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在达希尔·哈米特的作品中,谋杀的动机又由那群有理由犯罪的人重新掌握,他们谋杀已经不单单是为了一具尸体那么简单;他们可不会精心准备毒箭、手工手枪和热带鱼之类的谋杀工具,对于身旁的一切他们都可以加以利用,都有可能成为凶器。这样就像把他们写活了一样,能够使他们进行交谈和思考(用他们行当的惯用语言)。”这是一个非常中肯的评价,而且评价很高。对于这个做了八年侦探的哈米特而言,自己笔下的这个世界自己非常清楚,所以他所写出的故事是非常可信的,能够与他相媲美的也只有雷蒙德·钱德勒了。
真正的探案情节在这一流派的故事中并不是占据主要地位的,凶手的身份也是昭然若揭。故事的重点就放在如何将凶手定罪上面,以及在定罪过程中一些不可预知的阻碍上面。这样设计情节的发展完全可以让作者不再考虑那些线索问题,要知道,线索问题是最为让人厌烦的。在《马耳他黑鹰》中有这样一个情节:侦探山姆·斯佩德直接指认普里奇德·黑肖纳希是谋害阿彻的真凶,并将凶案直接扣在了她的头上,并称她是唯一可能的凶手;而普里奇德也立即神经错乱起来,承认自己是真凶。如果情节不是这样,普里奇德并没有认罪,而是回了一句“你有何证据?”那山姆肯定哑口无言。总之,倘若她能请来精明的佩里·曼森律师(埃勒·斯坦利·加德纳的那位)来为她辩护,那么依靠斯佩德所出示的那一丁点儿证据根本就无法定下她的罪行。
擅长进行侦探故事创作的作家都会有这样一个共同特点——赋予侦探一个怪癖的个性,但又不好将这种怪癖的个性刻画得太过夸张。模仿柯南·道尔就成了这些“纯”侦探小说家的主要路子,他们往往在自己所塑造的侦探身上加诸各种怪癖。
达希尔·哈米特这位作家是非常具有原创性和创造力的。在他的故事中,每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全新的人物出现,而不像其他小说家,同样的侦探人物用了一遍又一遍。例如:在《瘦子》一书中,尼可·查尔斯娶了一位多金的女人作为妻子,从此金盆洗手,但是后来迫于压力又不得不干起了原来的行当;他幽默感十足,十分招人喜欢;在《戴恩家的祸祟》一书中,侦探是个中年男人,身材臃肿,但是他不是依靠蛮力来解决问题,而是以勇气和智慧闻名;在《玻璃钥匙》一书中,作为职业赌徒的奈德·柏蒙特竟然意外成了一名侦探,的确,这是个意外;能够塑造出这样的人物,的确值得任何一位小说家自豪,更让人们多了一些对他的好奇和着迷。在《马耳他黑鹰》中,塑造出的最成功、最可信的人物要数山姆·斯佩德了。他是个流氓,做起事来毫无顾忌,同时他又是个骗子,没心没肺。他自身就像是一个活脱脱的罪犯,以至于在他与那些罪犯之间,选择便成了问题。虽然把他写成了一个下流的坏蛋,却把整个人写得活灵活现。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身份是个私家侦探,但是受柯南·道尔的影响,人们更愿意接受警探或者天才的业余侦探,在解开谜团时,人们也比较期待他的出场。达希尔·哈米特本人是一名私家侦探,因此,用私家侦探作为故事的主角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后来,硬汉学派的后起之秀很明智地以他为榜样。“私人鹰犬”这个角色也是既阴险又浪漫的角色,就如同业余侦探一样,要比警察聪明许多,可以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或者一些法律之外的事情。除此之外他还有一项优势,那就是他的手段不但会受到警方和检察官的怀疑,与官方较劲,而且还要与不同的罪犯进行斗争。这样的情况使得戏剧性的冲突和故事的紧张度大大提高。最后他与业余侦探的唯一区别就是,他的工作就是对付犯罪;他师出有因,不会被人们当成是爱管闲事的狗。这行当并不是有多么耀眼,但是他为何执意选择这份工作就不是我们所能猜测得到的了。这份工作也并不是有多赚钱,他们常常住着寒酸的小办公室,穷得很。对于他们的往事,我们的了解近乎一片空白。故事中,他没有任何亲戚——父母、兄弟姐妹、叔伯阿姨;但是总会有一个美丽、满头金发且对他充满爱意的女秘书一直陪在他身边,所以他还是很幸运的。对待女秘书,他也是满怀柔情,偶尔给予深情一吻。但是迄今为止这份感情能够发展成婚姻的,我却没见过。除了钱德勒笔下的菲利普之外,几乎所有的侦探都不知道来自何方,更不知道他的这个特殊本领师承何处,唯一在书中见得最多的就是有关他个性和习惯的描述。他有着令女人无可抵御的魅力。他们往往集强壮、高大、坚强于一身,一拳揍飞一个男人如同揍苍蝇一样容易。而他本人就像是一个沙包人一样,任人如何狠揍都跟没事儿人一样;因此他经常会只身面对罪犯,让我们不得不为他的勇气折服,这已经完全盖过了他的心机,然而他却能在经受极其残忍的毒打之后一两天便又生龙活虎起来,让人很是诧异;他经常身犯险境,并且乐此不疲,使得读者们无不为之绷紧了神经。不过,故事是不会发展到他被恶棍、黑帮或者勒索者打得满身是窟窿的程度的,因为那样无疑把故事写到了死胡同而被迫终止,所以在读者尚且不知道这些的时候,无疑是一个非常具有考验性的悬念。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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