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颇有些夸大之处。《汤姆·琼斯》参照了西班牙的流浪汉题材小说和《吉尔·布拉斯》的模式,其简单的结构取决于体裁自身的性质:由于某种原因,主人公离家外出,在旅途中历经各种奇遇,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命运也有起有伏,最终功成名就,并娶了一个迷人的妻子。菲尔丁在遵循这些模式的同时,又在叙述过程中插入了一些毫不相关的故事。作者采用这一手法实在不够恰当,至于个中原因,我觉得不止是我在第一章当中提到过的,即他们必须为出版商提供一定量的内容,仅仅一两个故事就要撑起篇幅,部分上还因为他们担心单是一长串的冒险经历往往单调乏味,如果时不时地给读者讲个故事,或许会让他们提提精神;再有部分原因则是,假如他们有心想写一个短篇故事的话,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将之展现给大众了。批评家们对此大加斥责,可这种做法颇有生命力,我们都知道,狄更斯在《匹克威克外传》中就有所采用。《汤姆·琼斯》的读者们完全可以略过“山上之人”的部分和菲兹赫伯特太太的故事而不影响对全书的理解。萨克雷所说的“没有哪个情节是无关紧要的,它们全都对故事进程起到推动作用,一环扣一环”也不尽准确。汤姆·琼斯与流浪汉的相遇并没有什么结果,而亨特太太的出场以及她提出的嫁给汤姆的要求也实在无甚必要。百镑钞票之事没什么意义,而且异想天开、难以置信。萨克雷惊叹菲尔丁在下笔之前脑子里就已构思好所有的框架,我可不信他能这样,他绝对不会比开始写《名利场》时的萨克雷构思得多。可能性更大的情况是,菲尔丁的心里只有小说的主线,具体事件则是一边写一边构思出来的。这些事件的设计在很大程度上讲十分恰当。菲尔丁就像之前的流浪小说作家一样,不怎么在乎事情究竟可不可信,于是最不可能的事情也发生了,最离谱的巧合使人们聚到一起;可是他却让你随着这种兴味如痴如狂,使得你几乎没有时间,而且往往也根本不愿表示异议。他大胆地用主色描绘人物,即使他们缺乏细微之处,其生动鲜活也弥补了这一点。这些人物的个性极其鲜明,如果说对他们的刻画有些夸张的话,那也是当时流行的做法,而且这些夸张或许也没有超出喜剧所允许的范围。恐怕奥尔华绥先生善良得有点不真实了。菲尔丁在这里是一处败笔,此后的每一位小说家在力图刻画正直善良之人时都有这种败笔。经验表明,不让他有一点点蠢似乎是不可能的。对于这样一个如此善良、什么事都上当的人,我们实在很难忍受。据说奥尔华绥先生的原型就是普利奥庄园的拉尔夫·艾伦。如果真是这样,而人物刻画又足够准确的话,那只能说明:一个直接取自生活的人物在一部小说里绝对不会很可信。?
另一方面,布利菲尔被认为坏得令人难以置信。菲尔丁向来痛恨欺骗和虚伪,他对布利菲尔厌恶至极,以至把他渲染得太过火了;可是布利菲尔这个卑鄙无耻、鬼鬼祟祟、只顾私利的冷血动物并不属于什么特殊类型。害怕自己被发现,是他未能成为一个十足恶棍的唯一原因。可是我觉得,若不是布利菲尔让人如此一目了然的话,我们本该更相信他的。这个人物很讨厌,形象不及尤里亚·希普《大卫·科波菲尔》中的反面人物典型。">那般鲜活,我心中暗想,是不是菲尔丁故意对此人少用笔墨,因为他本能地感到,如果让布利菲尔再活跃和突出一些的话,会让这个人物过于邪恶有力,从而夺取了主人公的光芒。
《汤姆·琼斯》刚一出现,就立即在公众当中取得成功,但总体而言,评论家们却极为苛刻。其中的一些反对意见极其荒谬可笑:例如,卢森堡夫人抱怨说,书中人物实在太像“我们在真实生活中遇见的人了”。不过,这部小说广受抨击的主要原因是其所谓的道德败坏。汉娜·摩尔在其回忆录中记述道,她只见过约翰生博士对自己发过一次火,那就是她间接提到《汤姆·琼斯》中的某个诙谐有趣的章节之时。“听到你引用如此邪恶的一本书,我感到很震惊,”他说道,“我很遗憾你读过这本书,没有哪位庄重的女士会坦承这件事。我很少见到比这还要堕落的作品。”我想说的是,一位庄重的女士在婚前最好就该读读这本书。它能非常详尽地告知她有关世间万象的必要知识,还有许多关于男人的事情,这在她步入类似境遇之前肯定是十分有用的。然而约翰生博士总是带有偏见,这可是人人尽知的。他无法容忍菲尔丁有一点文学价值,还一度形容他是白痴。当鲍斯韦尔提出异议时,他说道:“说他是白痴,我的意思是他是一个贫乏空洞的恶棍。”“先生,难道您不认为,他对人生的刻画非常自然吗?”鲍斯韦尔反问道。“有什么自然的,都是些下层人的生活。理查森曾说过,要是他不认识菲尔丁的话,他会以为此人是个马夫呢。”我们如今早已习惯了小说中对下层人生活的描写,《汤姆·琼斯》所记述的事情,没有什么是当今的小说家未让我们熟知的。约翰生博士应该还记得,在索菲娅·韦斯顿这个人物身上,菲尔丁描画出一个温柔可爱的年轻女性形象,让小说读者们深为着迷。她为人单纯,可决不愚蠢,品德高尚但不故作正经;她有性格、有决心、有胆识,她的内心充满关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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