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人和混血人生活在一起,不过再也没有了白人的尊严。他们感觉到他嫌恶他们,憎恨他高高在上的姿态。他现在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他们不明白他为何还要装腔作势,一向对他谄媚逢迎的布莱瓦尔德现在也对他充满了蔑视,埃塞尔嫁给他是做了一笔坏交易。家里出现了丢人现眼的场面,有一两次两个男人开始拳脚相向。每当发生了争吵,埃塞尔总站在自己家人一边。他们发现他喝醉时要比清醒时好得多,因为一旦酒醉了他就会躺在床上或地板上呼呼大睡。
后来他意识到有什么事在瞒着他。
当他回家吃晚餐——也就是那种粗糙的半本地的食物,埃塞尔常不在家。问她去哪了,布莱瓦尔德告诉他她晚上跟一两个朋友在一起。一次他去了布莱瓦尔德告诉他的一个地方,结果发现埃塞尔并不在。等她回来,他问她去了哪里,她说她父亲搞错了,她去了谁谁家,但他知道她在说谎。她穿上了最好的衣服,两眼熠熠生辉,看上去非常漂亮。
“不要跟我耍心眼,我的女孩,”他说,“否则,我打断你的每一根骨头。”
“你个醉鬼!”她嘲讽道。
现在他觉得布莱瓦尔德夫人和老外祖母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恶意,而在这个多事之秋布莱瓦尔德对他还能保持一个不错的心情是因为他心怀叵测,图谋不轨。这时他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在他的想象中,白人瞥向他的目光是怪异的;当他走进酒店酒吧间,那些人会突然安静下来,这让他确信他们在谈论自己。现在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每个人都知道,只有他一人蒙在鼓里。他的心一下子被愤怒和嫉妒攫住了,他相信埃塞尔在和其中一个白人私通,他一个接一个地审视着他们,但看不出任何迹象。他感到无奈,因为找不到任何人能证实他的猜忌,他就像一个狂暴的疯子,搜寻着可以倾泻怒火的人,最后他碰巧遇到了一个——一个其实最不应该成为他暴力对象的人。一天下午,他一个人心情忧郁地坐在酒店里,卓别林走了过来,在他身旁坐下。卓别林现在或许是岛上唯一对他抱有同情心的人了。他们要了几杯酒,谈了几分钟即将举行的跑步比赛。卓别林这时提到:“我想我们应该拿出钱来给女士们买些新衣服。”劳森在心里窃笑起来,因为卓别林夫人控制着钱包,假如她要为这事买衣服的话肯定无需向丈夫要钱。
“你太太怎么样?”卓别林示好道。
“这跟你有什么鬼关系?”劳森黑色的眉毛拧了起来。
“我只是问了个礼节性的问题。”
“哦——礼节性的问题,问你自己吧。”
卓别林不是个有耐心的人,他在热带地区的长期居留,威士忌,还有家庭琐事使他的性子并不比劳森更容易控制住。
“注意,我的男孩,在我的店里,你最好表现得像个绅士,要不我马上把你扔到街上去。”
劳森愠怒的脸黑一片,红一片。
“我再告诉你最后一次,你也可以转告别人,”他因暴怒而喘着粗气说,“如果你们这些家伙谁敢同我妻子胡混,他最好小心点。”
“你认为谁想跟你妻子胡混?”
“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傻,我的洞察力跟大部分人一样好,我不客气地警告你,事情到此为止!我绝不允许任何偷鸡摸狗之事,任何时候都不行。”
“听我说,你还是离开这里,酒醒了再来。”
“我想走才会走,一分钟都不会提前。”劳森说。
这个大话说得比较倒霉,因为卓别林的酒店店主经历让他掌握了同人交往的一种特别技能,他更看中的是人的地位,而不是伙伴关系。劳森的话刚出口,他就发现自己的衣领和胳膊被抓住了,整个人被猛地推到了街上。他连滚带爬下了台阶,来到耀眼的太阳底下。
由于这个缘故,他跟埃塞尔之间第一次出现了暴力行为。因感到耻辱不愿再去酒店,那天下午他回家比往常要早,他看到埃塞尔正在化妆准备出门。平时她总是穿着长罩衣,赤脚,黑发上插上一支花;不过这一次,她穿上了白色的丝绸长袜和高跟鞋,身上穿的是最新的粉色绵料连衣裙。
“你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他说,“要去哪里?”
“去克罗斯利家。”
“我跟你一起去。”
“为什么?”她冷冷地问。
“我不想让你总是一个人闲逛。”
“他们没邀请你。”
“我管那个!不让我去你也去不了。”
“你最好先躺着,我准备一下。”
她想他喝醉了,上床后马上就能睡着。他坐在椅子上抽起烟来,她愈加烦躁地看着他。等她准备好了,他跟着站了起来。碰巧阳台上一个人没有——这是很少见的,布莱瓦尔德在种植园里干活,他妻子去了阿皮亚。埃塞尔看着他:
“我不和你去,你喝醉了。”
“撒谎!没有我你也去不成。”
她耸了耸肩,想从他身边走过去,但他突然抓住了她的胳膊抱住了她。
“放开我,你这混蛋。”她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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