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所讨论的是一些简单的侦探故事,而且都是建立在《摩格街谋杀案》——爱伦·坡著——所建立的原则基础上。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被创造出来的侦探小说有数千部之多,为了让自己的作品独具特色、有新意,这些小说的作者们可谓煞费苦心,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之前,种种新奇的谋杀手段我已经提过,一些新生的医学、科学发现都会被作者进行充分利用。他们谋害受害人的方法很多:或是使锋利的冰柱刺杀,或是用电话电击,或是向受害人的血管注入气泡,或是使受害人的剃须刀上感染上炭疽热杆菌,或是在他们的邮票上涂毒,或是在相机里伪装上一支枪,更有甚者用一些看不见的射线来收割他们的生命。这样夸张的手段可信度都不高。
有时候作者所展现出的一些奇思妙想也颇为令人钦佩。其中锁屋之谜便是所有创意中最为巧妙的一个:受害人显然是被谋杀的,但是发现尸体却是在一间被反锁的屋子里,所以凶手既进不来也出不去。在《摩格街谋杀案》中,爱伦·坡首先创造出了这样的案例。但是他对这个谜案的解释显然是说不通的,最奇怪的是这竟然没有被评论家们发现。有一个桥段我想读者或许还记得:一阵可怕的尖叫声将邻居惊醒,当邻居赶到案发所在的房间的时候,发现一对母女已经在房间内惨遭谋杀,而女儿被谋杀的地方是一间窗户在里边关上,门在里边反锁的房间。最后,杜潘先生给出了这样的证明,巨猿杀死这对母女后从敞开的窗户中逃脱,窗户在巨猿跳出的过程中由于惯性的力量自动关闭。像这样一个年迈的中年法国女人,是不可能在夜晚敞开窗户的(那样会放入夜晚的污浊空气),这一点作者能在任何一个警察身上得到证明。先计较巨猿是如何进入房间的,至少它不可能是从窗户中逃走的。后来,卡特·迪克森也采用过这一设计,并且取得了成功,为此大批作者纷纷效仿,以至于现在这种设计已经变得毫无新意了。
在侦探故事中,背景的选用几乎囊括了所有,像佛罗里达或长岛,苏赛克斯的乡村别墅聚会,自滑铁卢战役之后就一直隐姓埋名的安静小乡村,还有赫布里底群岛上的城堡(被困在暴风雪中)等;破案的证据也是五花八门,如烟头、脚印、指纹、脂粉、香水等。此外,还有一些被侦探破解的不在场证据,证明它和凶手很熟悉的无声的狗(这一方法最早创造于柯南·道尔),长相相同的双胞胎,被破解的密码信,秘密通道等。有些桥段读者们早已厌倦——被蒙面人敲晕,或者在废弃的走道里有一个无故游荡的女孩,或者有个女孩执意要与侦探踏上艰险的征程,最后把计划搞得一团糟。作者们几乎用尽了所有谜团、背景和线索,作者们对这一点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因此,他们转变方针,企图以更加夸张的创意对这些已经被讲了几百遍的故事增添一些新趣味。很显然,这样做的效果不大,因为无论是谋杀方式,还是破案技巧都已经被人重复使用过无数次;那些企图蒙骗读者的手段以及各个阶层的各种生活场景也都被不断重复运用。纯粹的推理故事已然末路。
“硬汉”故事走进了人们的视野,而且深合大众口味,进而取代了纯粹的推理故事。达希尔·哈米特首先提出了这一模式,但是埃勒·斯坦利·加德纳认为,真正根据这种模式写出故事的人是约翰·戴利。无论是谁起的头,真正开创这一风尚的是哈米特所写的《马耳他黑鹰》。现实主义是硬汉故事的主要特色。在故事中,被谋杀的人很少是家财万贯的商业巨擘、内阁大臣或者公爵夫人。在赛马会、高尔夫球场或者一些豪华的乡野别墅也很少有谋杀案发生。在谋杀凶手上也很少选用退休的外交家或者是年迈的女佣。当时,这类故事最有名的创作者要数雷蒙德·钱德勒了。他曾写过一篇短文——《谋杀的简单艺术》,文中对于这一流派的构成要素进行了趣味、理性地说明。他这样写道:“现实地对谋杀进行描绘,它们的世界可能是这样的:讲的是一个国家,乃至一个城市完全被一个匪帮统治;一个妓院的老板是某个名流饭店、公寓和旅馆的主人;一个黑帮的探子竟然是一个电影明星,而大厅一边一位人畜无害的先生却是非法赌彩业的巨头;一个法官在自家的酒窖里屯满私酒,却可以将一位口袋里塞了一品脱酒的人送进监狱;镇长可以纵容谋杀以谋取其中的利益,导致法律、秩序丧失,再无人能够安全通过幽深、昏暗的巷子;劫匪、抢劫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你的眼前发生,而你却不得不灰溜溜地躲入人群,不敢申诉,因为你不能确定这抢劫犯的朋友手中是否有长枪,对于你的证词,警察也没有心情理你,更不要奢求在法庭上辩护,对方的骗子律师会在一群设计好的傻瓜陪审团面前对你进行公开辱骂、羞辱,也别指望法官能为你做些什么,他已经完全被政治操控,只是一个傀儡,不会干预任何事情。”
在这样的社会状况下,现实主义作家能够汲取很多恰当的犯罪素材,所以这段话还是讲得非常好的。这样创作出的作品更具真实性,也更易让读者相信,因为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没出现过,读者只需关注报纸新闻就会对它的真实性确信无疑。
雷蒙德·钱德勒曾经做出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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