū.ωǎng.检查县的干部教育工作。

    8、调查了解县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参与制订知识分子工作政策,检查知识分子政策贯彻执行的情况、参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做好科级副乡镇长的选派管理工作,联系和组织拔尖人才开展有关活动。

    9、负责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组织部设8个职能科(室),代管县委组织员组。

    (一)办公室

    协助部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搞好综合协调、督查、服务。主管信息工作,办好《大悟组织工作》和大悟党建网,及时反映组织工作的动态和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县组工信息指导;主管信访工作,做好各类信访件的处理和接待工作,负责县组织系统信访工作指导;主管文字综合、文件审核和文印工作;主管文书档案、文电处理工作;负责部办公会会务组织、记录和会议决策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调查了解组织工作的情况,及时向部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建立健内部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保障机关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转;负责机关财务、值勤、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环境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干部科

    负责县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以及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综合、协调、研究与指导;负责各乡镇、县直部办委局、群团及局级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它副局级以上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配备;负责各乡镇、县直部办委局、群团及局级企事业单位部分股级干部的考察配备;备案管理各乡镇、县直局级单位中层干部,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为主管理的局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的协管业务;抓好非党干部、妇女干部的考察、选拔、使用等工作;参与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群团代表会的筹备工作,指导各乡镇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承办审批各乡镇党代会、人代会方案;负责县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及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具体组织承办县委管理的干部及各乡镇、县直党群部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干部工资的报批、审批、奖励晋级、转移手续和到龄干部的退休报批、审批手续;负责干部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认定、更正的报批、审批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因工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干部年报和统计分析,以及部分干部的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干部计划和各乡镇、县直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核定,以及新进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推行公务员制度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制定县青年干部的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县级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县乡局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调整补充、培养教育和管理;做好选调生工作。

    (三)干部监督科

    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检查监督和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定》、干部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办理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信访件;做好有关干部信访和举报工作,提出加强对选用干部工作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议;做好“特殊时期”、“动乱”中犯有错误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以及干部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审批工作。

    (四)组织科

    负责党的基层建设设置的审查、报批和指导;抓好县农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街道等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研究和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了解掌握乡局级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建设的意见;了解掌握乡局级党委自身建设的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特别是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完成市委组织部组织下达的调研课题;负责起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文件和上报材料等工作。

    (五)调研科

    负责县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重要方针、政策的综合研究;调查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为部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承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指导;完成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调研课题;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文稿草拟等工作。

    (六)干教科

    负责制定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和县直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及办班方案;协调、组织县委管理的各层次干部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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