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文化活动,如舞蹈、杂技等也都在宋代后发展很快,这些文化形式不仅从武术中源源不断地汲取养料,也为武术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里,武术如鱼得水,左右逢源,迅速地发展成熟起来。
中国古代武术在明代以前还没有形成流派。随着武术的进一步发展,从明代开始出现了不同的流派,这是武术发展到一个较高程度的标志。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已经记载了当时比较有影响的一些武术流派,如宋太祖三十二势长拳、六步拳、猴拳、囮〔e 鹅〕拳、温家七十二行拳、三十六合锁、二十四弃探马、八闪翻、十二短等各种拳法。身怀绝技的民间武术家们也大批出现,他们有的善用腿,有的善用臂,都是以自己高超的技艺闻名于世的江湖好汉。如山东李半天的腿,鹰爪王的拿,千跌张的跌,张伯敬的打。器械武术的套路已有少林棍术、青田棍法、杨家枪法、巴子拳棍等(《纪效新书·拳经捷要篇》)。武术流派的产生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1)由于火器开始大量地取代冷兵器,使得许多原来军队中的武艺失去原有的直接用于战场上厮杀的作用,成为一种体育形式。战场上的厮杀技术,正如戚继光说的,是“防身立功杀贼救命本身上贴骨的勾当”(《纪效新书·论兵紧要禁令篇》)。一招不慎,便有杀身之祸。所以,实战的技术动作都是遵循战争的规律设计的,简明实用,整齐划一,很难形成什么流派。而当武艺与实战有了一定的距离,成为体育形式之后,便摆脱了这种束缚,可以朝各个方向发展,从而形成流派。
(2)随着武术在民间的发展,由于交通不便,通讯不灵,传来的武术就在各自的小天地里继续发展下去。另外,各地人们的身体条件和自然环境都有一定的差异,即使同一种,或同一类武术在不同的地区也会有不同的架式套路。如长江流域一带的武术架式较小,拳势紧凑,被称为南派;而黄河流域的武术架式却大而舒展。
(3)不同的武术理论的出现,引出了新的武术流派。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自明代以后,武术有了内、外家的区分,出现了与少林武术在武术思想上不同的内家武术,这对后来的一些拳术有很大的影响。
随着武术的成熟,社会上习武的人越来越多。从宋代开始,民间出现了“结社”练武的现象,也就是出现了许多老百姓自己组织起来的练武团体。这些组织在农村主要是为了保卫家乡,这是因为宋时的北方边境辽、西夏南侵日益严重,境内也是烽火不断,外患内忧,北方边境的居民更是不堪惊扰。为了抵御外敌,农民有习练武艺的迫切需要,于是出现了民间自发的自卫习武组织,如河北一带相当普及的“弓箭社”。乡民们不论家贫家富,每户各出一人,由乡民们自己推荐家业富足、武艺出众的人担任社头、社副和录事,大家称这些人为“头目”。弓箭社这类民间自卫习武组织,订有“社约”,有着严格的纪律,它们自己制定的赏罚规定,甚至比官府制定的还要严厉。弓箭社员各自备弓一张、箭30支、刀一口。各社自己选择一块空闲平坦的地作为演习弓箭的地方。每逢三、六、九日习射。练习的主要射法有两种,一是近射,就是将三尺长的小棍插在地上,在40步的距离射小棍,要练到每射必中才行。第二种叫“攒射法”,箭靶是用草扎成的人,颜色各不相同,由声音洪亮的社友手执一面红旗进行指挥,指向哪个草人,大家就一起射那个草人。乡民们在锄地时带着弓箭,砍柴时也佩带着刀剑。遇到紧急情况时,就击鼓集众,顷刻之间可召来上千人,而且都备好了武器、护甲和鞍马。(《苏东坡全集奏议集》卷十四)
弓箭社等武术组织的大量出现,使普通百姓习武的机会大大增加。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传授武艺的私人武师,如岳飞年轻时,先跟着私人武师周同习射,又从师于当地有名的枪手陈广学习“技击”,终于成为“一县无敌”的武技家(《金佗编》卷二十八)。民间出现了一大批技艺高超的武术家,如人称“李铁枪”的李全“弓马趫〔qiao乔〕捷,能运铁枪”,他的妻子杨妙真“二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宋史·李全传》)
与农村里求生自保的弓箭社等习武团体不同,宋代的城镇中出现了娱乐性的习武团体。这类团体人数少的为“火”,人数多的叫“社”。除了像蹴鞠、打球等“则非仕宦者为之,盖一等富室郎君、风流子弟与闲人所习”的团体外,还有一些武术组织,如南宋临安有“川弩弓箭社”、“相扑社”、“英略社”(使棒)、“锦标社”(射弩)等等。据《西湖老人繁胜录》记载,每社“不下百人”。“武士有射弓弩社,皆能攀弓射弩,武艺精熟。射放娴习,方可入此社耳。”(《梦粱录》卷十九)可以说,它们属于业余性余暇活动组织,有点类似今天的武术协会。这些组织主要是为了交流武技,休闲娱乐,在适当的场合表演。不少平民也自愿结社,因陋就简,“自置裹头无刃枪、竹标排、木弓刀、蒿矢等习武技。”(《宋史》卷一九一)
这类武术社团,一般都有社约,并推举武艺高者为教头,带领大家练武。这种市民娱乐性的武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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