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非正常情况下,召唤师才能用一个召唤术召唤出两头或者两头以上的深渊物种,这种情况的产生,并不在召唤师的控制中,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就往往意味着召唤之物在整体实力上要强于召唤师本身,同时也意味着召唤师有被反噬的危险。只有在召唤师和召唤之物实力相对持平的情况下,召唤之物才能借用召唤师的召唤之力进行强制跳跃。毫无疑问,对我们出手的召唤师,是一名圣召唤师,因为非圣阶的召唤师根本没有让两头戈布伦强制跳跃的底蕴。”
三人行(39)
沈云终于明白召唤师被反噬意味着什么了,一位活着并且站在他们对立面的圣召唤师,是他们怎么都不可能硬抗的强悍存在,如果是一位死了或者即将死去的圣召唤师,凭什么还让他们心生畏惧呢。沈云沉思片刻,道:“既然那位圣召唤师一直没有露面,是不是昭示着他反噬得很严重,以至于在自己的召唤物战斗之时都没有出面?甚至连痛打落水狗这种行径都没有发生在我们身上。”
蒂雅并不惊讶于沈云一点就透,而是指了指其中一头戈布伦的腹部,苦笑道:“也许我们可以先从那里开始找。”
沈云愕然,找出那名不知是死是活的圣召唤师,自然不是瞻仰他的容貌或者仰视他的强大,而是要获知其身份。作为禁忌职业的召唤师,如果能达到圣阶水准,自然不是籍籍无名之辈,不论是隐藏在黑暗中独来独往的生命收割者,还是地下世界某个庞大组织的一员,或者是对禁忌职业痛恨万分,却偏偏容纳了一部分强大禁忌职业者的教廷中的一员,确定其身份都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
沈云可不想做一只无头苍蝇,连谁想致他于死地都不知道。明面上,沈云最大的敌人是圣乌尔班教廷,但是,无论是威尔赛家族还是圣罗兰家族,潜在的敌人都不在少数,所以沈云不敢轻易下定论。
让沈云愕然的是,三个人当中,好像只有自己能胜任开膛破肚的活计。蒂雅是法师,第一个被幸运的排除在这项工作之外了,雷格重伤,就算心有余也会力不足。
在这四个多月中,沈云一直担当着最佳苦力的身份,蒂雅负责给他打下手,雷格则像极了一名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对但凡需要动手却不会见血的事情,一概不闻不问。只不过,贵族老爷肯定没他吃得多。沈云想来一次逆袭,让雷格尝尝琐碎杂事的味道,奈何天不遂人愿,至今都没有逆袭成功。
这种小小的心思,向来被沈云当做最大的乐趣,很纯粹的自娱自乐。
沈云晃了晃手中的骑士枪,脸色一变,大义凛然道:“你们休息,好好恢复一下身体,这种脏活累活就交给我了,保证圆满完成任务。”
蒂雅微微一笑,还好,他还是那个偶尔会孩子气的凯撒。
雷格点点头,在他身上,看不哪怕一丝丝矫情。同样是骑士,雷格不同于芭芭拉表面上的胡作非为,骨子里却执拗得没有丝毫回转的余地,说得好听点雷格是那种表里如一不屑去掩饰的家伙,说得不好听点,则是一根筋转不过弯。只不过,沈云从不否认他的智慧,表达智慧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就是不去表达自己的智慧。
大智若愚。
三人行(40)
沈云提枪走近其中一头戈布伦,一走近,便不得不憋住气,如同特殊药剂一般的味道,足以让普通人一闻,便昏厥在地。一眼看过去足有数十个窟窿的戈布伦尸体,实在不怎么养眼。
沈云举枪,狠狠劈下,硬生生将这个头戈布伦的腹部划开一道一米多深的口子。好在沈云紧闭着嘴唇,否则遭受了戈布伦视觉和嗅觉极度摧残的沈云,难免会体验一下戈布伦给他带来的味觉享受。
两头戈布伦的大小差不多,身高都有十余米,身长更是达到夸张的三十多米,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它的体型显得有些消瘦,身宽和身高以及身长完不成比例,竟然不足两米。戈布伦外表如虎,却没有虎纹,身上没有一丝杂毛,身黝黑,头顶两只原本黑雾缭绕的白色犄角,在此刻变得晶莹剔透,再也不见一丁点惹人生恶的黑色瘴气了。
这样的庞然大物,放进人类生活的城市中,必然会引起恐慌,恐怕大多数城市在遭遇这样一头戈布伦的时候,只有被屠城的份。事实上,大陆历史上,每隔几十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就会传出哪座城市被深渊物种屠戮的消息。这和大陆上出现过的,少数几位丧心病狂的强大魔法师在城市中投下禁咒是一个道理,只是召唤师的屠城方式更加肆无忌惮而已,因为召唤师根本不需要自己出面。
当然,没有任何人会无缘无故的丧心病狂,自身实力达到一定高度的强者,更加不会。如果不是有着莫大的仇恨,谁也不会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将自己的道德泯灭殆尽。
原本实在不愿意用身体接触那戈布伦体内五脏六腑的沈云,在半个小时候,再也受不了气味的煎熬和视觉上的冲击力。抱着早死早超生的心理,一股脑扎进戈布伦体内,管它有多脏有多臭,通通当做自虐式的享受了。
最后,一鼓作气的沈云,在这头戈布伦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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