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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汉朝(1-7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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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到秦国找工作。秦始皇一读到韩非子的凑折,对他佩服得五体投体。

    莫非韩非子要来秦国抢他饭碗来了?这真是不安的消息。论才华,李斯不如韩非子。论口才,韩非子不如李斯。因为韩非子是个口吃,说一句话要费半天,难受得要命。尽管如此,他对李斯也是一个潜在威胁。不行,得找个借口把他打下去。如果有可能,最好让他永远消失在秦始皇面前。

    机会终于来了。李斯抓到了韩法子的一个把柄,一篇文章《存韩》。秦始皇灭六国是时代的需要,是上天的旨意。韩非子突然来个存韩,那不是逆历史之潮流跟秦始皇过不去吗?于是李斯马上给秦始皇上凑:韩非子是韩国贵族,如果您重用他,他会不顾秦国利益而保韩国。如果您不重用他,他已经把秦国的情况摸得一清两楚,如果回韩国后,那不成了一个祸害了?

    重用危险,不重用更危险。此话说得极有道理,于是秦始皇只好把韩非子关了起来。李斯觉得只是关闭韩非子还不够保险,于是派人给韩非子送了一贴毒药让其服毒自杀。

    为了高枕无忧地啃国家上等粮食,不惜一切代价把老同学,学术上同宗同派的韩非子害死。这就是李斯。一个把功名利禄至上定为人生座右铭的无耻的功利主义者。

    在秦始皇驾崩之前,李斯终于登上了人臣顶峰,当上了秦朝左丞相。秦朝丞相以左为尊,也就是说,李斯已活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做官极限。他实现了当初的誓言:做官,也要做最大的。

    再看看李斯的家庭情况。生的几个儿子娶的是秦王的公主,几个女儿嫁的是秦朝的公子。一个由上蔡简陋的小巷里走出来的平民,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他已经好得不能再好了。

    古人云:泰极否来。这个道理李斯不是不懂。长男李由当上三川郡守请假回咸阳看望他老人家时,李斯在家设酒摆席,满朝百官皆来祝贺,一时门庭若市,车水马龙。李斯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话:我听我的老师荀子说过,凡事不能搞得太过头。我一个上蔡小民混到今天这个地步,已经是富贵到极点了。物级则衰啊,我真不知道未来的归宿在于哪里?

    李斯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归宿,有一个人特意为他指出未来的方向。那个归宿,就叫地狱。给李斯指出方向的这个人叫赵高。

    赵高是个命苦的人,他和弟弟一出生没多久就被人家割了小弟,他们天命就是做太监的料。他不想当太监也由不得他了,要怪就怪自己的父亲。父亲受过宫刑,母亲跟别人野合才下他们几个兄弟。按照当时法律,不管母亲跟谁生的孩子,只要是男的一律像父亲那样实行宫刑,姓氏随父。母亲后来不知犯了什么法也受到了重刑。这下子家人都是残废之人,地位是卑微到不能再卑微了。

    但赵高是个有志气的人。想在秦朝爬得更快,混得比别人更有出息,似乎除了法律专业就没什么好选的了。所以赵高苦研狱法,终于混了一张文凭,成了这方面的专家。秦始皇看赵高精通法律,办事能力又强,于是便任他为宫门守卫宦官(中车府令)。

    在工作之余,赵高悄悄地收了一个学生,教他断决公案。这个学生,就是大名鼎鼎的胡亥同志。秦始皇二十几个儿子当中,赵高别的不教,偏偏找秦始皇最疼爱的小儿子来教,只要是脑袋不进水的,稍微想想都知道他想干什么了。

    赵高学狱法出身,他深知法律的虚伪性。苟活乱世,对于弱者来说,法连块擦尿布都不如。对于强者来说,法就是一把利剑,想杀谁就杀谁。秦始皇不是一个佐证吗?发明了各种各样奇怪鬼怪的刑法,不是刺脸就是斩手,弄得天下民不聊生。

    按赵高思想觉悟这么不同寻常,他应该懂得自己保护。可是不,他知法犯法了。真不知他脑袋哪根筋短路了。秦始皇是什么人,你胆敢跟他过不去?

    当初赵高是秦始皇提拔上来的,他不好自己下手,把犯法的赵高交给蒙毅处理。蒙毅是个秉公执法的人,按法律规定该怎么着还得怎么着。我们已没办法知道赵高犯的是哪桩罪,只知道蒙毅客观执法,把他判为死刑,并且把他太监户籍删除。

    这下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一辈子打滚,从小就被人割了小弟,好不容易混个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