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月色好誰看”,按語法結構應該分成五二(“永夜角聲悲——自語,中天月色好——誰看?”)。王維《山居》“鶴巢松樹徧,人訪蓽門稀”,按語法結構應該分成四一(“鶴巢松樹——徧,人訪蓽門——稀”)。元稹《遣行》“尋覓詩章在,思量歲月驚”,按語法結構也應該分成四一(“尋覓詩章——在,思量歲月——驚”)。這種結構是違反詩詞節奏三字尾的情況的。
在節奏單位和語法結構發生矛盾的時候,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語法結構。事實上,詩人們也是這樣解決了矛盾的。
當詩人們吟哦的時候,仍舊按照三字尾的節奏來吟哦,但並不改變語法結構來遷就三字尾。
節奏單位和語法結構的一致是常例,不一致是變例。我們把常例和變例區別開來,節奏的問題也就看清楚了。
(二)詞的特殊節奏
詞譜中有著大量的律句,這些律句的節奏自然是和詩的節奏一樣的。但是,詞在節奏上有它的特點,那就是那些非律句的節奏。
在詞譜中,有些五字句無論按語法結構說或按平仄說,都應該認為一字豆加四字句(參看上文第三章第二節)。特別的後面跟著對仗,四字句的性質更為明顯。試看毛主席《沁園春·長沙》:“看萬山紅徧,層林盡染;漫江碧透,百舸爭流。”又試看毛主席《沁園春·雪》:“望長城內外,惟餘莽莽;大河上下,頓失滔滔。”按四字句,應該是一三不論,第一字和第三字可平可仄,所以“萬”字仄而“長”字平,“紅”字平而“內”字仄。這裏不能按律詩的五字句來分析,因為這是詞的節奏特點。所以當我們分析節奏的時候,對這一種句子應該分析成為“仄——平平——仄仄”,而於具體的詞句則分析成為“看——萬山——紅徧”,“望——長城——內外。”這樣,節奏單位和語法結構還是完全一致的。
毛主席《沁園春·長沙》後闋:“恰同學少年,風化正茂;書生意氣,揮斥方遒。”也有類似的情況。按詞譜,“同學少年”應是平平仄仄,現在用了仄仄平平是變通。從“恰同學少年”這個五字句來說,並不犯孤平,因為這是一字豆,加四字句,不能看成是五字律句。
不用對仗的地方也可以有這種五字句。仍以《沁園春》為例。毛主席《沁園春·長沙》前闋:“問蒼茫大地,誰主沉浮?”後闋:“到中流擊水,浪遏飛舟。”《沁園春·雪》前闋:“看紅裝素裹,分外妖嬈。”後闋:“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其中的五字句,無論按語法結構或者是按平仄,都是一字豆加四字句。“大”、“擊”、“素”、“人”都落在四字句的第三字上,所以不拘平仄。
五字句也可以是上三下二,平仄也按三字句加二字句。例如張元幹《石州慢》前闋末句“倚危檣清絕”,後闋末句“泣孤臣吳越”,它的節奏是“仄平平——平仄”。
四字句也可以是一字豆加三字句,例如張孝祥《六州歌頭》:“念腰間箭,匣中劍,空埃蠹,竟何成!”其中的“念腰間箭”就是這種情況。
七字句也可以是上三下四,例如辛棄疾《摸魚兒》:“更能消幾番風雨?”又如辛棄疾《太常引》:“人道是清光更多[2]。”
八字句往往是上三下五,九字句往往是上三下六,或上四下五,十一字句往往是上五下六,或上四下七,這些都在上文談過了。值得注意的是語法結構和節奏單位的一致性。
在這一類的情況下,詞譜是先有句型,後有平仄規則的。例如《沁園春》末兩句,在陸游詞中是“有漁翁共醉,溪友為鄰”,這個句型就是一個一字豆加兩個四字句,然後規定這兩句的節奏是“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又如《沁園春》後闋第二句,在陸游詞中是“又豈料而今餘此身”,這個句型是上三下五,然後規定它的節奏是“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在這裏,語法結構對詞的節奏是起決定作用的。
第二節 詩詞的語法特點
由於文體的不同,詩詞的語法和散文的語法不是完全一樣的。律詩為字數及平仄規則所制約,要求在語法上比較自由;詞既以律句為主,它的語法也和律詩差不多。這種語法上的自由,不但不妨礙讀者的瞭解,而且有時候還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藝術效果。
關於詩詞的語法特點,這裏也不必詳細討論,衹揀重要的幾點談一談。
(一)不完全句
本來,散文中也有一些不完全的句子,但那是個別情況。在詩詞中,不完全句則是經常出現的。詩詞是最精煉的語言,要在短短的幾十個字中,表現出尺幅千里的畫面,所以有許多句子的結構就非壓縮不可。所謂不完全句,一般指沒有謂語,或謂語不全的句子。最明顯的不完全句是所謂名詞句。一個名詞性的詞組,就算一句話。例如杜甫的《春日憶李白》中兩聯:
清新庾開府,俊逸鮑參軍。
渭北春天樹,江東日暮雲。
若依散文的語法看,這四句話是不完整的,但是詩人的意思已經完全表達出來了。李白的詩,清新得像庾信的詩一樣,俊逸得像鮑照的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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