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准备开始打电话的时候,他就获释了。他的前妻,如今名字又改成凯玲,法兰希特(凯玲·法兰希特·克雷顿·法兰希特,他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跟他说,她已经决定恢复她娘家的姓氏),把蒙特克莱尔那栋房子的地契拿出来抵押,权充保证金。
“有什么好客气的?”向她道谢的时候,她说。“我怎么能让你被关在牢里?”
谈话尴尬至极,无以为继。他问起孩子的状况,其实,他并没有像律师说的那样,定期去探望他们,他的前妻说,他的孩子其实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我想迟早他们会懂的。”她说,“我现在只希望能水落石出,早点结案。”
“不止你一个人这样想。”
“听好。”谈话终于接近尾声。“你不会偷偷搭飞机到巴西或者什么地方去吧?”
“巴西?”
“我的意思是:你不会弃保潜逃吧。如果我们的房子被没收的话,我会恨死你的。”
“我哪里也不去。”他告诉她。
他走到冰箱前面,发现里面竟然有一瓶迷路的贝克啤酒,躲在一罐橘子汁后面。橘子汁显然是过期了,他把它倒进水槽里,扭开啤酒瓶盖,狠狠地灌了一口。
巴西?上帝垂怜。
有一句话她没问,没有任何一个人问,除了那两个警察屠夫与雷迪——这件谋杀案,究竟是不是他干的?
电话响了,他必须强迫自己不去接,等答录机接起来,看看是谁再说。“布莱尔,嗨,兄弟,最近一直找不到你。能不能接个电话?”
听语气好像是一个很熟的朋友,一起混过似的,但是,声音异常陌生。他的朋友一般叫他约翰。他等着,等到一组电话以及分机号码,但是,没留名字,对此他并不感到意外。
他心念一动,拨电话之后,没有立刻拨三位分机号码,等到接线生过来服务,“《纽约邮报》,请您稍候一会儿好吗?”他挂上电话,继续喝他的啤酒。
大致上来说,他还比较喜欢直来直往的方式。“克雷顿先生吗?我是爱力森·毛布雷,《每日新闻》的记者。我们希望给您一个机会,让您陈述您这一方面的看法,让读者了解您的苦衷。”
他谈这方面的看法。
“可能会有人跟你说,在审判之前,如果所有媒体报道都来自检方,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莫瑞·温特斯曾经告诉他。“这话只有一半道理。重点是我们要挑对时间、地点,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挑对人放话。现在搞这个还太早,你还没被正式起诉呢。”
他会被起诉?
“你觉得你连份火腿三明治都不如?”他还来不及反应,温特斯接着解释说,有一个老法官曾经讲过一句名言,有本事的检察官,连火腿三明治都有办法起诉。“一般来说,大陪审团比较容易受检察官摆布,要他们干什么,他们多半就会干什么。约翰,你进过大陪审团吗?一黏在那里,就是一个月,早晚不得脱身。大概一个星期之后,要你起诉一个瞎子在窗外偷窥,你都会照办。你迟早会被起诉的,我的看法是越早越好。”
“为什么呢?”
“因为,我的朋友,我必须很高兴地告诉你,这个案子没有什么了不起。一般的程序,我会想办法拖延,尽可能地把审判日期往后压。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时间可以摆平很多事。证人不见了,更改供词了,如果有人够体贴的话,干脆就死了。证据变得有问题了,没有办法拿到法庭上;或者,更棒,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他们随便锁在哪个柜子里,时间一久,就忘记放ib.在哪里了。别笑,兄弟,你觉得不可能?其实这种事发生的频率超过你的想象。我总能找到借口,只要我想,爱拖多久,就拖多久,像法布里齐奥这种菜鸟助理检察官,屁股挺翘的,模样长得不错,你下次注意点:她就只能站在那里,张着嘴巴,任我把她打得没有还手余地,看着她的案子冰消瓦解。我的当事人有罪,全世界都知道,包括他妈妈,但他还是头一抬,扬长离开法庭。”
“但我真的是无辜的……”
“有罪、无辜,打官司跟这些事情有什么关系?案子就只有强弱的分别而已,律师的工作是转弱为强,不是分辨谁对谁错。检方手上的案子跟中西部的咖啡一样弱,淡而无味。你到过中西部吗?你在那里喝过咖啡吗?那你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没错,有一屋醉鬼看到你跟那个死去的女人在一起。问题是那个时候她还没死,之后没多久她才死的。当然,过了多久,现在还有争议。没错,他们掌握了你到过她公寓的证据,但是,证据有多扎实,有多少说服力,还在未定之天。”
“我承认到过她的公寓。”
“大陪审团可能根本听不到这个论点。你放心,就算他们知道你到过她的公寓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就算是你在她的公寓里留下一狗票证据又怎么样?所有的证据都被一个尽职的清洁工打扫得一干二净。就算是我们收买他,他的表现也不可能更精彩了。他又扫、又拖、又撢,灰尘清干净后,还吸了地——我跟我太太说这个的时候,她还想问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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