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狄更斯个头儿不高,但举止优雅,外貌可亲。国家肖像馆里还有一幅他的画像,是二十七岁时麦克利斯画的。他坐在一把精美的椅子上,紧靠写字桌,一只细致的小手轻放于手稿之上。他穿着高贵,脖子上打着大大的缎子领带,棕色的头发卷曲着,一直垂到脸庞两侧的耳朵下方。他的眼睛很好看,而他脸上那副沉思的表情,也是那些无比仰慕的公众对这位成功的年轻作家所无比期待的。而这幅肖像所没有表现的,则是他的生气勃勃、精神焕发,及其内心与头脑中的巨大活力,凡是与之接触的人,都能从他的神态中看到这些。他始终有几分公子哥儿气,年轻时喜好天鹅绒外套、艳丽的马甲、彩色的领带跟白色的帽子,不过他可从未达到自己所预期的效果:人们对他的装束感到惊讶甚至震惊,形容这是不修边幅、艳俗不堪。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早先是个仆人,娶了一个女佣,最后成了克鲁府上的管家。克鲁府乃是切斯特议员约翰·克鲁的宅第。威廉·狄更斯生有二子,威廉和约翰,不过我们只关心约翰,一来因为他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的父亲,二来则因为他充当了儿子笔下最著名的形象密考伯先生的原型。威廉·狄更斯去世后,其遗孀继续留在克鲁府料理家务。三十五年后,她拿着养老金退休,搬到伦敦去住,或许是为了靠两个儿子近便些。克鲁家让失去父亲的儿子们接受教育,还承担了他们的生活花销。他们给约翰在海军出纳室谋了一份工作。在那儿,他结识了一位同事,很快就娶了对方的妹妹伊丽莎白·巴萝。约翰似乎从结婚伊始就手头儿紧张,只要撞上肯借钱的傻瓜,他就张口去借。不过他心地善良、宽宏大量,脑子不笨,也勤劳肯干,不过却只是一阵阵的。很明显,此人喜好美酒,因为他二度欠债被捕是被一名酒商所告。约翰在后来被描绘成一副衣着考究的老公子哥儿形象,老是用手拨弄系在手表上的大串印章。
约翰和伊丽莎白的长子查尔斯,总排行老二,于1812年生于波特西。两年后,父亲被调到伦敦,三年后又调到查塔姆。童年的查尔斯就是在那里开始上学读书的。他的父亲倒是收藏了几本书,像什么《汤姆·琼斯》、《威克菲尔德牧师传》、《吉尔·布拉斯》、《堂吉诃德》、《蓝登传》、《皮克尔传》。这些书,查尔斯读了又读。从他日后的小说中可以看出,这几本书对他的影响是何等地巨大和持久。
1882年,已有五个孩子的约翰·狄更斯被召回伦敦,查尔斯则留在查塔姆继续上学,几个月后才跟家人团聚。此时的狄更斯家定居在伦敦市郊康登镇的一处房舍,后来被查尔斯描写成密考伯一家的住处。尽管约翰·狄更斯每年收入三百多镑,放到今天至少也能顶一千两百镑,却异常拮据,无力再送小查尔斯入学。让这个男孩儿非常厌恶的是,自己被打发去看孩子、擦皮靴、掸衣服,给狄更斯太太从居占松带来的女仆帮忙做家务。在间歇时间,他在康登镇闲逛,这是“一个荒凉的地方,四周全是庄稼和沟渠”,还去邻近的萨默斯镇与肯特镇,有时候,他去得更远,匆匆看了看苏荷和莱姆豪斯。
情况越发糟糕,狄更斯太太决定为驻印英国人的子女开办一所学校;她借来钱款(可能是从她的婆婆那里),还印了传单四处分发,让她自己的孩子把传单塞到附近的邮筒里。当然了,没有招进任何学生来,与此同时,债务状况也越来越紧迫。查尔斯被打发去当铺,不管有什么东西,只要能换钱的都一概当掉;书刊,对他意义无比重大的书刊,也全都卖掉了。后来,狄更斯太太的远方姻亲詹姆斯·拉莫特在一家炭粉厂(他自己是该厂的合伙人)给查尔斯找了一份工作,薪水是每星期六先令。他的父母满怀感激地接受了这份工作,但他们居然如此释然地甩手不管他,深深触痛了这个男孩子。他只有十二岁。此后不久,约翰·狄更斯由于欠债被捕,并被带到了马萨尔监狱;他的太太把所剩不多的一点东西当掉后,带着孩子也跟了去。这所监狱肮脏污浊、拥挤不堪,因为里面住的不光是犯人,还有他们带过去的家属(如果他们乐意带的话);他们获准如此,究竟是为了减轻牢狱生活之苦,还是由于这些不幸的人们无处可去,本人并不知晓。假如一个欠债者没有钱,那么最大的麻烦也就是失去自由,而且这种麻烦在有些情况下还能得以减轻:有些犯人在遵守某些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获准住在高墙之外。在过去,看守们往往会蛮横无耻地勒索犯人,而且经常残忍地虐待他们;可是到了约翰·狄更斯入狱的时候,最狠的虐待方式已被废除,他可以比较舒服地过活。忠诚的小女仆就住在外面,每天都来帮着照看孩子和做饭。他仍然享有每星期六英镑的薪水,但丝毫没有还债的打算;可以料想的是,由于乐得不必受债主之扰,他对获释并不怎么在乎。很快他就恢复了元气。其他欠债者“推举他做管理监狱内部经济的委员会主席”,没有多少时日,他就跟所有人(从狱吏到最下等的犯人)混得很熟了。为其作传的人有一点一直搞不明白,那就是约翰·狄更斯在此期间居然还照领工资。唯一的解释也许就是:由于政府职员都是由权势之人任命的,像欠债入狱这种意外事件并不算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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