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官文资料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8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章
加入书签
作;
(7)负责办公室文件、材料的打印、校对、发送及有关党委机关刊物的发行工作;
(8)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文件的规范处理、登记挂号、印制和分发;
(9)负责中央、省、市和乡镇、部门来文的收发、批办、传递和管理;
(10)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印、信管理工作;
(11)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文书立卷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12)承担县委文件收发、报刊征订、分发和机要文件的发送工作;
(13)完成县委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章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