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说,跟她那个时代的读者所读的小说已经不一样了。风俗习惯的变化造成了我们观点的变化;我们在某些方面比我们的先人狭隘,某些方面又比他们开通;一种一百年前就很普遍的态度,如今其影响却依然挥之不去。我们用自己的先入观念和行为标准对所读的书进行评判,这样做有失公允,却也不可避免。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男女主人公范妮和埃德蒙德正经得过了头儿;我所有的同情都跑到无所顾忌、欢快活泼、充满魅力的亨利和克劳福德身上了。我搞不懂为什么托马斯·伯特伦爵士刚从海外回来时,发现家里人在津津有味地看业余演出,居然会暴跳如雷。由于简本人就十分爱看业余演出,我们不明白她怎么就会觉得这份怒气情有可原。《劝导》具有罕见的魅力,尽管我们期望安妮不要那么平淡实际,多公正一点、多冲动一点,事实上也不要那么老处女(在莱姆里杰斯的科布所发生的事情除外),可我还是不得不将之视为六部小说当中最完美的一部。简·奥斯丁在构造不寻常人物的事件上确实没什么特殊才能,以下一幕在我看来构思就很笨拙。路易莎·玛斯格鲁夫登上几级陡峭的台阶,在其爱慕者温特沃斯船长的保护下往下跳去。可他未能接住她,结果她的头先触地,昏厥过去。假如他真的打算伸手扶她的话(我们都知道他一直就有扶她“跳过”篱墙的习惯),即使当时的科布是如今的两倍高,她离地面也不会超过六英尺,因而在跳下去的时候,绝不可能头部先触地。她无论如何也应该撞在强壮的水手身上,虽然有可能吓得浑身发抖,但不会伤着自己。不管怎样,她不省人事,随之发生的忙乱让人难以置信。靠捕获赏金发财的温特沃斯船长被这一场景吓瘫了。所有相关人物在随后的行为有如白痴,虽说奥斯丁小姐能够坚强面对朋友和亲人的疾病与死亡,但我还是很难相信,她居然不会觉得这一切傻得出奇。
卡洛德教授是一位博学而风趣的评论家,他曾说,简·奥斯丁不具备写故事的能力,他解释说,此话当中的“故事”指的是一连串事件(不管是浪漫的还是离奇的)。可这并非简·奥斯丁的才华所在,也不是她的目的。她头脑理智、性情活泼,不会耽于幻想,她感兴趣的,不是什么非凡之事,而是平凡之事。通过敏锐的观察、反讽、幽默机智,她使之不再平凡。所谓故事,大多数人指的是一段连贯一致的叙事体,有开头、中间、结尾。《傲慢与偏见》的开头十分恰当,两个年轻人出场,他们对伊丽莎白·班纳特及其姐姐吉英的爱情为整个小说提供了情节,结尾也结得正是时候,以其婚姻而告终,属于传统的大团圆结局。这类结尾引起深奥之士的诟病,的确,诸多(或者说大多数)婚姻并不幸福,而且婚姻也无果而终;其作用不过是引出另外一串经历。结果很多作者的小说都以结婚开始,此后便涉及婚姻的结局如何。这也是他们的权力。可是普通读者将婚姻视为一部小说的理想结局也不是没有道理。他们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他们有一种发自本能的感觉:通过婚配,一男一女就完成了自身的生物功能;在整个过程当中(爱的萌芽、阻碍、误会、坦白,直至圆满婚姻)自然而然产生的好感,如今终成正果,即子嗣,也就是继承他们的下一代人。对大自然而言,每对夫妻不过是整个链条上的一个链环,而链环的唯一意义就在于可以扣上另一个链环。这就是小说家设立大团圆结局的理由。在《傲慢与偏见》中,当读者得知新郎拥有丰厚的收入,他将携新娘住进一栋豪宅,四周围绕着园林,房中全都配备了昂贵典雅的家具时,全都感到十分地欣慰。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结构非常出色的小说。情节一个连一个,颇为自然,而且故事也没有让人觉得不可信。也许有一点比较奇怪,就是伊丽莎白和吉英居然颇有教养、举止优雅,而她俩的母亲和三个妹妹却像纳希布尔夫人所说的那样,“远远低于上流社会及其方式的平均水准”;可这两人的教养好乃是整个故事的关键。我本人感到诧异的则是:奥斯丁小姐为何没有安排伊丽莎白和吉英为班纳特先生的前妻所生,而让小说中的班纳特太太成为其续娶、是那三个小女儿的母亲?这样就可以避开这个绊脚石了。所有女主人公当中,奥斯丁最喜欢伊丽莎白。“我必须承认,”她写道,“我认为她算得上是有书以来最可爱的尤物。”假如像有些人设想的那样,她本人就是伊丽莎白这个人物的原型(她肯定把自己的欢快、兴致和勇气、智慧和机敏、判断力和情感都赋予到了她身上),那么据此认定她在刻画温和、善良、美丽的吉英·班纳特时,心里想的是自己的姐姐卡桑德拉,恐怕也不算过分。达西通常被看作是一个讨厌的无礼之徒。此君的首次过错,就是在所去的一次公共舞会上,不愿同自己不认识、也不想认识的人跳舞。这不算什么大错。而他在同彬格莱谈起伊丽莎白的时候,贬低之辞居然给对方无意中听到,也实属不幸,但他并不知晓她正在倾听,他的理由完全可以是:他的朋友正在怂恿他做自己本不想做的事情。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的时候,的确带着令人无法原谅的傲慢,但高傲,对自己出身和地位的高傲,乃是他性格中的主要特点,没有这一点,故事根本就讲不下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