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石兵器,经历了漫长的年代,它是原始社会晚期和夏代军队使用的主要兵器,到商、周两代,仍然与青铜兵器混杂使用。石器时代制造的兵器虽然以石材为主要原料,但是也大量利用动物的骨、角和木、竹等作为兵器的制作材料。为了研究的方便,学者们通常都把它们列入以石制兵器为代表的系统之中。
兵器一旦同生产工具分离而独立存在,就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发展,适应战争的需求而提高。在原始社会晚期和夏代的长期使用过程中,已经初步形成了攻击性兵器的几种主要类型。它们有:
长柄格斗兵器:棍棒、锤、矛、戈、斧、钺〔yue阅〕等,分别具有击打、锤砸、扎刺、劈砍、勾啄等作用。
短柄卫体兵器:匕首和手执的短柄矛等。
射远兵器:弓箭和用飞石索投掷的石球。
随着新型材料的不断出现,上述各类兵器的构造和质量,便日益得到改进和提高。
(2)青铜时代的兵器
当人们掌握了铜的冶炼技术以后,用铜制作兵器的条件便告成熟。据考古发掘的资料可知,我们的祖先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已经掌握了天然铜的冶炼技术及其器具的制造、使用方法。随后又进一步掌握了铜和锡合炼而成的青铜冶炼技术,于是以青铜为制作材料的第一代金属兵器便登上了战争的历史舞台,使中国古代兵器从它的起源时代的石兵器,进入了青铜时代的青铜兵器。
从甘肃马家窑文化遗址出土的一把用两块闭合范浇铸而成的锡青铜小刀,可知我们的祖先已经在5000年前,就开始使用青铜器具了。这把锡青铜小刀的含锡量已达6%—10%。稍后的甘肃青泉火烧沟文化遗址,出土的一块用泥质砂岩制成的铸镞石范,说明当时青铜兵器的铸造技术,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为青铜兵器的大量制造和使用奠定了基础。夏代末期,青铜兵器便装备军队作战,所以古代文献说夏代“以铜作兵”是可信的。
商代是我国奴隶制国家日益巩固和发展的朝代,为了镇压奴隶的反抗,统治者进一步强化了国家机器,建立了规模更大的军队,需要更多的兵器,从而促进了兵器制造业的发展。商代中期都城遗址“郑州商城”的城北紫荆山遗址,曾经出土过各种兵器铸范,其中有铸造青铜刀、斧、镞的单合范、双合范和填芯。这些遗物说明,自商代早期开始,在都城周围已经设有规模较大的青铜兵器冶铸作坊,为商军铸造数量较多的兵器。这些兵器铸造场,已经具有较高的兵器制造技术。其中最明显的是青铜冶炼工艺的进步。当时已经由矿石混合冶炼铸造的初级阶段,发展到由纯铜与锡或铅来冶铸的高级阶段。为制造精良的兵器奠定了基础。出土的实物证明,商代制造的青铜兵器,已经由小型的刀凿,发展为格斗用的长柄戈、矛和战斧,射远的弓箭,卫体的短柄刀剑,以及防护装具青铜胄、皮甲、盾等。其中商代前期以制造适应徒兵作战需要的戈和盾为主,后期因战车的兴起,所以以制造适应车战需要的戈、矛、戟和弓箭为主。据《周礼·夏官·司兵》说,当时一辆战车一般装备戈、戟、矛、夷矛和弓箭等五件兵器,合称“车之五兵”。在出土的战车中,也经常发现这些兵器。
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公元前13——前10世纪),是青铜兵器发展的鼎盛时期。在殷墟、台西、妇好墓、周原、丰镐〔hao号〕等遗址的墓葬和窖藏中,都曾发现过青铜格斗兵器刀、矛、戈、戟、斧、钺,以及防护装具甲胄等。这一时期的青铜兵器,在形制构造上已从单一到多样,如戈有直内无胡戈、直内短胡戈、短胡一穿戈、短胡二穿戈等。在合金配比上也有较大的改进,殷墟早期多为铅锡青铜兵器,后期多为锡青铜兵器。妇好墓出土的12件青铜兵器,含锡量已在8%—19%之间,是兵器制作技术和杀伤力提高的一个重要表现。在制作工艺上也有较大的进步,如河北省藁城市出土的一件商代铁刃铜钺,经过鉴定,其直刃部分系用陨铁锻成,厚约2毫米,尔后再与青铜钺身浇注在一起。这说明当时的工匠已经掌握了一定的锻造和铸造技术,制成工艺水平较高的复合兵器。
周朝建立后,委任官员司空兼管兵器制造之事。到春秋时期,由于铜的开采冶铸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使青铜兵器的制造技术有新的突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人们从当时记录手工业工艺的《考工记·金有六齐》中,看到了几种青铜兵器中铜与锡的组配比例。书中说:“金有六齐,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三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这一记载说这几种青铜兵器的铜锡之比分别是:青铜斧为6:1,锡占16.6%;戈戟为5:1,锡占20%;大刃为4:1,锡占25%;削杀矢类兵器为7:2,锡占28.5%。据现代冶金学者研究的结果表明,含锡量占20%的青铜最为坚韧,是制造戈、戟和战斧的好材料。含锡量在30%—40%的青铜硬度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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