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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一、具体职能:

    (一)、工作职能:

    1、协助县委领导处理县委日常工作,协调乡镇和部门工作,沟通上下左右联系;

    2、负责县委日常文书的处理、县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委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

    3、负责县委文件、文稿的起草、批办、审核和印发工作;

    4、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委领导和上级党委反映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5、及时收集、筛选、综合整理各类情况,面准确地为县委领导、上级党委报送信息;

    6、围绕县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进行督促检查,做好领导重要批示件、新闻舆论批评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查办工作;

    7、负责县党政密码通信、密码管理和密码保密及县商用密码的管理工作;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文件和县级重要机密件的传递,领导机要专线电话的管理工作;

    8、负责中、省、市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各省(市、区、县)党委及办公室来客的接待工作;

    9、主管县保密工作,督促、检查县及驻本县单位、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对《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10、承办县委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县委办公室内设机构7个。

    1、文秘组

    (1)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组(室、局)的关系,组织贯彻落实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县委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县级重大活动的安排和县委领导的政务活动;

    (3)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党的建设、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办公室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其它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4)负责党群口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办公室的岗位责任制工作;

    (5)负责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议议题收集和组织工作,起草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和书记办公会议纪要;

    (6)负责信访接待及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

    (7)负责办公室文件、材料的打印、校对、发送及有关党委机关刊物的发行工作;

    (8)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文件的规范处理、登记挂号、印制和分发;

    (9)负责中央、省、市和乡镇、部门来文的收发、批办、传递和管理;

    (10)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印、信管理工作;

    (11)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文书立卷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12)承担县委文件收发、报刊征订、分发和机要文件的发送工作;

    (13)完成县委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组

    (1)负责起草、修改县委领导的会议报告、讲话和其他公务文稿;

    (2)承担县委重要新闻稿件的审改工作;

    (3)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以及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合发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

    (4)完成县委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3、县委督查室

    (1)督促检查中央、省、市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县委重要文件、会议决定、决议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3)督促办理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

    (4)负责对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和县委、县政府向群众承诺办理的实事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上级党委和县委领导批示的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办理或交办事项专项督查工作;

    (6)督促办理各种新闻媒介和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涉及本县各方面工作的批评、建议;

    (7)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要由党委机关答复的有关建议、提案;

    (8)开展督查调研,编发《督查工作》;

    (9)负责对县党委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10)完成县委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4、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

    (1)负责制定县保密条例、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保密检查,查处失泄密事件;

    (3)组织开展保密宣传及保密干部的培训,加强保密工作的管理;

    (4)负责审批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定点单位;负责审批携运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

    (5)负责审批对外提供涉外社会调查中形成的资料和研究成果;

    (6)负责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的保密审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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