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野蛮生长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纽约世贸重建的美国故事
,而且从2003年万通就开始介入了!

    2003年下半年的时候,整个世贸还是一片废墟,没有人敢去,因此价钱极低。我们是第一个去那儿谈的外国公司。我第一次去谈的时候,他们所有人都很吃惊,说:“你是第一个美国以外的企业来谈。而且居然是中国人。”拉里当时也非常高兴,给我们的条件应该说是不错的。而且我们帮他,当时七号楼很难租,我们是他最大的租户,一下要租两万多平方米,就这样把市场价格给抬起来了。

    在上述背景下,我们只是晚了7天,而且只是违背了口头约定,不能算是法律上的违约;并且我们费尽周折把相关手续都走完了,字也都签完了,我拿着信用证飞过去的时候,觉得应该没问题,那么多人支持,州长,市长等,就差一个礼拜而<tt></tt>已,是不是?这时,州长、市长,很多人都给拉里打电话,还有拉里私下的朋友,都帮忙说合,让他给我们做这个“中国中心”的机会,因为这对纽约非常好,对两国的贸易也有很大好处。可拉里就是不买账,对州长不仅不理,而且根本就不待见,最后干脆一甩手上了游艇,出去玩了。因此,在美国那边的商政关系,商人的力量大于政府。政府拿拉里就是没办法。

    但是反过来看,我们为什么会晚呢?我们来看看我们这边政府和政策是怎么管企业的吧。为了拿这个信用证,我们面对的是两个国有银行,两个银行都是部级单位,他们都坐不到一块儿。因为按官场的游戏规则,究竟是你到他那儿,他到你那儿,都大有讲究,大家都觉得自己是部级干部,谁都不肯屈驾。去海外投资都需要政府审批,有7个部门要批我们这件事情;可是在纽约,拉里要做这件事,不需要任何人批。他们唯一要批的一件事,还跟中国有关,是“法轮功”问题,听起来有些滑稽。

    拉里说,我们中间有一个安全条款要谈清楚,涉及到“法轮功”,为什么呢?拉里曾经有一栋楼,就在中国领事馆对面,天天有“法轮功”闹事,弄得他底楼三年都没租出去。所以他很恼火,硬要给我们加一条,不得有“法轮功”来七号楼捣乱。我们说,这事我们管不了!双方讨价还价,光律师费至少花了几千美元,就这个条款,我怎么能保证得了呢?万一“法轮功”在那儿举牌子,就算我们违约啦。这实际上是在那里唯一可能扯到的政治关系。最后我们说,这个事情由警察局负责,到时这种事情出现,我们会请警察局提前来的;如果警察局做不到,不算我违约吧?只有是我们请“法轮功”来这个地方站着才能算我们违约,否则治安这事儿应该归警察管。

    可是在国内,这件事情有好多部门要批。天津要批,北京要批,我们注册在怀柔,批准境外投资需要从怀柔开始批起。

    所以我们也不能确定能批完的时间,我们只能拼命去讲,去推动。今天这个项目的租金是我们当时要签约时的一倍了,这件事如果当时做成了,我们今天就赚发了。这充分说明了我们当时的商业眼光和商业的创造性,可这也是我自做生意到现在最为我的智慧感到惋惜的一件事。

    最有意思的是,拉里曾经提出来:你告诉我,你们怎么批?你是民营企业,为什么还要批呢?我们说,中国境外投资全要批。他说:好,那就画个你们审批的路线图给我。后来,我们画了半天,最后都没敢给他,因为太复杂了,光是画个简单的,都十几道程序,怕他弄不懂。

    这个“中国中心”的项目,我们没有办法控制审批的时间进程。实际上从我们商业条款签完时的一月份,到最后七月份,人家给了我们半年时间。我们半年时间都花在项目的报批和信用证的审批上,时间全耗掉了。这是万通有可能取得超级成功的一个项目,就差了这七天啊,好<tt>?t>可惜。因为我两边跑,对比两边的政商关系,我就觉得咱们企业忒没地位了。到哪儿都求人,政府各部门,不管懂不懂得,其实大部分不懂,却都要过问,非说你这不能挣钱,那不能挣钱的。这事其实是个商业决定,退一万步说,股东都愿意赔钱,那还拦什么?如果说股东认为会赔钱,公司就不会做这个事了。至少我们董事会、股东会都商量过,都认为会赚钱,有关部门却还是迟迟批不下来。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在两个体制背景下,企业跟政府的关系完全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