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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云A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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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士。我不幸的被认为是真幌KILLER归根结底是因为您的外甥女在这个馆被杀了吧。我所有可疑的行为和偷取人体模型全部都是只是为了盗取黄金真幌兽。也就是说我只要解决了珠代的案件,那我和真幌KILLER之间的关系就能撇得一干二净了吧。”

    比彻姆像要挑战一般看着天城。

    “嘛,确实如此。”

    “这是怎么回事?只解决珠代的案件就算完事了?关于死斑移动的部分,这位忧君已经给出解释了哦。”

    “我不是那个意思。虽然我这没想到因为这种狗屁理由就被当作犯人看待就是了,真是盲点。”怪盗苦笑起来,“我想说的是令侄女的案件和那一连串的真幌KILLER犯下的案件完全没有关系。”

    “既然珠代不是你杀的,那一系列命案也不是你做的,你又如何能断言这两者没有关系呢?”

    虽然伴着怀疑的口吻,但A子已被比彻姆说的话所吸引,稍微向前探出身体。

    比彻姆停顿了一下,把两手手指交叉在一起。

    “理由很简单。因为珠代小姐的现场遗留的是真幌兽玩偶。但正牌的真幌KILLER铁定不会把真幌兽丢在尸体旁才对。”

    “那么你知道那些小物品代表的含义了?”

    天城不自觉地插嘴道。然而察觉到自己不合时宜发言了破坏气氛后,马上低下了头。这里的主角可是A子。天城像是为了重振精神一般干咳了两声。

    “为什么你可以说得这么肯定。你不就是真幌KILLER么,还是说就像忧君刚刚顺口说出的你真知道小物件所代表的含义?”

    “我还是难以揣测出真幌KILLER不断放置小物件的动机。但是,A子女士,我可正确把握到了留下来的小物品的法则,也可以说是共通性吧。而珠代君的CASE和之后见処君那时的包包(假如确实是凶手有意留下的话),不适用于这个法则。”

    “真像是找出同类的智力测试。但说到法则性……除了干支麻将牌之外还有其他共同点么?”

    “从最一开始说起好了。首先是小狗布偶,其次是牛,再次是四角木头——木。知须田山和真幌谷的模型后接着是羊,麻雀牌的白板和红中,干支中老鼠和猴子的玩偶——也就是子和申。这些东西中首先引起我怀疑的是人体模型的脚和上周掉落的书本。”

    怪盗略微停顿了下借机窥探A子和天城。但发现并没有令人满意的反应之后又继续说道。

    “本想讲解的通俗易懂些的……嘛,用嘴巴说比较难理解,写出来的话瞬间就可以明白了。”说着他从身后取来纸和笔,“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以上这些小物件都是放置在尸体右侧的。就像这样在人的右侧这样子……”

    “难道。”A子的脸色转瞬间煞白。像是得到一直以来追寻的答案,在递来的纸上仿佛被附身般写下以下文字。

    伏,件,休,仙,俗,佯,伯,仲,仔,促,伸,体。

    天城也终于领悟到怪盗到底想说什么。同时背脊顿凉,像是蒸了一年的桑拿似地冷汗直冒。但真幌KILLER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些小物件就是汉字的偏旁。部首呢?当然是人字旁了。就像你们看到的,实体化的象形文字。这样说明应该都明白了吧。真幌兽和包不符合这个规则。甚至连带有挑衅意味放置的您的着作也能组成‘体’字。很难想象拘泥至如此地步的真幌KILLER就只在珠代和少年的案件中留下毫无意义的物件。因此杀害令侄女和见処君的凶手是别人。他不明白KILLER的意图,只是单纯限于表面的模仿而已。”

    “杀害珠代他们的不是真幌KILLER这点我可以理解了。”依旧握着笔的A子说道,“但还没有证明就不是你干的啊。为什么珠代看到你的容貌就马上和我们道别分手?之后又马上就在钟表馆被杀害了?怪盗比彻姆,你不是凶手的话珠代为何会……”

    “请冷静下来,A子女士。如今知道这两起案件的凶手不是真幌KILLER,那后面就容易解释了。犯人知道只有与警方相关人员才会知晓的情报,所以能模仿真幌KILLER只烧掉左耳的。想问我又是如何知道此事的吧。企业机密无可奉告。就像警方有他们的线人,我也有为我效力的情报人员罢了。”

    比彻姆愉快地眯缝着眼看向天城,天城慌忙隐藏起表情来。

    “就是说犯人是警方关系人员或是其友人。一般来说认为是珠代小姐处泄露得来的情报比较合理。”

    “‘一般’这种话在推理小说的世界中可是禁句啊。”

    “啧啧,真是严厉。那补充说明下好了。犯人是不知道KILLER烧耳朵是用汽油呢,还是粗心用错了呢,或是无法使用呢。不管是哪个选项,先不说在珠代案件中是被逼无奈,在杀害见処之时还是使用了喷雾剂。在点火点不着的情况下甚至加入纸屑助燃。从这点可以推测出,犯人根本就不知道警察方面把使用点火材料的不同视为问题之一。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提前准备好汽油。换句话说,犯人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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