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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赋税与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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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商税
部的户关有45处,隶属工部的工关有15处;关税正额之外,还要缴纳关税盈余,盈余有时甚至超过正额。正额、盈余之外,还有各项杂课。关吏还对往来商人及行旅肆意敲诈勒索,中饱私囊。在大中城市市场及各地商品交易中心的居民铺面,则要纳门面税,甚至百姓居屋也要按铺面纳税。此外,还有对各地城镇集市交易物品所征的落地税。落地税范围极广,农民及小贩上市售卖的农具、薪炭、鱼虾、蔬果,无论价值大小,均不能幸免。还有向当铺所征的当税,向牙商(中间商人)和牙行征收的牙税,对买卖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契约所征的契税,另有各种临时加征的车税、花捐、灯捐、妓捐等等,不一而足。

    宋元明清对外贸易逐渐发展,但海关关税较轻,封建国家开展对外贸易主要以通好、怀柔远人、互通货贿相标榜,而不重视海关关税收入。清初开放海禁以后,海关税正税不重,但额外加征往往倍于正额,加上各种陋规,海关的敲诈勒索也十分严重。

    封建社会后期日益繁重的工商税,使工商业者很大一部分利润收入被封建国家掠夺去,用于统治阶级的奢侈性消费。特别是在明清工商业中资本主义萌牙已经产生的情况下,沉重的工商税严重影响了工商业者资本积累的增长,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