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非常有同感。
云南山深林密,毒虫出没,是历来所称“瘴疠之地”。加上气候炎热,北来的人水土不服,常患各种热带疾病不说,全身往往出现斑疹,先是发红、搔痒,接着就开始溃烂。开始以为是蚊子咬的——因为没有电,油灯又太危险,晚上大家坐在蚊帐中,只好用嘴咬住手电筒,腾出双手来“啪啪”地拍打。因为成功率很低,而且房间相连,一幢草房中就彻底鼓掌,此起彼伏,响成一片,好像在看什么好戏。终于有人悟出了其中的幽默,笑出声来,引得大家都笑,手电筒从嘴里掉在床上,“彭嘭”地响,暂时忘了蚊子——后来发现不对,不光是蚊子的错,就在全身的伤口上敷满浸了药膏的纱布,一时间,反倒真像是战场归来的英雄了。那时,大家喜欢打赤膊,穿短裤,伤好之后,一只只活像金钱豹。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竹子。尤其要盖房的时候,更要砍竹。砍竹要在雨季,旱季的竹子会被虫吃。竹子很难砍,因为是丛生,要砍就得一齐砍断,青青地扛下山来。削去竹枝以后,放在地上,用刀尖在竹身上纵着砍,最后一刀破开,再削去里面的竹节,就变成长方的一整片,竖起来就是墙,铺平了,就是床板。一节竹子,顶上打个洞,灌进米和水,再用芭蕉叶扎紧,丢进火塘,满室清香,也好吃。常年和刀打交道,免不了受伤,经常有人白着脸从山上跑下来,捂着的伤口渗出血来,用纸烟灰敷住,仍然渗出血来。我的手脚就有这么几条纪念,日后和姑娘们吹起人生,有了本钱。
夜里躺在黑暗中,看得见屋顶茅草缝隙中的大星,听着远处林子里麂子凄凄的叫声,偷偷掉过泪,梦中全是故人旧事,想想天还要亮,心就发慌。我学会了抽烟,能把烟蒂倒卷进嘴里,再把燃烧的烟丝吐到地上。扣除伙食费,一个月可以到手人民币二十元,够买五条不错但不容易买到的香烟。我回家探亲,母亲才摸到我的手就哭了。我再离开,朋友们把普希金的诗写在我的本子上:“不要说玫瑰已经凋谢,要指给我们看,百合花正在开放。”我收下,致谢,没好意思告诉他们,我的日子和玫瑰、百合都不相干。
在我们之后,陆续从上海、昆明和重庆来了更多的知识青年,其中大多数不过小学毕业,十五六岁,也算是有知识的人。每次来了新人,都要开欢迎会,说些“建设边疆、保卫边疆”的话,照例赠送《毛选》、锄头和砍刀。他们的到来,使星期天场部卖米粉的地方更拥挤了些。在我们之前,队里已经来了一批知识青年,大约比我们早到几个月,一律是女生,来自北京同一座女校。一样上山,一样砍树,和男人没有什么不同,恨不得变成男人。美丽,仅仅因为年轻。可她们到底还是女人,就给男人居多的生产队添了许多快乐,特别是单身男人,很有些想人非非,不吃饭的时候,也有口水在嘴里响。我和她们中间的几个,成了很好的朋友,因为家庭相似,都有问题, 似乎因此就更有话说。——薇,我却不认识。在我的印象中,她很沉默,有一双固执的眼睛,短发,算不上漂亮。只有一次政治学习的时候,我坐得离她很近,她的眼睛一动不动,满是对面青山的影子。
我到生产队以后几个月,她就疯了。和我一样,她也是十七岁。有人说,她不疯,因为在她的床下发现了一张被撕破了的毛主席像,上面涂满墨迹。检举她的,正是同住一室的同学。事情就是由这个发现引起的。说她疯了的是医生,他确信薇曾经在北京看过精神病大夫。而她本人对这件“重大的反革命案件”的态度,似乎使双方的看法都加强了。她平静地承认事情是她做下的,看不出惊慌或负罪。她说:我最爱的,是我爸爸。可是他被送到农村“五七”干校去劳动。——双方继续争论:
——疯子不会说这么清醒的话。
——疯子才敢说这么不清醒的话。
都对。
——你认为她的话很清醒了?
……
——你没说同样的话,仅仅因为你不敢?说她疯不疯无所谓的是公安局。她被宣判为“现行反革命”,判刑三年,监外执行,强制劳动。在这之后,反对的人也同意她确是疯了。而想把政治罪责归咎于生理疯狂的医生,改口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她就算是疯了。在一连串斗争会之后,她被迫迁入一个草棚单独居住。当地人对“反革命女学生”的好奇渐渐消退,她的故事对我们来说又过于平凡,几乎没有人再留意她的存在。到她真疯的时候,人们反而记不得她是怎样、为什么才疯了的,好像她从来就是个疯子。
因为森林,我们初到的时候,这里几乎还是一块净土。旱季,特别是冬天,大雾起自午夜时分,仿佛周天彻地的幔帐,遮了山林的睡容。清晨起身,如在玻璃球中行走,树影依了远近,深浅不同,都还在梦里。樵夫的板斧,牧童的牛铃,湿湿地敲破广大的寂静,看是看不见的。假如此刻擦亮一根火柴,是蜡一样的小小一朵橘黄,定睛细看,有无数小小水珠抖动着跃过火焰,尖叫一声,又逍遥着去了。这时走上山去,在天地的一色中会欢欣到不知怎样安置自身才好,欢欣之余,又顿生幸福苦短的无奈。往往,雾越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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