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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匠与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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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掌了权,他为支持和维护政府的报纸做了几年的编辑撰稿工作。他自然期望自己所效的力能够得到回报。在他结交的伊顿朋友当中,有乔治·利特尔顿,此人出自一个显赫的政治世家(直到如今依然显赫),对文学慷慨解囊。利特尔顿在亨利·佩勒姆政府出任一名财政大臣,在他的势力影响下,菲尔丁于1784年被任命为威斯敏斯特治安官。很快,他的管辖范围就扩大到米德尔塞克斯郡,这样可以更有效地履行职责,他带着全家定居在波尔街的官员居住区。他在法律方面接受的训练、生活知识、天生禀赋,都使他很适合这个职位。菲尔丁说,在他就任之前,这份工作的非法收入每年能有五百镑,而他清清白白每年只能挣三百镑。通过贝德福德公爵,他从公务资金中获得一笔退休金,估计每年能有一两百英镑。1749年,他出版了《汤姆·琼斯》,在代表政府编辑一份报纸期间,他就一直在写这本书。为此他收到了总共七百英镑,由于那个时代的钱相当于今天的五六倍,所以这笔钱相当于大约四千英镑。这要放在今天,算是很高的一笔小说酬劳了。

    此时,菲尔丁的健康状况已经很差。他的痛风频繁发作,不得不常常去巴思休养,或者去自己在伦敦附近的一处村舍。可他依旧笔耕不辍。他写了几本同自己职责相关的宣传小册子。其中之一就是《对近来盗匪猖獗原因之调查》(Enquiry into the Causes of the Late Menace of Robbers),据说正是此书导致著名的“金酒法案”得以顺利通过;他还写了《阿米莉亚》。菲尔丁的勤奋令人叹服。《阿米莉亚》出版于1751年,而就在同一年,他着手编辑另一份报纸,《考文特花园日报》。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很显然,他已无法履行自己在波尔街的职责。1754年,他同已变成伦敦恐怖的“一群恶棍和凶手”分道扬镳,辞去官职并移交给自己的同父异母兄弟约翰·菲尔丁。他要生还的唯一希望,似乎就是寻找一个比英国气候更为温暖的地方,于是在1754年,他乘坐由理查德·威尔担任船长的“葡萄牙女王号”离开祖国,去往里斯本。他于八月份到达,两个月后与世长辞,时年四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