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不愿承认他们仅仅是A先生或者B上校。”这里的关键词是“仅仅”。如同其他小说家一样,当她在让自己联想到某个角色的人身上发挥想象力的时候,这个人实际上就是她创造出来的;但这并不是说,他不是从原先的A先生或者B上校发展而来的。
尽管如此,1809年,即简和母亲、姐姐定居到安静的乔顿那一年,她着手修改自己的旧稿。1811年,《理智与情感》终于问世。到那个时候,妇女写作已不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了。司布真教授在为皇家文学学会所做的简·奥斯丁讲座中,引述了伊莱扎·费伊所著的《来自印度的原信》的一则前言。这位女士被敦促在1792年将书稿出版,可是公众舆论极力反对“女人著书”,她只好婉言拒绝。但她在1816年写道:“自此之后,在公众情绪及其演变上逐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今天不但如从前一样拥有众多为妇女争光的文学人物,还有许多谦逊质朴的女性,她们不畏那些曾经伴随航程的评论危险,敢于乘坐自己的小船驶入汪洋大海,由此为读者大众带去娱乐或教益。”
《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出版,简·奥斯丁卖版权卖了一百一十镑。
除了已经谈到的三部小说外,她还有三部作品,即《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和《劝导》。就凭这几本书,她牢固确立了自己的名气。原先出版一本书,她要等待很长时间,可刚刚出书,她的迷人天赋就得到了认可。从此以后,最杰出的人士都愿意赞扬她。我只能引述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话,这番言辞还是一贯的慷慨大度:“这位年轻女士拥有描写日常生活中复杂状况、情感和人物的天赋,这些都是我所遇见的最为精彩的。跟任何人一样,我自己也可以用武断的笔调来写,但是那种来自真实描写与情感、让平凡的人与物妙趣横生的精巧格调,却是我力所不及的。”
奇怪的是,沃尔特爵士居然忘了提这位年轻女士最宝贵的才华了:她的观察十分透彻,她的情感也颇有启发性,但正是她的幽默为其观察增添了意义,为其情感增添了生机。她的涉猎范围很狭小,写的书基本都是同一类故事,人物也没有多大变化。他们基本都是同一类人,只是观察角度有些不同罢了。她具有极高的判断力,没有谁比她更清楚自己的局限。她的生活体验仅限于乡间社会的小天地,可这个天地已让她心满意足。她只写自己熟知的事情。正如查普曼博士起先指出的那样,她从没打算再现男性之间的单独对话,因为她肯定从未听过。
人们已经注意到,虽然她的生活跨越了世界历史上最震撼人心的几次重大事件,法国大革命、恐怖统治、拿破仑的兴衰,可她在自己的小说里丝毫未有提及。她也因此受到了过于冷淡的批评。我们应该记住:在她那个时代,妇女关心政治是有失体统的,那是属于男人考虑的内容;大多数女性甚至不读报纸;然而没有理由认定,由于她不写这类事情,就没有受过它们的影响。她很爱自己的家人,两个兄弟在海军服役,常常身处险境,从她的信函中可以看出,她十分挂念他们。可是她并未写这些内容,这难道不是一种见识的展现吗?她为人谦逊,不会料想自己写的小说在死后多年还会被人阅读;可是如果她曾经有过这种目标的话,最明智的做法莫过于避免涉及那些从文学角度看只有短暂意义的事情。前几年写的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小说已如过眼云烟。它们就像那些天天告诉我们发生什么事的报纸一样,没有长久的生命力。
大多数小说家的状态都有起起落落。而奥斯丁小姐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例外,她证明了这样一条规则:只有平庸之辈才会维持平常水平(也就是平庸水平)。而她却始终处在最佳状态。即使在缺点颇多的《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里,更多的仍是值得欣喜之处。而其他每一部小说,都有其执着甚至是狂热的推崇者。麦考利将《曼斯菲尔德庄园》看作她最伟大的成就;其他同样知名的读者则偏爱《爱玛》;迪斯累里把《傲慢与偏见》整整读了十七遍;今天的很多人把《劝导》视为她最完美的作品。我相信绝大多数普通读者还是视《傲慢与偏见》为其代表作,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最好接受他们的看法。一本书之所以成为经典,靠的不是评论家的表扬、教授的阐释和学校里的学习,而是由于一代又一代的大量读者在阅读时能够获得享受,在心灵上受益。?lib.
我个人以为,《傲慢与偏见》总体而言算得上是所有小说里最令人满意的了。它的第一句话就让你产生兴致:“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句话为全书定下了基调,由其引发的诙谐感始终伴随着你,直到你读至最后一页(真是憾事一桩)。《爱玛》是奥斯丁小姐的小说中,唯一一本我感觉有些啰嗦的。我对弗兰克·邱吉尔与简·菲尔费克斯之间的情事兴趣不大;另外,虽然贝茨小姐是个十分有趣的人物,可她出现得是不是有点过多了?书中的女主人公自视甚高,对于那些她认为社会地位低于自己的人,她那副居高临下的架势让人十分反感。可我们决不能因此就责怪奥斯丁小姐:我们别忘了,今天的我们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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