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刚开始,我便发现我的马球衫和 松垮的牛仔裤让我的时尚拉警报。当时流行脏乱的风格,所有衣物都该破破、脏脏又皱皱的。妈妈厌恶地说那是垃圾桶风格。但我真的很想跟同学一样,于是央求她 带我到最近的百货公司。我们买了薄棉短衫和长版无袖上衣、针织短背心和长及脚踝的裙子,以及沉重的马汀大夫鞋。一条不怎样的牛仔裤标价差点吓死妈妈——“ 破了洞的裤子要价六十元?”但她还是买给我。
维康中学里,九年级生的总人数不到一百人。美式足球就是一切。每到星期五,整个镇全体出动去看比赛,或暂时歇业,好让死忠粉丝能跟随黑豹队到客场比赛。
那些运动员在球场上所进行的争斗,若在体育馆外演出,必定会被当成谋杀未遂,但他们的母亲、姊妹、女友都毫不畏惧。对大多数球员而言,这是他们一举成名的机会。男孩们宛如名人般走过大街,人人谄媚地在教练签支票时,笑着告诉他不需要秀出驾照,毕竟每个人都认识他。
既然运动设备剥夺了其他部门的预算,图书馆只能勉强维持着。但那里是我最常逗留的地方。我从没想过要参加啦啦队,不只是因为我觉得那很呆,也因为那种活动需要狂热的双亲不吝于砸钱,还要懂得各种权力动作,才能确保他们的女儿留在队上。
我很幸运,很快就交到朋友,我们是三个打不进任何团体的女孩,于是自成小圈圈。我们去彼此的家,玩玩化妆品,在镜子前面搔首弄姿,存钱买陶瓷平板夹。我的十五岁生日礼物,就是妈妈送我的隐形眼镜。
除去了厚眼镜的重量是种奇怪但美好的感觉。为了庆祝我的解放,我最好的朋友芮露西宣布她要帮我拔眉毛。露西是个深皮肤、小屁股的葡萄牙女孩,她利用下课时间钻研时尚杂志,成为流行的先锋。
“我的眉毛没那么糟吧,”露西拿着金缕梅和眉毛夹,还有一管让我戒心大起的止痛药膏靠近我时,我出声抗议。“有吗?”
“你真的要我回答?”露西问。
“算了。”
露西推我坐在她房里梳妆台前的椅子上。“坐好。”我担心地看着镜子,注意到双眉之间的杂毛,露西说就是它们把我变成一字眉。由于大家都知道一字眉的女孩不可能幸福,我别无选择,只能任由能干的露西宰割。
也许纯粹是巧合,不过,第二天我便和康翰迪不期而遇。我一个人在空地后方的公用篮球架练习投篮,因为早先体育课时,我发现我完全不会投篮。所有女生被 分成两队,为了哪队该收留我还起了争执。我不怪她们,我也不想跟我同队。既然一直到十一月都有篮球课,我必须有点进步才不会更难堪。
秋阳炽烈,气候非常适合甜瓜生长,炙热的白天和凉爽的夜晚替各式甜瓜带来充足的甜度。练习投篮五分钟后,汗水和尘土在我身上流下一条条纹路。随着篮球每一次的跳动,炎热的沙尘由地上扬起。
地球上只有东德州的红土会那样地粘着你不放。风把沙吹到你身上,伸舌舔一下有种甜味。由于红土之上的浅色表土并不厚实,一到干季就产生剧烈的膨胀与收缩,在地面造成火星颜色的裂缝,细细的沙尘会把袜子染红,即使浸一个星期的漂白水也洗不掉。
在我气喘吁吁、费力地让我的手臂和双腿合作时,听到身后一个慵懒的声音。
“还真没看过这么烂的投篮。”
我喘着气把篮球拽在身侧,转身面对他。一束头发从马尾跑了出来,在一只眼睛前面晃荡。
很少男生能把嘲弄变成不错的开场白,但翰迪是其中之一。他的笑容有种邪恶的魅力,能消除言语里的刺。他和我一样头发凌乱、沾满尘土,身上穿着牛仔裤和 扯掉了袖子的白色衬衫。他还戴着牛仔帽,帽子原本是白色的,但随着时间转成橄榄灰。他的站姿轻松,看着我的方式让我的肠胃翻筋斗。
“有任何指教吗?”我问。
我一开口,翰迪仔细看向我的脸,眼睛大张。“莉珀?是你吗?”
他没有认出我。拔除一半眉毛的效果,真是太神奇了。我咬紧牙关、憋住笑意,把松落的头发从脸上拔开,平静地说:“当然是我啦,不然你以为是谁?”
“我知道才怪,我……”他把帽子往后顶,仿佛我是某种随时会爆炸的不稳定物质,小心翼翼地靠近我。那真的是我的感觉。“你的眼镜呢?”
“我戴隐形眼镜。”
翰迪走过来站在我前面,宽阔的肩膀形成遮蔽阳光的庇荫。“你眼睛是绿色的。”他的口气听起来有些分心,甚至有点生气。
我盯着他的喉咙,棕褐色的肌肤光滑且因汗水而亮亮的。他靠得很近,我甚至闻得到汗水的咸味。我的指甲掐入篮球的颗粒表面。当康翰迪站在篮球场上,首次真正地看我,我感觉整个世界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抓住,一切静止。
“我是全校、或许是全德州最不会打篮球的人,”我告诉他。“我怎样都没办法把球丢进那玩意儿。”
“篮框?”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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