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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刀也有相同目的,但根本上的差异在于它的风险。想用小刀杀死对方,首先必须靠近对方,因此当然也有可能受到对方的反击;也就是说,想杀人的人当然也有被杀的风险。但手枪就没有这种风险。当然如果对方也有手枪则会形成枪战,但躲起来瞄准狙击且命中的话,对方就会在不知道被谁杀的情况下丧命。因此持枪杀人,虽然谈不上绝对,但总比拿刀剑杀人在安全上更有保障。更且,杀人时手上也不会有杀人的感觉。完全没有切肉或碎骨般的直接触感。原本这些触感都是杀人者必须承受的感觉,但持枪杀人只须承受子弹发射时的冲击感,不会碰到对方的肉或骨头。发射时不像大炮或弓箭般费事,也不像炸弹会危及自身安全。而且手枪比来复枪方便携带,只要手指一扣便能开枪。这把银色手枪能实现轻易杀死对方的愿望。但“轻易”和“死亡”两个词汇连在一起时,让我感到有点不可思议。这个机械使得这两个对照性的观念出现在同一个层次。我再度拿起它,仔细端详。我觉得这把手枪会让人亲近“杀人”这概念,进一步会真的去行动,但也可能让杀人者成为杀人时的旁观者。此外,这把枪的造型真的太美了。美到我认为制造者是为了激起人的购买欲,才把枪做得这么美;又或者,这是为了将死亡拉近身边而自然产生的造型,人们才会觉得它很美。不过弓箭和刀剑,也同样很美。明明是和死有关东西,人们却在这种东西感受到美,并且希望得到它。我对此百思不解,但也认为这本来就难以理解。

    我点燃一根烟。将买来的两条白手帕铺在皮包里,然后将手枪放上去,接着也将黑手帕放进去,再度望着手枪。这把确定装有子弹的手枪,比以前更有存在感,也更具说服力。我倒抽了一口气,凝视着那光辉的银色与浓郁的咖啡色。这时我感受到的是,对于这慑人的存在兴起畏惧之念。我觉得这把枪远远超越我的存在,我真的有能力成为它的主人吗?这把枪带着明确的意图、充满各种可能性,它会承认我是它的主人吗?我不断地抽烟,想着这些事,最后终于阖上皮包。

    打开冰箱,拿出矿泉水慢条斯理地喝。突然我感到肚子饿,走去附近的咖啡店,点了咖啡和鲔鱼生菜三明治。女服务生很胖,化了一脸浓妆。我实在看不下去,勉为其难喝下难喝的咖啡。店老板是个男的,神情呆滞地看着摆在柜台上的小电视。他们似乎无心经营咖啡店。电视里不断出现纽约街景。在美国,一般市民也像我一样拥有手枪吧。对他们而言,手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非特别稀奇的东西。但不可思议地,我却不感到嫉妒。我很少憧憬特别的东西。即便周遭的人都拥有相同的东西,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我认为自己只是发现了而已。就如人们在画画或创作音乐发现了喜悦,或是对工作、女人、药物或宗教产生依赖一样,我也只是发现了让我倾心的东西。对我来说,那只不过是一把手枪。我自己并没有什么改变。我是这么想的。心情感到平静以后,我点燃一支烟,舒服地靠在椅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