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皆知,以下回忆录的主人翁,其宗亲族谱因年湮代远,已不可考;因此,其名称的出处及由来不明,自然也不奇怪。数百万年以前,如今名叫“西班牙”的那个国家,在初创的混沌中不安地沸腾骚动着。随世纪推演,植物开始出现;只要有植物的地方,依据自然的律法便注定将有兔子;而有兔子的地方,神便敕令应有狗。这一点,毋庸置疑,无可非议。然而,当论及为何将捉兔子的狗命名为“西班牙猎犬”(Spaniel)时,则疑窦丛生,难以解答。若干史家指出,当迦太基人登陆西班牙时,众士卒异口同声高喊:“Span!Span!”——因草丛树堆里到处可见兔子蹦跳窜躲,整片大地兔满为患,而迦太基语中“Span”即谓兔子。从此,那片陆地便名为“Hispania”,即“兔之地”;而立刻拔腿开始追逐兔子的狗,便被称为西班牙猎犬或猎兔犬。
多数人可能认为这样的解释已经足够,不需再追究;然而实事求是的我们,必须补充另一派的说法。这批学者表示,“Hispania”这个字,和迦太基语中的“Span”其实毫无关联,而是由巴斯克语(Basque)中的“espaa”衍生而来,意指“边缘”或“边界”。倘若果真如此,我们只好将所有关于兔子、树丛、狗与士兵的浪漫图画,从脑海中彻底抹去,单纯地假设西班牙猎犬之所以称为西班牙猎犬,乃因西班牙被称之为“Espaa”。至于第三类古物研究者的理论,认为正如爱人们昵称其情妇“怪物”或“猴子”一般,西班牙人也会故意称呼最心爱的狗儿“弯弯”或“凹凸”(“espaa”也有这个意思),其实众人皆知西班牙猎犬的模样正好相反。不过,这项臆测恐怕太过于异想天开,不足采信。
跳过上述理论,再跳过其他许多不值一提的理论,我们来到十世纪中叶的威尔士;当时西班牙猎犬已经存在该地,据说是在那之前的几个世纪,由一支姓“艾弗尔”的西班牙家族所引进。至十世纪中叶,西班牙猎犬俨然已成为赫赫有名、身价不凡的狗种。郝华·达在其所著的“律法书”中就这么记载着:“国王的西班牙猎犬价值一英镑。”诸君只要想想公元九四八年时一英镑能买到多少东西——多少妻妾、奴隶、牛马、火鸡和鹅——便不难想象西班牙猎犬珍贵与知名的程度。它出入国王左右,家世备受许多著名君王的推崇赞誉;当金雀花王朝、都铎王朝与斯图亚特王朝的祖先还跟在别人的犁后面、踩在别人的田里时,它早已在皇宫内纳福;早在霍华德、卡文迪或罗素等氏族自史密斯、琼斯及汤普金斯等贩夫走卒群中崛起之前,西班牙猎犬家族已卓然出众,独树一帜。随世纪流转,主支又陆续岔出分支,经英国史家孜孜追踪查证,至少记录到七个著名的西班牙猎犬家族——克朗勃、萨塞克、诺福克、黑田、柯卡、爱尔兰水及英格兰水;皆是同一只史前时代西班牙猎犬始祖的后代,却个别具备明显特征,并因拥有这些特征而享受特权。至伊丽莎白女皇时代,狗群中俨然已出现贵族阶级,锡德尼爵士便在其著作《世外桃源》中写下这样的证言:“……灵??猎兽犬;第一种狗状似王公贵族,第二种狗可谓绅士,最后一种则是犬辈中的武士。”
但我们若因此推测西班牙猎犬像人类一样,认为灵??比自己高一等,而猎兽犬则比自己低一等,那我们必须承认它们成为贵族的基础,比我们人类有道理多了——至少曾经研究过西班牙猎犬俱乐部的人会同意这项结论。因为一只西班牙猎犬的瑕疵与美德,全明摆在它堂皇的仪表上;比方说,淡色眼睛不足取,卷曲的耳朵更糟糕,若生来便有一只淡色鼻头或头顶上有冠毛,那更是致命的缺陷。同样的,西班牙猎犬的优点定义亦十分明确:头部须平滑,自口鼻部拱起,但角度不可太弯;头盖骨须圆,且发育良好,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大脑;眼睛须丰满有神,但不可鼓突;脸部表情基本上须聪慧且温柔。具备上述特征的西班牙猎犬备受育种者青睐,而生有淡色鼻子、头顶有冠毛的西班牙猎犬,则被褫夺属于该种狗的各项特权。裁决者如是订定律法;律法一经订定,从此赏罚分明,以确保律法之遵行不悖。
此刻若反观人类社会,放眼望去,竟充斥混乱与迷惑!审定人种优劣的俱乐部阙如,恐怕只有“纹章院”勉强近似西班牙猎犬俱乐部的组织——至少该院仍在努力维持人种的纯正性!但论及高贵人种的条件为何——眼睛颜色应该淡、还是深,耳朵应该卷、还是直,头顶有状似顶髻的突起是否为致命的缺陷……等等——唯一的判决标准,似乎也仅有纹章而已。你若没有所属的纹章,便是无名之辈;但你若能证明自己属于某四等分纹章,且有权头戴冠冕,那么大家不仅会公认你出身好,而且还出身权贵。因此梅菲尔区内没有一只松饼盘盖上不刻有蹲伏的狮子或站立的美人鱼,就连亚麻布商都在门上镶嵌敕立纹章,仿佛以兹证明他们制造的床单睡起来保证安全。重视显贵阶级的人无处不在,强调其价值的人更无所不至;然而,皇族不计其数,如波旁氏、哈披斯堡氏或霍亨索伦氏等,他们都曾头戴冠冕、身披四等分纹章、拥有许多或伏或立的狮与豹型纹章,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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