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的姑娘,白色的,远看就像一团毛茸茸的棉花糖,而她身边的樱之夏小姐,也就是百母鸡,林夕说白母鸡这个名字不好听,还是叫回本名,她则穿了一件黑色的貂皮大衣,黑皮小短裙,光腿穿长筒靴,别以为樱之夏这身行头是林夕买的,按林夕他们家赚一个花俩的习惯,怎么可能养的起这么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呢?是樱之夏小姐姐自己赚的,不偷不抢,正正经经从良了,找了份日语家教的工作,从出生证到身份证,三天之内部搞定。
“不就是钱么?赚太多不方便。”樱之夏小姐姐甩了甩一头及腰的长发不屑一顾的说道。
唐鲤看着眼前这个傲娇无比的契灵,内心堪称是受了一万点暴击,身为人类,想买双耐克运动鞋还得跟爸妈撒泼打滚,这究竟是什么世道啊!
手腕里的降神仿佛也进入了休眠期,反正冬天穿的衣服多,袖子一遮什么也看不见,二叔说,等放了寒假,就要带她去某位家主家拜访一下,彻底弄清楚这是哪一路神仙,但凡有一丝希望都能把他弄下来。
自从降神选择寄宿在唐鲤的手腕上之后,她对教堂、庙宇就开始有了排斥,有一次,在梦境里,唐鲤忍不住问他:“你究竟是什么?”
他拖着空洞无比的声音,认真的说道:“我是神啊,虽然我在这个世界没有神名,但我的来历绝对比你知道的一切洪荒诸神都要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