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毛笔,较秦代又有进步和发展。汉笔有较多实物发现,1975年在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西汉初期的168号墓中出土一支毛笔,笔杆为竹质,长24.8厘米,细端径0.3厘米,粗端径0.5厘米,笔头栽在粗端。笔毛已朽,出土时笔装在竹笔套内,笔套用细竹管制成,中部镂空8厘米。在同址167号墓中也出土毛笔一支,与168号墓出土的毛笔基本相同。
上述两支汉初毛笔,笔杆都比战国晚期和秦代的毛笔为长,笔头直径也稍大。因笔毛已朽,笔头长度不能确定,但根据直径推测,笔头不会比秦代笔头短。隶书自汉代起业已成熟,盛势空前。汉隶字体较大,波磔〔zhe哲〕增粗,字形弛张流放。为适合这种字体书写,笔杆长度、笔头直径及长度也随之有了增加。
1930年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河(弱水)地区,汉代居延烽燧遗址(汉时称居延泽),发现一支西汉毛笔,这就是著名的“汉居延笔”。笔杆木质,整支笔杆劈为四爿〔pan盘〕,合成圆杆,笔头被夹入末端,外缠以细枲〔xi洗,一种麻〕,表面涂漆固定,笔杆顶端用木帽束缚。笔杆长20.9厘米,笔头长1.4厘米,径0.6厘米。这种结构,可在笔头用废后,拆开笔杆更换笔头。这就是古人所说的“退笔”。
历史上有退笔冢〔zhong肿〕的故事。相传在陈、隋时,山阴(今浙江省绍兴市)永欣寺僧人智永(“书圣”王羲之的七世孙)练字异常勤奋,“积年临书《千字文》,得800本,……所退笔头置之大竹簏〔lu鹿〕,簏受一石〔dan旦〕余,而五簏皆满,取而瘗〔yi益〕之,号退笔冢”(《书法正传》)。这也说明,直到隋代仍有可更换笔头的毛笔在使用与流行。
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汉代制笔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专门制笔的工匠,可能还有制笔作坊,以及负责监管制笔的官吏。1972年在甘肃省武威市磨咀子49号汉墓出土一支毛笔,杆颖均完整。杆长21.9厘米,径0.6厘米,笔头长1.6厘米,外覆黄褐色狼毫,笔尖为紫色。笔杆竹质,端直均匀,顶端削尖,嵌笔头段稍内收,在0.8厘米长度上扎缠丝线及涂漆。值得注意的是,在笔杆中部有阴刻隶书“白马作”三字。又在同址2号墓,也出土毛笔一支,笔杆竹质,长20.9厘米,上尖下圆,末端外径0.7厘米,笔腔径0.6厘米,嵌笔头段也扎缠丝线和涂漆。这支笔杆上有阴刻隶书“史虎作”三字。从两支笔杆上的刻字推测,“白马”、“史虎”可能是制笔工匠的名字。
汉代应劭在《汉官仪》上说:“尚书令、仆、丞、郎,月赐赤管大笔一双,篆题曰:‘北工作楷’”(一作“北宫工作”)。再有《西京杂记》(书虽实为晋代葛洪著,但内容多为西汉逸闻佚事)上说:“汉制天子笔,……毛皆以秋兔之毫,官师路扈为之。”从“皆”字看,是批量制作,并有官吏监管制造。由这两则记叙,联系到上述出土实物,可以推知,汉代制笔业已较发达,毛笔已有较大量的生产。
有一则故事也可从侧面反映上述情况。《淮南子》说:“仓颉作书,鬼夜哭。”高诱注以为“鬼或作兔,兔恐见取毫作笔,害及其躯,故夜哭”。认为是把“兔”字误写成“鬼”字了,生活在汉代的高诱所以有如此的注释,也反映了当时大量取兔毛制笔的事实,致使汉兔“夜哭”了。
汉代制笔业的发展,也表现在制笔技术的改进与提高上。从甘肃省武威市出土毛笔看,笔头外覆狼毫披毛,笔心及锋(笔柱)由黑紫色毛所制,经认定,是兔箭毛。说明此时制作毛笔,已经注意利用不同毛类特性,选用刚劲锐细的兔箭毛做笔柱,而用较软、弹性稍逊的狼毫覆于外层。这样制出的笔,因为有笔柱,书写时不分绺〔liu柳〕,不开岔,又可增大储墨量。这就是现在所谓的“披柱法”。“披柱法”的发明,是毛笔制造工艺的重大改进,流传至今,仍然是我国毛笔制作的主要方法,现在我国生产的毛笔,大部分采用“披柱法”制作。
汉代制笔技术的改进提高,还表现在对笔的造型与装饰的追求上。《文房四谱》载有西晋哲学家、文学家傅元(即傅玄)所说:“汉末一笔之柙〔xia匣〕,雕以黄金,饰以和璧,缀以隋珠,文以翡翠,非文犀之桢,必象齿之管,丰狐之柱,秋兔之翰,用之者必被珠绣之衣,践雕玉之履。”由此可看出,当时制作的精品笔具是如何华贵,何等考究。
汉代制笔业的发达,与社会需要和书法的发展直接相关。汉代曾规定八体(即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shu书〕书、隶书)为学童应试的内容。当时有谚语说:“何以礼仪为,史书而士宦。”汉代称隶书为“史书”。就是说,只要字写得好,就是知礼仪,就可为官,为宦。由于社会生活中对书写的需求日增,便产生了简便易写的“隶书”,又产生了“汉隶之捷”的“草书”。(章草与今草),以后又出现正楷与行书。汉代可谓诸体已臻完备。多种字体的书写,特别是在其书法艺术上的要求,自然推动了毛笔的改进与发展。
汉代书法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