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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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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万里之州”的起伏变化
长,就为明王朝所取代。行中书省被改称为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为省。明代的省幅员比元代小得多,在相当于元代九省的疆域中,划分成15省,即两京13布政使司。元代的一些行省被一分为二或三,如中书省被分为京师及山东、山西三省,江浙行省析置为浙江、福建两省。又有一些行省各割一部分地成立新省,如割湖广、云南、四川各一部分而置贵州省。

    明代各省之间幅员比较均衡,但南北二京都划得比较大。尤其南京是以明初首都应天府和朱元璋的老家凤阳府为中心划出,包括今江苏、安徽全部和浙江北部在内,领有16府和四直隶州之地。后来因浙江相形之下幅员太小,才把嘉兴、湖州两府割隶浙江。除两京外,幅员较大的省还有陕西、湖广等省,于是到了清朝,又有一些省的幅员再度被缩小。

    清朝兴起以后,几乎全盘继承明代原有的整套行政区划体制,仅只在层级上稍有简化,在幅员方面稍有缩减而已。历史上的改朝换代,几乎都要对行政区划有所变动,唯独清承明制,几乎无所改革,最为特别。清代缩减幅员的措施只是把南京、湖广、陕西三省各一分为二,其他12省基本不动。

    18省的区划从康熙年间一直维持到光绪时期,长达200年而无所更张,是我国历史上稳定时间最长的高层政区体系。由于延续时间长,而形成所谓中国“本部十八省”的概念。虽然清末已增置台湾省、新疆省和东北三省,但辛亥革命时,在武昌首举的义旗上,竟还是象征18省的18星旗。当然以18省来代表整个中国是不确切的,但长期延续的政区在人们心理上造成的深刻影响由此可见一斑。清代18省的幅员与今天相应各省幅员差别不大,除分置台湾、海南、宁夏三省区及京、津、沪、渝四直辖市外,未有根本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