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灯下,无意落进网中的飞虫挣扎起来,动作幅度过大,引得那些丝线剧烈震颤,传递向潜藏的角落。
虽然已经餍足饱餐,这阵动静还是引得捕食者迈腿靠近。
夜视能力极好的人注意到,年轻人不但睁大了眼睛,脸也跟着红了。
是因为……脖子?
爱德蒙回忆起过去帮忙擦头发时,克莉丝都会颐指气使说自己就是喜欢围着领巾,这样显得好看。
那时候他觉得,大少爷是好面子,觉得喉结不明显,没有男子气概,所以在男仆面前也要遮掩着。
现在看,似乎是因为感应过于敏锐,所以一点触碰都会有过激反应。
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学生,不自觉回忆起面前的人“送”到自己枕边的教育手册。
为了求证这个猜测,死死盯着脖颈的狩猎者伸出手,非常自然摸索着,穿过她脖颈边的空气,摘下了挂在车厢上的风灯。
“有火柴吗?”
他提着灯问,却像是有光一样细细打量着那张面庞。
果然,只是被手拂过发梢,年轻人就整个僵住了,面上故作镇定摸出了火柴,借着微弱传来的煤气灯光擦燃了风灯。
爱德蒙蹲伏了身,放下那个折叠式脚踏,将风灯抬高,照亮车厢,示意她先下车。
“明天见。”
一直有礼貌英国人只说了一声,不等回复便跑远了。
暖色的光里,金发勋爵垂目看着那个身影走进别墅里,
作者有话要说: 良久后才低低叹了一声。
又便宜了威尔莫勋爵这个身份。
这下连决斗理由都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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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通知玛丽正在提着裁纸刀赶来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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