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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匠与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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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尚且不至于招致中断薪水的严厉措施。

    在父亲坐牢前期,查尔斯寄宿在康登镇;然而由于此地距离炭粉厂(位于查令十字街的哈格佛桥处)过远,约翰·狄更斯给他在南华克的兰特街找了一处房间,靠近马萨尔监狱。于是,他就可以同家人一起吃早饭和晚饭了。让他干的活儿还不算太累,就是洗洗瓶子,贴上标签,然后把它们捆起来。1824年4月,克鲁府的老管家威廉·狄更斯太太去世,把积蓄留给了两个儿子。约翰·狄更斯的债(由他哥哥)还上了,他又重新获得自由。他再次把家安置在康登镇,自己也回到了皇家海军军需处的岗位上。查尔斯继续在工厂洗了一段时间的瓶子,可是后来约翰·狄更斯跟詹姆斯·拉莫特发生争吵,“通过书信方式争吵,”查尔斯后来写道,“因为我把信从父亲那里带给对方,由此导致关系破裂。”詹姆斯·拉莫特告诉查尔斯,他父亲侮辱了自己,所以他必须走人。“于是我就回家了,带着一种奇怪的轻松,就像有种压迫感一样。”他母亲试图平息此事,因此查尔斯必须继续这份工作,还有就是继续挣已经涨到每星期七先令的工资,她当时还是很迫切需要这点钱的;就是由于这件事,他永远无法原谅她。“在这之后我从未忘记,不想忘记,也不能忘记:我母亲如此热衷于打发我回去干活儿,”他补充道。然而约翰·狄更斯可不听这一套,他把儿子送到一所学校里,校名倒是很排场,叫“惠灵顿议会学院”,位于汉普斯泰德路上。他在那里呆了一共两年半。

    我们很难知道这个孩子在炭粉厂到底呆了多久:他是二月初去的,六月份回到家里,所以他在工厂里顶多也不会超过四个月。可是这段日子好像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认为这段经历十分耻辱,根本不愿提及。当他的挚友及首位传记作者约翰·福斯特偶然触及其中端倪的时候,狄更斯告诉对方:他提到了一个让自己深感痛苦的话题,“即使是在此时此刻”,这已经是二十五年之后了,“他也依然刻骨铭心”。

    我们早已听惯了杰出政治家和工业巨头们吹嘘自己早年刷盘子、卖报纸的经历,以至于反倒不理解狄更斯为什么极力认定:父母把自己送到炭粉厂去,对他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而且个中秘密实在丢人,必须掩盖起来才行。他是一个快乐、淘气、机警的孩子,已经熟知人生的阴暗面。从小小年纪开始,他就看到父亲的挥霍浪费使全家陷入何等的困境。他们家很穷,过的自然是穷日子。在康登镇,他要干清扫擦洗的活儿,还被打发去把外套和其他杂物当掉,换来钱好填肚子;跟其他男孩一样,他必须要在街上跟同类孩子一起玩。在同一阶级的其他孩子都去上学的时候,他却出去干活儿,而且挣的还不算少。他每星期挣的六先令(不久涨到七先令)相当于今天的二十五到三十先令。有那么很短的一段时间,他必须靠这些钱养活自己,到了后来住在马萨尔监狱附近、同家人一起吃早饭和晚饭的时候,就只需买午饭了。同他一起干活儿的孩子都很友好,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觉得跟他们厮混如此丢脸。他时不时被带去看望住在牛津街的奶奶,并且无奈地发现,奶奶一辈子都是“伺候人”的。或许约翰·狄更斯有点势利眼,毫无根据地夸夸其谈,但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对社会地位肯定没有什么概念。我们可以料想,如果查尔斯足够老成,自我感觉比别的孩子高出一等的话,他也会足够聪明,懂得自己赚的钱对家里是何等重要。我们可以预料,对于他来讲,给家里挣钱是令其自豪的一大根源。

    可以料想,由于福斯特的发现,狄更斯撰写了部分自传并交给福斯特,我们由此得以知晓他生命中的这段经历的细节。我猜想在他发挥想象力撰写回忆录的时候,内心充满了对自己童年时代的同情;虽然有名有钱、广受爱戴,假如他处在这个孩子的位置上,还是会感觉到其中所承受的痛苦、厌恶与羞辱。他写到这个可怜的孩子被自己最信任的人所背叛,感到无比孤独与凄楚时,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生动鲜活,他那宽宏的心在流血,泪眼模糊。我认为他不是有意在夸大,而是不得已而为之:他的才华(或者说他的天分)就在于夸大。正是通过详述与突出密考伯先生性格中的喜剧元素,他才引得读者开怀大笑;正是通过加强小内莉日渐衰弱的悲剧效果,他才令读者以泪洗面。假如他没有把自己在炭粉厂的四个月经历描述得如此动人的话(只有他自己知道该如何描述),是不会成为如此伟大的小说家的;而且尽人皆知的是,他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再一次利用这段往事,达到了催人泪下的效果。就本人而言,我可不相信这段经历给他带来的痛苦真的如他在日后名声大噪、成为社会公众人物时自以为的那个样子;我更不相信那些传记作家与批评家们的话,说这段经历对他的人生与作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还在马萨尔监狱的时候,由于害怕自己这个无力还债之人会丢掉皇家海军军需处的工作,约翰·狄更斯就以身体欠佳为由,恳求部门上司推荐自己领取退职金;最终,考虑到他长达十二年的服役,再加上带着六个孩子,“出于同情的原因”,他获准得到了每年一百四十英镑的退休金。对于约翰·狄更斯这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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