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旅,找家好餐馆享受精致的晚餐,在希亚猎艳,带美女回家。
他看着那只兔子,平平静静地躺在一碟谷粉之前,他脑里响起鲍嘉朗诵俳句的声音:
无尽袜抽屉,
在世间的城市中,
你跳入我家。
他竟然会跟卖黑碟子的店员打情骂俏。虽说是一时兴起,但现在回想起来,他比她还吃惊。她当然可能结婚了,但也有可能是在骗人。天啊,她的岁数只有他的一半,谈完了祖尼神偶跟印地安人陶器,还有什么好谈的?
假设她跟他回到公寓里看他的神偶呢?她会不会认出来?万一那只兔子是她卖给玛丽琳·费雪的呢?听起来有点可笑,但别忘了,第十街跟查尔斯街只隔了一条街,女人逛街,当然有可能逛到那里去。
他走过去,盯着兔子看。应不应该帮它取个名字?刚才应该问那个女孩才对。不过,一时之间还顾不上这个。在哈利·布鲁巴克的生活中,有形形色色的人要取名字、要编纂经历,这让他想起圣经里的故事:亚当在伊甸园中,上帝要他替动物起名字。决定谁叫什么名字、有什么遭遇,几近上帝,不免觉得有些放肆;扮演亚当,让他更加紧张。
最开始那一两天,他想扔掉那只兔子。这东西放在他家里,终究有些风险。他的运气实在好,两个专程上门来找这只兔子的警察无功而返。下一次他的运气还会这么好吗?
他想到几个处理兔子的方法。简单一点就是往下水道一扔了事,复杂一点就是走个几条街,丢到哈得森河码头。你用不着找什么东西压,这可不是尸体,只消一甩,就会像石头似的沉没河底。
但他想留着这只兔子。
他竟然会喜欢这个小东西,岂不怪哉?不过,仔细想想,倒也不无道理。如果在玛丽琳公寓里,他一眼就看上这只兔子,那么越来越爱它,当然也是其来有自。
但是,他会为了这只兔子杀人吗?她是不是看到他顺手牵羊,叫住他,问他干什么,两人吵了起来,最后失手杀了她?这当然是有可能的,但问题也出在这里:他的想象无处不达,什么都想得到,什么都想得透。所以,这到底是事实,还是想象?
他决定了:留下来。至少等谷粉用完了再说。
她的名片还在袜子抽屉里。
苏珊·波玛伦斯,民俗与圈外艺术品的画廊老板。不知道那只玉兔算不算民俗艺术品,也许不是她经手的那一种,但她对美国西南印地安人的艺术品,不可能毫无了解。
过来看我的神偶吧——这句开场白怎么样?还需要开场白吗?她的意图还不够明显吗?他只需要在第二天,或是过几天,打通电话给她,剩下的事,就不必费心了。
但他没有打。在发现那只兔子之后的几天,他都昏昏沉沉的,完全想不起这个人跟她的名片,如今,为时已晚。嗨,我是约翰·克雷顿。其实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做,但我现在色欲熏心,浑身火烫,你现在要不要过来?是啊,对喔。
她长得很好看,年纪、文化背景跟他相当,总比神偶店的店员合适。但他迟疑太久,节奏变调。
要不,干脆把名片扔了。
还是,跟兔子一样留着无妨?
莫瑞·温特斯说,“一阵子没见了,约翰兄,幸好天天都可以在报上见到你。”
“我是不是搞得太过分了,莫瑞?”
“没有啊,这样很好,公关嘛。你越常出现在媒体上、表现得越像是艺术工作者,大家越不相信这么温文儒雅的人会杀人。听好,你还记得法布里齐奥女士吧。”
“印象鲜明。”
“是啊,这个女人很难让人忘却。她有个提议。”
“喔?”
“我必须跟你提一下,这是我的职责,但我强烈建议你,不要理她。她要你承认犯下二级谋杀罪,三到五年徒刑,由于你颇有悔意,所以保证只判三年,表现良好,提早假释。”
“明白了。”
“其实比较有趣的是:这个铁娘子居然也会跟人讨价还价。”温特斯说,“相信我,她在跟我谈买卖的时候,一开头简直是难以启齿。她会想要以二级谋杀罪结案,显然是因为她的案子办得太差了;她想脱身,她老板也希望她尽速了结,免得歹戏拖棚。我只是打通电话来跟你说一声,其实,我早就打定主意要回绝了,多谢她关心。她一定会问我要怎样,我就会说,很简单,撤销控诉。听到这句话,想来她就会提新的条件。”
“那会是什么?”
“要我猜啊?过失杀人吧,一到两年,要不就是别的小罪,审判就这么一直拖着,反正你也没有时间入监服刑。”
“真的吗?”
“这只是我的猜想。我们要一起商量该怎么办。”
他想了想,“我要‘面谕’。”他说。
“哇,就是这个字眼,如果不嫌我冒昧的话,请问: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电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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