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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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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在人间——论卜伽丘的巨著《》
它们叫“绿鹅”,它们都是祸水。谁知儿子却说道:“亲爸爸,让我带一只绿鹅回去吧!”他连“女人”这个名词都不知道,但是他却本能地觉得,在这一天接触的许许多多新鲜事物中,最美、最动人的就是“绿鹅”了。老头儿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自然的力量比他的宗教戒规要强多了。

    作者接着发表的一段感想,充分表达了“人性”必须从禁欲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这一可贵的人文主义的思想:

    谁要是想阻挡人类的天性,那可得好好儿拿点本领出来呢。如果你非要跟它作对不可,那只怕不但枉费心机,到头来还要弄得头破血流呢。

    假使我们不过于计较“痴女修道”(第三天故事第十)写得太粗野了些,那么这个故事(其实是一篇出色的寓言)在当时显然是有它的现实意义的:人性无所不在,不可窒灭,也无从躲避;哪怕你迎到深山僻野、渺无人迹的荒漠中、一心刻苦修行,也无济于事。一旦“人性”借着一个少女的丰满的肉体呈现在那个可怜的修道士眼前,他就抵挡不住了,只能抛弃他的“神性”,屈服了事。神圣的禁欲主义变成了一个粗野的大笑话,作者的挖苦真是到了家!

    作者在许多故事里都写到了人性。“菲莉芭胜诉”(第六天故事第六)虽然简单,却有代表性。从前有一条严酷的法律,妇女犯奸,一律活焚。美貌多情的菲莉芭在法庭上受审时,却神色从容,侃侃而谈。本来是个犯妇,反而成了控诉者,指责法律对于妇女的不公平。她不但逃过了惩罚。而且那条残酷的法律,经过她的指摘,从此作了修改。

    这篇小故事从国家立法的角度接触到旧社会里男女不平等的现象,这是很有见地的,同情受压迫的妇女的立场也是明显的。当然作者并不懂得,只有在政治地位、经济地位上翻了身,妇女才有真正的平等和独立可言,因此在他的笔下,法庭不象是表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专政工具,倒象是一个表现人文主义者的愿望的“人性的法庭”了(正好和十八世纪启蒙主义者的“理性的法庭”相媲美)。只有在这样一个“人性的法庭”里,损害夫权的菲莉芭才能拿满足天然的生理要求为理由,竟取得了胜诉。

    人性,是人文主义者在反禁欲主义时高举起的一面大旗;人性,是人文主义者审判天主教会的罪行的法庭。而人性,在作者笔下突出地表现在男女的爱情上。卜伽丘给予爱情以新的评价,把它看作一种新的道德,新的人伦。纯洁的恋爱是至性至情的流露,无可非议、正大光明,应该受到祝福。

    天主教会把任务看作邪恶的肉欲,而人文主义者的卜伽丘却一再在他的故事中表明,纯洁的爱情是人生中的一种积极的因素,幸福的泉源。富家子弟西蒙本是愚鲁无知,“与其说他象个人,不如说他象头畜生”,严父良师的训导都教不好他。但是爱神却“执行了他启蒙点化的职司”,自从他对一个美丽的姑娘一见钟情之后,他那颗“顽石般的心给爱神的箭射穿了”,人就顿时开了窍,他天赋的聪明被解放出来了,成为才艺出众的年青绅士。(第五天故事第一)

    卜伽丘笔下的绮思梦达郡主的形象使人难以忘怀。爱情使她变得坚强勇敢,打破了世俗偏见。她的私恋已经败露,她的情人被下在牢里,父王痛骂她不该和一个下贱的奴仆谈恋爱,她却毫无惧色地宣布自己始终如一地爱他,取使死了之后还要继续爱他。更值得注意的是,她打破了向来的封建门第观念,提出了一种对于人的新的评价标准。

    我们人类本是天生一律平等的,只有品德才是区分人类的标准。那发挥大才大德的才当得起一个“贵”;否则就只能是“贱”。这条最基本的法律虽然被世俗的谬见所掩蔽了,可并不是就此给抹煞掉,……

    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高傲的封建贵族向来唯我独尊,现在爱情鼓舞着绮思梦达要为她那可爱的、但是出身低微的情人争社会地位。她满怀激情地喊出了:请你看看满朝的贵人吧,打量一下他们的行为品德,再回头看看她的情人又是怎样一位人才,“只要你不存偏见,下一个判断,那么你准会承认,最高贵的是他,而你那班朝贵都只是些鄙夫而已。”如果想到作者正处于一个历史的变革时期,那么郡主的这一番富于民主思想的话,很可以说是为即将脱颖而出的新兴的资产阶级所作的不平之鸣,他们不能再容忍封建特权阶级永远高高在上,垄断一切社会权利了。“绮思梦达殉情记”(第四天故事一)无疑是《十日谈》中最富于社会意义的故事之一。

    在前面提到的“绿鹅”这一小插曲里,老子把妇女看作洪水猛兽,躲避唯恐不及;儿子却偏把“绿鹅”看作人间最可爱的宠物,要抱一头“绿鹅”上山。这正好具体而微地反映了那个时代里新旧两种思想的冲突。封建社会宣扬男尊女卑,把妇女看作罪恶的根源,这和天主教会的禁欲主义有密切关联。来自中世纪的“所罗门的指示”(第九天故事第九)更把虐待妇女当作人生的智慧所总结出来的一条好经验:“好马、劣马,总少不了一对踢马刺;好娘子、坏娘子。都需要一根木棍子。”

    卜伽丘作为一位优秀的人文主义作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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