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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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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宋朝官制
,南宋时又恢复。

    宋朝爵位比唐朝增多,分为十二级: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凡有爵位的都有食邑,以户为单位。不过食邑是个虚数,食实封才是实数。食实封者,按实封一户每日计钱25文,随月俸向官府领取。

    宋朝官员正俸多以钱计算,禄粟以粮食计算,春秋服装以匹帛计算。不过有时应发放实物的也折合成钱。除俸禄外,还有各种名目的额外补贴。高级官员也有食邑之封,地方官有职分田。总的说来,宋朝官员的物质待遇在历朝中要算最优厚的。对此,清人赵翼评价说:“其(宋)待士大夫可谓厚矣。唯其给赐优裕,故入仕者不复以身家为虑,各自勉其治行。”但另一方面,赵翼也指出:给赐过优,使宋朝财政困厄,“此宋制之不可为法者也”(《廿二史札记·宋制禄之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