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副没什么的表情。“我会的歌岂止这些?人称歌神就是我。”
她疑惑的看着他。“歌神不是张学友吗?”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个。
“那是旧的,我是新的,新歌神。”他一本正经的说。
她瞪着他根本不信,他在唬她。
第一首歌开始放了,她看着屏幕,信乐团的“一了百了”,是首她然陌生的歌,她连信乐团是什么乐团也不知道,台湾的乐团她只知道轰动台的五月天。
然后他开始唱了,浑厚的嗓音跟他平时讲话的声调完不同,他唱得认真又投入,充满了感情。
她有些出神,他怎么……怎么能把歌唱得这么好?
第二首歌播出,也是她不熟悉的,歌名叫“幸福的瞬间”。
他认真伤感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平时的他,词意令她动容,那么美又那么无奈而酸楚。
令她……竟然哭了。
“怎么样?好不好听?”放下麦克风,他得意扬扬的问,等人夸奖的他又跟刚才唱歌时判若两人。
程程猛点头,动容的泪水还挂在眼角。
“妳怎么了?”他扬起眉毛,稀奇的盯着她看。“妳在哭?为什么?”
她吸吸鼻子。“我……我太感动了。”
“妳居然感动到哭?听我唱歌感动到哭?”他不可思议的挪近她,端详她鼻尖红红的可爱模样。
“也不是啦,我只是比较容易感动,再加上这首歌真的很动听,我就……就忍不住哭了,你千万别介意。”
她觉得不好意思,他找她来唱歌是为了纾解压力,她居然在他面前哭……“我一点也不介意,妳被我的歌声感动,我好高兴!”他轻轻把她的下颚扳向自己,凝视着她慌乱的双眸,与她鼻尖对鼻尖,薄唇几乎要碰着她的,温柔的声音逸出他唇畔,“程程,我爱妳!”
瞬间,他双唇火热的攫住她柔软的唇瓣,顺势将她压倒在沙发上,含咬她的粉嫩娇唇。
程程不禁瞠大双眼,长长的羽睫停格不动,心脏怦怦地跳着,触电的感觉流窜至四肢百骸,让她脑袋一片空白。
他吻她……她扎实地被他圈在怀中狂吻,他劲瘦结实的身躯让她险些无法呼吸,而她竟然不想阻止他的侵犯。
她疯了吗?
他的舌尖肆意探进她口中翻搅吸吮,双手在她纤细的肩头轻抚,跟着往下,霸道的拉起她的上衣,程程惊慌的颤动了一下。
他略施力道,将她微微挣扎的娇躯定住,伸手探向她柔软的尖挺丰盈,隔着内衣抚弄她的敏感处,激烈而瘖哑的赞叹一声。
她双颊一片红晕,这种感觉从未有过,她害羞却没有抗拒,明知不可为而为,难道她也……“妳喜欢我吗,程程?”他望着她水般的迷蒙双眸,问得热切。
“我……我不知道。”
但心里好乱、好乱,即使当她那位无缘的新郎亲吻她时,她都没有这么慌乱过。
他索性捧起她的脸蛋,让她无所遁形。“傻妞,妳不可能不知道,妳知道的,告诉我,妳喜不喜欢我?”
她羞赧的垂下眼睫,不敢面对他的热情如火,却轻轻点了点头。
他满意的笑了。“不准再说妳是我姊姊,知道吗?从现在起,妳是我的女朋友,我袁伊郡的女朋友!”
从前她根深柢固的认为她是他的“长辈”,现在他总算剔除她这个可笑的想法了。
他从来没把她当姊姊看,她柔弱的像小猫,胸无大志,只会种种花、捻捻草,像她这样的小女人,只有他保护她的份儿,风一吹就会倒的人还妄想当人家的姊姊,太好笑了。
他忍不住又吻吻她柔嫩的唇办。“过两天陪我去香港。”
“香港?”她想也不想就摇头。“不行不行,我不能陪你去香港,我有花店要照顾,况且爷爷也不会同意我跟你去香港,他根本不赞成我跟你来往,若他知道我跟你走,肯定会派个人一路监视我,还要写一份报告给他看。”
他蹙起眉心,“讲那么多理由做什么?妳不爱我?”
她吓了一跳。“哪——哪有?”
“那就陪我去!”他不容置喙的说。
程程无奈的看着霸道的他。
似乎自从与他重逢,她平静的生活就开始乱了,这究竟是福还是祸?
钟宅的早餐桌上如同平时一般平静,钟自封很优雅的享用他最爱的英式三明治和伯爵奶茶,言东堂西装笔挺的啜饮着黑咖啡,研研一边看报一边把厚片奶油吐司吃得碎屑满桌,希希则在三角土司上涂抹她自制的奇异果果酱,美味又美容。
突然间,程程清了清喉咙。
“我有一件事要告诉大家,我今天要去香港参加世界花艺博览会,后天才回来。”
她如背台词般一
口气的说完,忐忑不安的等着众人的反应。
平时不会说谎的人一旦说起谎来真是糟糕,不但表情僵硬,还会直冒汗,浑身都不对劲,就怕露出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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