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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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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山川形便原则的运用
    山川形便的意思就是以天然山川作为行政区划的边界,使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区划相一致。

    山川形便的原则是最自然最直观的原则,所谓“州郡有时而更,山川千古不易”,正是表明了山川对于政区的重要标志作用。尤其在高山大川两边的地域,往往具有不同的地貌、气候和土壤,形成不同类型的农业区,也形成不同的风俗习惯。古人早已注意到这个问题。《礼记·王制》中说:“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因此,采用山川形便的原则意味着政区的划分是在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同一ib.化的基础上进行的。

    高山大川除了造成地域上的差异外,在交通工具不发达的古代,又成为文化传播的天然障碍,因此以山川为界来划分政区是世界各文明古国的通行原则。只有在近代形成的移民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才不顾山川之隔而以经纬度作为划分州界、县界的依据,使得大部分州县界都是横平竖直的几何线条。但即使如此,以山川为界的原则依然没有完全丢弃,美国东部13州的界限就是明证。

    在我国,山川形便的原则是与边界概念的形成同时出现的。春秋战国时期,列国之间的边界已以山川作为标志。《左传》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春秋中期,晋国大夫赵穿杀晋灵公,当时担任正卿的赵盾,为了避免弑君的恶名而离开国都出走,表明自己不曾与闻其事,但是他“未出山而复”。于是晋国史官大书:“赵盾弑其君。”理由就是他既作为执政者,然而“亡不越境,返不讨贼”,可见当时的晋国是以山为境的。以河为境的,如前面已经提到:“齐赵以大河为境”,战国时期,齐、赵两国不断相互扩张领土,最终止于河水两岸。

    以山川为界是如此天然浑成,因此战国时人在规划全国统一以后分置九州时,就以高山大川作为分界的标志,并托词其为大禹所定,成就了《尚书·禹贡》这篇伟大的地理著作。秦始皇统一海内之后,分天下为36郡,也以山川作为政区划界的基本依据。例如今山西省的边界在秦代就已大致形成,其东、南、西三面以太行山和黄河为界,在秦时也恰是太原、河东和上党郡的边界。

    汉代郡的幅员比秦代缩小许多,又因为后来分割蚕食王国领域的结果,使部分郡与山川界线不合,如西汉临淮郡跨淮水两岸,西河郡据黄河东西,这在秦代和汉初都是未曾有过的现象。当然南方的一些郡界也仍与山川相符,最典型的是豫章郡,几乎与今江西省完全一致,三面以山、一面以江为界。东汉魏晋以后的郡国是在西汉的基础上调整的,因此边界也与山川大势有相当程度的背离。不过两汉魏晋的州界比起郡国边界来,要符合山川界线一些。但是南北朝以后,州郡不断分割,幅员直线下降,政区划界已无一定之规。

    隋代一革前朝之弊,不但简化层级,省并州郡,而且郡界也多以山川形势而定。如河东诸郡边界又复与黄河、太行山相吻合,回到秦时的状态,尽管郡的幅员比秦代小。

    唐代开国以后,正式提出山川形便的原则。《新唐书·地理志》载:“然天下初定,权置州郡颇多。太宗元年,始命并省,又因山川形便,分天下为十道。”唐代州的幅员比隋代的郡要小,但州界也多与山川走向相一致。300多州分为10道,这10道又与自然地理区域相符合,这样双重的符合关系对后世影响很大。一方面,10道后来分成15道,到唐后期又演化为40多个方镇,其中南方的一些方镇奠定了今天皖、浙、闽、赣、湘、粤、桂等省的部分或全部边界。另一方面,唐代的州界有许多延续下去,成为宋代的州(府)、元代的路和明清的府的边界,长期稳定达数百上千年之久。

    虽然实行山川形便的原则有经济上的需要和文化方面的益处,但对中央集权制而言,却有一个很大的弊病,那就是完全以山川作为边界的政区,会成为一个完整的形胜之区、四塞之国,如果这个政区的幅员足够大,而政区长官又有一定权力的话,就可能出现凭险割据的现象。东汉末年.各地州牧的割据,以及接踵而来的三国鼎立,唐代后期的藩镇割据,以及由此引起的五代十国分裂局面中,就有许多凭借地险而长期独霸一方的政权。

    古代战争水平不高,崇山峻岭、长河大川都是天然的防守工事。因此,如岭南山地,如四川盆地,如山西高原,都是地理条件极佳的割据区域。五经之一的《易》曰:“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这一思想在古来的政治家、军事家心中是根深蒂固的。所以诸葛亮在《隆中对》中劝刘备占据益州,其主导思想是:倘若刘备不能进而逐鹿中原,也可退而为一国之君。事实果然如此。蜀汉虽然既弱且小,但竟能与魏、吴鼎足三分,就是因为益州北有秦岭作屏障,东有巫山之险阻,内有沃野千里的盆地,具备长期固守的条件。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千古绝唱,点明了四川盆地易守难攻的地理特征,所以凡是在分裂时期或朝代更迭之际,这里都要出现地区性的割据政权。两汉之际已有公孙述在此称帝,盘踞12年之久,成为后来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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