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先生是来自柴郡的军官,是个非常英俊的小伙子,我听说他很想认识我;但他的愿望还没有强到将之付诸行动的程度,我们也就无缘结识了。”
“美女不多,仅有的几个也不是非常漂亮。艾尔芒格小姐气色不佳,布伦特太太是唯一受宠的人。她跟九月份时一模一样,还是那张宽宽的脸、钻石的发带、白色的皮鞋、面红耳赤的丈夫、胖胖的脖子。”
“查尔斯·鲍莱特在星期四举办了一场舞会,引起了左邻右舍的极大骚动,你当然也知道,这些人都对他的经济状况颇为好奇,巴不得他早点儿破产。人们发现,他的太太具有邻居们希望她有的一切特点,即愚蠢、暴躁、花钱大手大脚。”
奥斯丁家有一个亲戚,由于有位曼特博士的行为不太检点,致使其妻子回了娘家,由此造了一些闲言碎语,于是简写道:“不过由于曼特博士是一位牧师,他们之间的感情,不管多么的不道德,也具有高雅的气度。”
奥斯丁小姐伶牙俐齿、幽默异常。她喜欢开怀大笑,也喜欢把别人逗得大笑。要让一个幽默家把他(或她)想出来的趣事藏在自己肚子里,这可太勉为其难了。而有时候,逗乐中不带一点儿恶毒也是很难的。慈悲心肠毕竟不怎么带劲儿。简十分注意观察别人的可笑之处,包括他们的自命不凡、矫揉造作、虚情假意;值得称道的是,凡此种种,都让她觉得有趣,而并不是讨厌。她性情和蔼,不愿对别人讲可能伤害对方的事情,但毫无疑问,要是拿这些人同卡桑德拉取乐,她觉得没有什么不妥。即使在其最尖刻的话语中,我也看不出有什么恶意;她的幽默,是建立在观察和天资的基础上的,幽默本该如此。可是假若环境需要的话,奥斯丁小姐又可以十分严肃。尽管爱德华·奥斯丁从托马斯·奈特那里继承了位于肯特郡和汉普郡的房产,可他大多数时间住在靠近坎特伯雷的哥德玛夏姆,卡桑德拉和简轮流来这儿住段时间,有时长达三个月。他的长女范妮是简最喜爱的侄女。她最终嫁给了爱德华·纳希布尔爵士,而他们的儿子则升为贵族,获得了布雷伯恩勋爵的封号。正是此人首先出版了简·奥斯丁的信件。其中有两封是写给范妮的,这位姑娘当时正在考虑如何处理一位求婚小伙子的殷勤之举。这些信冷静有理又不乏温情,称得上是绝妙之作。
几年之后,彼得·昆耐尔先生在《康西尔杂志》上公布了一封信,令简·奥斯丁的崇拜者们非常震惊,信是范妮(此时已是纳希布尔夫人)写给妹妹赖斯太太的,她在里面提到了自己这位名气颇大的姑妈。这封信十分令人吃惊,同时又代表了那个时代,所以在征得布雷伯恩勋爵同意后,我在此转载。斜体部分是写信人特意强调的词句。由于爱德华·奥斯丁在1812年更名为奈特,所以需要指出的是,纳希布尔夫人所说的奈特太太就是托马斯·奈特的遗孀。从这封信的开头来看,很明显,赖斯太太听到了一些指责自己姑妈教养的传言,并为此极度不安,于是写信询问这些传闻是否果真如此。纳希布尔夫人是这样回复的:
是的,亲爱的,从各个角度来看,简姑妈确实不怎么文雅,照她的才华看来,她不该这样的,假如她再活五十年,会在诸多方面更加适合我们优雅的品味。她俩钱不多,身边与之打交道的人也绝不是什么上等出身,总之比普通之辈强不到哪儿去,虽说她们的智力和教养好一点,可就品味而言,与这些人都在一个档次上——不过我感觉她们后来跟奈特太太(她很喜欢她们,待她们也很好)的交往让她们进步不小,简姑妈十分聪明,甩掉了一切可能令她显得“平凡”的痕迹(如果可以用这个词的话),自己学着如何高雅起来,至少在通常的人际交往上是这样。这两位姑妈(卡桑德拉和简)的成长环境,对外部世界及其方式(我指的是时尚)毫不知晓,要不是爸爸结婚并把她们带到肯特来,而且奈特太太如此善待她俩(她常常邀两姐妹轮流来陪自己住),她们肯定远远达不到上流社会及其行为举止的标准。假如这番话惹得你不快,请你谅解,可我感到此言就在笔端,实在没有办法不吐真情。现在快到更衣时间了……
……我依然是你最亲的姐姐。
范妮·C·纳希布尔
这封信激起了简的仰慕者的极大愤慨,他们曾宣称,纳希布尔夫人写信的时候已经年老体衰。可是信中并无相关证据;况且,假如赖斯太太认为自己的姐姐身体不佳、不适合回信的话,她也肯定不会写信询问了。在这些仰慕者的眼里,简如此宠爱范妮,而她居然以这种方式表达自己,实属忘恩负义到极点。在这里,他们表现得太天真了。孩子并不会像父母或者上一代亲戚对待自己那样,满怀情感地去对待他们,着实令人遗憾,但这却是事实。倘若父母亲戚还指望如此的话,那可就太不明智了。如我们所知,简从未结婚,她给了范妮一种近乎母爱的情感,假如她结婚的话,会把这种情感倾注给自己的孩子的。她爱孩子,也深受孩子们的喜爱;他们喜欢她开玩笑的方式,还有她所讲的情节详细的长篇故事。她跟范妮成了亲密的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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