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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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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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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被马踏死者,尸色微黄,两手散,头发不慢,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被踏要害处便死,骨折、肠脏出。若只筑倒或踏不着要害处,即有皮破、瘾赤黑痕,不致死。○驴足痕小。牛角触着,若皮不破,伤亦赤肿。触着处多在心头、胸前,或在小腹、胁肋亦不可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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