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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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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降临
的荣辱得失都与他们的家庭有关,这使得他们本身的命运带有“前缘已定”的宿命味道,而无法逃脱。在这个意义上,我又为他们中间那些真正志向高远而终于不得伸展的人感到惋惜。我的三位同学就是好例。但在当时,这支朝气勃勃、盲目自负、深具挑衅性的危险力量,却正是当时形势所需要的。他们的使命是破坏。而要完成这个使命,他们尚需三个条件:忠诚、反叛和仇恨。

    一九六五年,“个人崇拜”在中国已经存在,在大中学校园中尤其如此。这个现象的产生同林彪有绝大的关系。他在短短的几年中,运用军队的影响和舆论的力量,成功地使毛泽东从一位正常的国家领袖变成了一位神祗。这种“个人崇拜”在毛泽东一九六五年同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中得到证实(他甚至说过“需要更多的个人崇拜”),而在一出名为《东方红》的大型歌舞剧中得到十足的体现。我还记得,当大幕拉开时,数百名手持金葵花的蓝裙少女组成海浪的造型,抬头仰望在天幕上冉冉升起的毛泽东的形象。历时三小时的演出绪束时,人民大会堂中的上万观众欢声如雷。

    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毛泽东是我们生活中天然的一部分。我们对他的爱,与其说是一种感情,毋宁说是一种习惯。对毛泽东来说,一切世俗的标准完全没有意义,他正是他应该是的样子。记得极小的时候,我问母亲:党是谁?母亲竞无言以对,她说,党不是一个人。我不懂,那党是谁?母亲望了望毛泽东的画像。于是我懂了,党就是毛主席。在我准备中学考试时,语文教师们曾经综合历年的考题进行测验,帮助我们接近可能的作文题目。但当年的试题却大出人们的意料,它直接就是:《做毛主席的好孩子》。在我一年的中学生生活中,许多个星期天都坐在教室中,在班主任的注视下一篇篇地朗读已经出版到第四卷的《毛泽东选集》,讨论“革命”。“阶级”、“专政”之类的问题,并且深信“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这样的“毛主席著作学习小组”遍布中学的校园。

    但在当时的青年学生当中,忠诚于毛主席表现为对毛泽东青年时代的直接效法。毛泽东少有大志。他青少年时期的活动可以用“读书”和“行走”来概括。他遍览群书,博闻强记,又信奉“尽信书不如不读书”,只以书为思想的羽翼。他曾强迫自己在分文不名的情况下出游,沿途打工,维持生计,因为困苦没有退路,得以看到了社会的真实面貌。行走强健了他的体魄。他常常不避风雨,反而在其间欢呼鼓舞,在自然力量面前感受天命所钟的幸福。相传他赠给晚辈亲属的语录,第一条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的孟子教诲,他少年时有诗“会当水击三千里,自信人生二百年”,以庄子北溪大鹏自喻,狂妄非常。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打着一把雨伞云游四方的行脚僧”。僧人而云游,必定兼有清贫、济世诲人和反叛世俗的特点。他深深地影响了整整一代人。

    在四中的校园里就行走着大批这样的学子。他们大都剃着平头,腋下夹着书本,衣着非常朴素。衣服还新的时候就打了补丁,有人甚至冬天也不穿袜子,布鞋被脚趾顶开了一个洞也不去修补。一到黄昏,校园中就布满了三三两两的人群,或者围着体育场奔跑,或者在夕阳下大声辩论,往往争到面红耳赤而各不相让。他们中间有的能整段地背诵马克思、列宁的原著,开口便引经据典,以利雄辩。每逢暴雨,在水天空濛之间总会看到奔跑呼号的身影,或者在天雷震响之际悠然漫步。一日三餐,都用铝制的饭盒盛了简单的食物,边吃边谈,服色饮食都很难看出等级的差别。

    对于干部子弟来说,父辈的业绩朦胧得美丽,如同酸葡萄发酵成美酒。他们更希望继起而为毛泽东新一代的护驾亲兵。这种事出有因的循环,就使红卫兵的产生成为必然。大批平民子弟也因风气的缘故纷纷卷入,无法超然。即使像在“文革”中独持异见,最终因思想罪被处极刑的遇罗克,也曾学步毛泽东,在民间做各种杂活,以接近社会。记得在一次讨论会上,班里一位同学说到“毛主席也是人”,便受到全体的批判,连老师也指其有“阶级立场问题”。这位十三岁的同学毫不示弱,竟有干部子弟同学扬言要“揍他”。“人”的称谓竟然成为亵渎,斯复何言。“文革”初起时,“保卫毛主席”是春秋曲笔,既然需要“保卫”,必然有人“反对”——但不说是谁。于是四出寻找反对者,然后群起而攻之。出窝黄蜂的第一群就是青年学生,是“文革”前就有了准备的缘故。

    忠诚和反叛,似乎矛盾,实际上是一剑两刃,如果是同样盲目的话。毛泽东的性格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反叛。他一生不能稍安于稳定,是一位天生的造反者,这同他家乡湖南的强悍民风大有关联。但是,杰出人物的反叛性格对于变革社会,决不总是具有正面的意义,特别是当造反者的思想大体不出统治者的思想圈子时,尤其如此。

    一九六四——一九六五年,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宫小吉在《中学生》杂志上以《五分的秘诀》为题发表文章,指出:得到五分的作文多不过讨时尚的欢喜,故毫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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