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火长。后四卫亦设大将军、将军,但不统府兵,而以中郎将统直长和千牛备身供职。左右监门卫掌禁卫。左右千牛卫掌宫殿侍卫及御用仪仗。北衙诸军是安史之乱后逐渐形成的。有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合称北衙六军。各军设统军、大将军、将军。其属有长史、录事参军及中郎将。又有左右神策军、左右神威军。各设大将军、将军。其属同北衙六军。北衙禁军中以左右神策军势力最大。北衙禁军形成后,南衙诸卫渐成闲司。
东宫官与隋朝相仿。除设太子三太三少外,还有太子宾客,职务是侍从规谏,赞相礼仪;侍读,负责教习太子,讲导经学。又置詹事府,设詹事、少詹事。其属有丞、司直、主簿、录事。领家令、率更、仆三寺及十率府。同隋制。又改隋门下、典书二坊为左右春坊。左春坊设左庶子、中允、司议郎、左谕德、左赞善大夫等员。右春坊设右庶子、中舍人、舍人、通事舍人、右谕德、右赞善大夫等员。春坊官为太子的侍从。左春坊侧重规谏,驳正启奏;右春坊侧重献纳启奏,宣传令言。左春坊还附有崇文馆、司经局、典膳局、药藏局、内直局和宫门局等机构。崇文馆有学士、直学士、校书郎。司经局有太子洗马、文学、校书、正字。其他局各设郎、丞等员。
唐朝官制中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在一般行政系统之外,另有使职差遣。所谓使职差遣,指临时派某官办某事,事毕则罢。实际上以他官行宰相职事的同平章事也具有这种性质。使职差遣的范围很广,大到军队、财政、监察、司法,小到造作、果树栽培,都有使职差遣。杜佑曾说:“设官以经之,置使以纬之”(《通典·职官序》)。唐代前后置使职约190余种。其中一些使职差遣在唐中期以后的运行中,逐渐成为固定的职事官,成为官僚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央重要的使职有翰林学士和宦官四贵。
翰林,本指文翰如林的意思。翰林学士始设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公元713—741年)。选朝官中有词艺学识者充任,不计官阶,也无官署,只是轮班在宫内学士院住宿,备皇帝咨询,代拟诏诰文书。本来撰拟诏令是中书舍人的职事,自设翰林学士后,中书舍人的事权便被分割。皇帝的诏令也分内制、外制。内制包括立后建储、任免将相、号令征伐等大事,由翰林学士拟稿;外制为一般诏书,由中书舍人拟稿。由于翰林学士经常在皇帝左右侍奉,参与谋划,极为尊荣,日后往往可以任宰相。德宗、顺宗、宪宗三朝共有43名翰林学士,位至宰相的有16人。宪宗时候,置学士承旨一人,为翰林之首,时称“内相”。
宦官四贵指左右中尉和二枢密使。中尉原指左右神策军的监军,德宗时候改名,是北衙诸军的实际统帅。枢密使始设于代宗时候。其初不置官署,只有屋室三间,贮存文书。职责是接收章奏,进呈皇帝;皇帝有所命令,枢密使则传达中书门下施行。到了僖宗、昭宗时候,枢密使不仅传宣诏命,统领禁军,而且与宰相共参国政。宦官四贵分割了将相事权。穆宗后,皇帝的废立生杀几乎都有宦官四贵的参与。唐后期宦官专权,主要就是指四贵把持朝政,其中枢密使还有“枢相”之称。
(2)地方官
安史之乱前,地方分州(府)、县两级。州设剌吏,佐官有别驾、长史、司马,又有录事参军事,掌管各种文书的收发和审核。下设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曹(有的州不全设),各曹有参军事,分管官吏考核、租赋征收、仓库保管、户口管理、兵甲器仗、刑狱审讯、建筑工程等事务。京师或陪都所在地称府,如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长官为牧,由亲王遥领,但实际主持府事的是府尹。府尹同刺史,亦有佐官及录事参军事、诸曹参军事。以后府的设置增多,则不再设牧。县设令,职责是导扬风化,躬听狱讼,劝课农桑、征收赋税、管理户籍。县令之下有丞、主簿、尉等,协助县令工作。又有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等(京县全置,一般县仅设司户佐、司法佐),分管各项具体事务。
唐朝为管理周边地区,又有都督府和都护府的设置。都督府初称总管府,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改名。都督府设官与州(府)相仿,惟长官称都督。有大、中、下都督府之分。大都督府都督由亲王遥领,长史主持事务。通常都督总领所管诸州军事防务,同时兼任所在州刺史,安史之乱后废除。都护府与都督府不同,都督府主要任务是掌督所辖州的军事,都护府具有管理羁縻〔jimi基迷〕府州的职责。羁縻是笼络的意思,所谓羁縻府州是指仿内地府州而设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行政单位。都护府分大都护府和上都护府。大都护府设官有大都护、副大都护、副都护。上都护府设官有都护、副都护。唐朝先后设置有安西、北庭、蒙池、昆陵、单于、安北、安东、安南等八个都护府。
唐朝地方还有道的设置,前期为监察区,中央不时派出各种使节巡省。太宗时候分十道,玄宗时候增至十五道。安史之乱后,道逐渐凌驾于州(府)之上,又称方镇。唐后期为四十道。道设节度使或观察使(初称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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