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一开始还以为是炸了轮胎。之后才发现自己身上都喷上了血,疾驶中的车子完全失控。他们好不容易接过车,刹在一座大桥边,只差一点点,他们就冲进河里去了。这条河叫做“宽河”,桥头竖着我们居住的麦迪逊县的界牌。车子刚刚卡入这个县的边界线。麦迪逊县因此卷入一场旋涡。
一个联邦黑人军官在南方被无辜谋杀,又是在新的《民权法》通过仅仅九天的时候,被普遍认为是挑战《民权法》的第一个案子,全国震动。大家心里都明白,对于这样一个有争议的法律,纸上的条文是一回事,它真正是否有效,要经过执行的考验。联邦调查局派下了几十个探员。当时的佐治亚州行政领导人也下令彻查,并向全国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只是个别人的行为,我们州并不容忍谋杀。可是,事情的进展却最终把整个麦迪逊县,甚至把佐治亚州都笼罩在几十年不散的阴影中。
这样的案子,最有效的破案方式就是悬赏征集举报。因为作案者是在社会底层,对于知情者来说,赏金是他们一生都无法梦想到的一笔巨款。在得到线索后,联邦探员约谈了为两名谋杀者开车、却没有开枪的兰奇,他最终讲出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并且供出了两名开枪者梅耶和西姆斯。兰奇成了最重要的目击证人。另外一个重要证人,是在雅典市开修车行的葛斯塔,他是两名嫌犯的朋友,出事之后,他们亲口告诉他,谋杀培尼军官的案子是他们开的枪。
破案似乎很顺利,因此,这个案子的刑事审判在案发一个多月就开审了。
按照规定,案子在案发地审判。这个默默无闻的南方小县的县城,突然因开审一个全国大案而一夜出名。离我们家只有三英里的小镇上,近百名记者从全国各地蜂拥而来,把小镇中心最漂亮的一栋古老红砖楼房,团团围住。那栋建筑物是县法院。现在,法庭已经在几年前搬离,红楼还站在老地方,今天走进去,还可以看到原来法庭的布局依旧,陪审员的木椅子已经摇摇欲坠了。站在积着尘土的空旷大厅里,真是很难想象,四十年前这间普通的屋子,曾经是全美国关注的中心。
看上去,这只是一个凶杀案,可是在当时,大家都明白,这是一个KKK的谋杀案件。也就是说,在当时的南方,大家预料,这会是一个特别的、“政治气氛浓厚”的刑事审判。
法官斯凯尔顿是一个参加过“二战”的军官,还是一个前检察官。是一个公认的“非常好、也非常杰出的绅士”。在开审前,在他写的二十七页对大陪审团的要求中,特地写了要求陪审员放下偏见的条文:“本法庭保护进入法庭的所有公民的权利。不论他是穷是富,不论他的身份地位如何,不论他是黑人还是白人,是红种人还是黄种人。”法官要求陪审员放弃一切偏见,“平静地”权衡证据,作出判断。可是,在斯凯尔顿法官对大陪审团讲话的时候,他也似乎是在向一个庞大的听众群演说,他表达了一些政治见解。甚至阐述了自己对新的《民权法》的反对意见,主要是在《民权法》中,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干预了业主历来拥有的一些权利,这在有着悠久自由经济传统的美国,是特别引发争议的。他认为这样的立法,“将是葬送这个国家自由的一个开端”。斯凯尔顿法官对陪审员的讲话很不寻常。似乎预示了,政治观念、政治立场,始终无可避免地成为这场刑事审判的背景。
在今天,麦迪逊县的后一代,已经无法想象,怎么可能发生如此荒唐的谋杀。那天晚上相遇的那三个白人和三个黑人,他们非亲非故,无冤无仇,谋杀也没有任何金钱利益的动机。在今天,新一代的麦迪逊人,回头去看,都说这是世界上最“莫名其妙”的谋杀。可是,被告的辩护律师赫德森是当地人,正如他在今天所说,这三个白人是KKK极端分子,在四十年前,“不仅他们的思维方式如此,还有很多人也是这样的,虽然是错的,至今仍然是错的,可是在那个时候,他们就是这个样子”。
开审是在1964年的8月,检察官请出的第一轮证人是和培尼军官同车的两个预备役军人。他们讲述了那个恐怖夜晚的经历,可是,事发时,他们两人都还在睡梦之中,惊醒后全力试图控制车子,在黑夜中能看到的也很有限,因此,从“目击犯罪”的角度来说,证词不能“扣住”罪犯。
检方的主要证人是为枪手们开车的兰奇。由于兰奇也是涉案者,在开审之前,已经在监狱里待了几个星期。在开审前,兰奇临到上阵的最后关头,突然拒绝出来作证。他宣称自己在牢里待了三十天,失眠、精神上受到侵扰,情绪低落到极点,因此现在他可能不负责任地作证和签字,所以不能出庭。证人葛斯塔也采取了同样的态度。
经过检辩双方的反复争辩,最后兰奇和葛斯塔在调查阶段对联邦探员的交代,还是被法官斯凯尔顿同意呈堂。在美国宪法中,规定被告有权面对自己的证人。证人要当场宣誓说实话。可是,依据佐治亚州当时的一条法律,法官有权决定,这样的书面证词是否可以呈堂。这条容许“未经誓言证词”的法律,后来被判定是违宪而废除,这是后话了。可是,法官斯凯尔顿也同意两名被告:梅耶和西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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