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吏部;武职有宣慰使、安抚使、招讨使、万户、千户、百户等,隶兵部,皆为世袭之官。雍正、乾隆时,进行“改土归流”,即照内地管理方式设地方官。但并不彻底,有些地方土官仍然保持下来。
(3)武职官
清朝统军极为特殊,既没有宋、元的枢密院,也没有明朝的五军都督府,兵部也仅能管到绿营武职的任免,因为乾隆以前的皇帝都是亲自统军的。清朝统一后,军队主要由八旗和绿营两部分组成。
八旗,为努尔哈赤创建。每300人设一牛录额真,额真是主子的意思。五牛录设一甲喇额真。五甲喇设一固山额真,固山额真下又有左右梅勒额真。固山额真领兵士7500人,为一旗。明朝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时,有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正”是整的意思,即旗帜整体为纯一色。“镶”是在原纯色旗帜的周围镶边。黄、白、蓝三色镶红边,红色镶白边。皇太极时候,在满洲八旗之外,又增设蒙古、汉军八旗,并改梅勒额真与甲喇、牛录的额真为章京。顺治时又定牛录章京汉文名为佐领,甲喇章京为参领,固山额真为都统,梅勒章京为副都统。清朝定鼎中原后,八旗分为禁旅和驻防两类。禁旅八旗是留驻京城的八旗军,分郎卫和兵卫。郎卫的任务是侍卫皇室,在上三旗中挑选,组成亲军,以勋戚大臣统领,称领侍卫内大臣。下设内大臣、散秩大臣、一等侍卫、二等侍卫、三等侍卫、蓝翎侍卫等官。康熙时,又设御前大臣,掌乾清门内侍卫、司员等事。至此,侍卫职事由领侍卫内大臣与御前大臣分掌。兵卫的任务是拱卫京师,由八旗兵组成,分护军、骁骑、前锋、步军各营。又在各营内挑选精锐者组成虎枪、火器、健锐、神机等营。骁骑营是兵卫的主力,由都统直辖。都统下有副都统、参领、副参领、佐领、骁骑校等官。其他各营则另设总统或统领官。驻防八旗分驻于全国要冲之地。重要的地方设将军和都统,稍次要的地方设副都统,再次要的地方设城守尉和防守尉。
绿营是清朝入关后改编或新招募的汉军,旗用绿色,故称绿营。北京和各省都有绿营军队,北京禁旅八旗兵多于绿营,各省绿营兵又较驻防八旗为多。中叶以后,绿营成为清朝的主力军。在北京的绿营称巡捕营,隶属于步军营统领。各省绿营编制有标、协、营、汛几个等级。由地方总督统率的称督标,漕运总督、河道总督统率的称漕标、河标,将军统率的称军标,巡抚统率的称抚标。各省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由提督、总兵分别统领。标下为协,设副将。协下为营,设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官。营下为汛,设千总、把总等官。清朝提督、总兵等官与明朝不同,不是临时派遣,都是实际的武职官。
(4)品阶勋爵
清初文武官员的品秩与明朝相同,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统一为九品正从十八级。九品之外,称未入流。
除品级外,文武官遇覃〔tan谈〕恩又有封阶。文官十八阶,一至十阶称某某大夫,十一至十八阶称某某郎。武官封阶,初分三个系统。一为公、侯、伯,封光禄大夫,后改建威将军;一为八旗,有九阶;一为绿营,有十二阶。乾隆时统一为十八阶,一至四阶称某某将军,五至八阶称某某都尉,九至十四阶称某某骑尉,十五至十八阶称某某校尉。文武大臣还有加官,为三公三孤,制与明同。
清朝爵位是世袭之号。乾隆时规定,宗室封爵为十四等: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世子、长子候袭亲王、郡王,实际上只有十二等。清朝宗室公有入八分和不入八分之不同。“八分之名,盖言得预朝政之称”(《听雨丛谈》卷一)。功臣封爵九等: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都尉、恩都尉。
清朝宗室、百官俸禄分银、米两种,以宗室封爵和官员品级高低为标准,称正俸。在外武官不支米,另有薪银。正俸之外,还有恩俸、养廉、津贴、公费等,也是官员的合法收入。
(5)清季改官制
1840年以后,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王朝为了挽救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不得不对政权机构做某些调整,当时人称作“改官制”。清末改官制大体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主要调整的是涉外机构。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理衙门设官仿军机处体制,设大臣和章京。大臣中除亲王、郡王称“管理大臣”或“管理总署事务”外,一般都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办事大臣。章京协助大臣工作,分总办章京、帮办章京、章京、额外章京等。下设英国、法国、俄国、美国、海防五役,分理各国交涉事务。又辖三口(天津、牛庄、登州)通商大臣和五口(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通商大臣。同治年间,因通商事务扩大,又改三口通商大臣为北洋通商大臣,五口通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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